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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明中秋国庆期间作风纪律要求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8年09月20日    


化办发〔2018〕84号

 

中共化隆县委办公室  化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严明中秋国庆期间作风纪律要求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省驻县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省委、省政府若干措施、市委、市政府若干规定和县委、县政府相关要求,坚决防止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现就中秋、国庆期间加强作风建设严明纪律要求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从严推进作风建设

今年来,我县按照中央、省委、市委部署,持续推进作风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但在作风纪律日常监督检查和查办案件过程中发现,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隐形变异以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依然不同程度存在,尤其是在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容易反弹。要深刻认识作风建设面临的形势和任务要求,严格按照省委王建军书记对海东党风廉政建设的指示和全市党风廉政建设暨反腐败工作推进会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以钉钉子精神抓好作风建设。

二、压紧压实主体责任

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把抓好重要时间节点的作风建设作为重要任务,层层传导压力,逐级落实责任,认真抓好中秋国庆两节期间纪律作风,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抓好班子,带好队伍,早部署、早提醒、早检查、早预防,切实加强节日期间作风建设和廉政工作。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牢固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切实加强对分管范围内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

三、严格遵守纪律要求

要严格遵守“九严禁”纪律要求,即:严禁违规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等节礼;严禁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等;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旅游和安排与公务活动无关的消费活动;严禁违规收受或发放月饼、有价证券、电子礼券、消费卡等礼品礼金;严禁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借机敛财;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旅游、娱乐等活动安排;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向下属单位、服务对象借用车辆、转嫁相关费用;严禁奢侈浪费和各种隐形“四风”问题发生。

四、强化作风监督检查

各乡镇纪委、县直机关纪委、县纪委相关科室,各派驻纪检组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创新监督方式,多层次、全范围开展明察暗访,确保监督“全覆盖”。要建立严查快办机制,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确保违规违纪问题线索,第一时间核查处置,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要坚持“一案双查”,对“两个责任”履行不力,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四风”问题禁而不绝的,严肃追究责任。要强化警示教育,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做到查处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中共化隆县委办公室  化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