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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化隆县少数民族发展项目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8年06月10日    

 

化政办〔201887

 

化隆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化隆县少数民族发展项目领导

小组成员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相关部门:

因人事变动,现将化隆县少数民族发展项目领导小组成员调整如下。

 长:安项加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王     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员:马吉荣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戴福华   县财政局局长

    马福录   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马德明   县农牧局局长

         县水务局局长

    魏廷祥   县扶贫开发局局长

         县住房和规划建设局局长

    王耀奎   县审计局局长

 鸿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化隆县少数民族发展项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民宗局,马福录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2018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