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海东市减证便民专项行动,根据海东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东市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东政办〔2018〕117号)要求,需对全县各乡镇、各单位及下属事业单位、公共服务、企事业单位办理各类事项时要求提供的及对外开具的证明材料进行深入自查清理。请各乡镇、各部门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于6月10日前将以下材料上报县编办。
1.本单位(含下属事业单位)要求行政相对人或服务对象提供的证明材料清理表
2.本单位(含下属事业单位)对外提供的证明材料清理表
附:海东市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联系人:李晓楠 联系电话:0972-8711718
2018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