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办发〔2018〕4号
中共化隆县委办公室 化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召开化隆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
百日行动推进会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推动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百日行动”取得实效,进一步明确整治任务,强化工作措施,落实责任主体,高标准完成整治任务,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召开化隆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百日行动”推进会,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1月24日(星期三)下午15:00时
二、会议地点
县委四楼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1.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百日行动”领导小组组长及副组长(马明旭、安项加、李照本、冶青峰、陈建宏、王雯、张发祥、梅喜梅、韩生军);
2.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百日行动”各责任单位(县委办、政府办、政法委、统战部、宣传部,法院、检察院、县发改委、人社局、民宗局、公安局、工业和商务局、农牧局、教育局、司法局、住建局、卫计局、市监局、水务局、环保局、城管局、安监局、交通局、文体局、财政局、新区管委会);
3.各乡镇党委书记。
四、会议要求
1.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围绕本单位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百日行动”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打算上交书面材料,于1月24日上午11时前按照统一印制格式打印一式20份上报县政府办。其中县城管局、市监局、巴燕镇、扎巴镇、甘都镇作大会发言,发言时间控制在8分钟以内。
2.会议原则不得请假,确有特殊情况,需向县委副书记书面请假;
3.参会人员提前20分钟签到入场;
4.县政府办负责做好会务工作;
5.县委宣传部负责做好会议宣传报道工作。
附: 汇报材料统一印制格式
中共化隆县委办公室 化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23日
附 件
标题:化隆县城乡卫生综合整治百日行动情况
汇报材料(字体:方正小标宋简体、不加粗,
字号:二号 )
时间:年月日(字体:楷体-GB2312、加粗,字体:三号 )
单位职务及姓名:XXX XXX(字体:楷体-GB2312、加粗,字号:三号)
正文(字体:仿宋-GB2312,字号:三号)行距:固定29磅
正文一级标题:(字体:黑体、不加粗,字号:三号)
正文二级标题:(字体:楷体-GB2312、加粗,字号:三号)
正文三级标题:(字体:仿宋-GB2312、加粗,字号:三号)
化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