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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县直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按时做早操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7年06月09日    


化办字〔201713

  

中共化隆县委办公室  化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组织县直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按时做早操的

 

 

县委、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从612日(星期)起,组织县直机关各单位干部职工做早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出操时间:每周一至周五早8时10分至8时25分。

二、有关要求:

1、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办公楼、政府西楼各部门单位,住房和规划建设局、环境保护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服务局、社会保障局)、科协、移民安置局、政务服务中心等单位干部职工在县文化广场集中统一做早操,其他单位自行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在各单位办公楼院内做操。

2、由县委宣传部负责喇叭播放、队形组织等工作。

3、县直各相关部门单位主要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按时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出操。县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由县民政局负责组织出操。

4、县纪委、组织部牵头,安排工作人员每天对各单位出操人数进行核点,对出操情况较差的单位和未出操人员进行通报批评。

 

 

中共化隆县委办公室  化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6月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