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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来源:    时间:2017年04月28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为确保“五一”期间各项工作正常运转,维护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安排好节日期间值班工作,进一

步增强责任意识。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特别要安排熟悉业务的同志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要尽职尽责,坚守岗位。节前要对值班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和维护,确保值守应急和信息报送工作正常运行。

二、要按照县政府关于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和应对处置工

作的相关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应对处置工作。尤其是县公安、民政、交通、卫计、市监、文化旅游体育、信访、通信、消防、电力等部门,要高度重视节日值班工作,确保工作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

三、要进一步做好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发生较大

以上突发事件,要在30分钟内向县政府办公室电话报告,1小时内书面报告。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对节日期间的值班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凡未按要求坚守岗位或迟报、漏报、误报甚至瞒报信息,对突发事件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四、各乡镇、各部门务必于4月28日前将本单位值班安排报送县政府应急办。值班人员确定后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变动。

联系电话:0972-8712445   传真:0972-8712825

 

 

 

 

2017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