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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化隆回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主要职责单位构成及2015年度三公经费增减原因分析
来源:    时间:2016年12月27日    

一、主要职能:
  1、主管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纪委和县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党的其他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2、负责检查并处理县委、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部门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和党的其他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案件。
   3、负责做出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党风党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和对党员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表彰抓党风党纪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
   4、负责对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理论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拟定全县党纪条规和政策规定。
   5、会同县委、县政府各部门以及各乡镇党委、政府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负责审核、考察乡镇纪委领导班子的人选;负责县纪委监察局派驻(派出)纪检 、监察机构领导干部的提名、考核和管理,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工作。
   6、主管全县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市纪委、市监察局和县委、县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乡镇政府及其负责人执行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市政府、县政府颁布的决议和命令的情况。
   7、负责调查处理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乡镇政府及其负责人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做出撤职及撤职以下的行政处分(对涉及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按法定程序办理);受理监察对象不服行政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8、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国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
   9、承办市纪委、监察局和县委、县政府授权和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化隆县纪委监察局内设6个科室:办公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案管室、案件审理(法规)室、纪检监察室一室、二室。

   

 

 

 

 

  三、三公经费公开表及增长的原因分析

中共化隆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金额单位:

项   目

2015年决算数

备  注

合   计

16.42

 

  因公出国(境)费用

0.00

 

  公务接待费

6.69

 

  公务用车费

9.73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9.73

 

  公务用车购置

0.00

 

2014年度三公经费开支情况:公务接待费为6.41万元,公务用车费6.70万元。

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公务接待费6.69万元,公务用车费为9.73万元。与2014年度相比,公务接待费增长0.28万元,增长4.36%;公务用车费增长3.03万元,增长45.22%。2015年度,随着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入,纪检监察机关在社会上的威信不断提高,信访举报量明显上升,纪律审查工作量不断加大,加之对各乡镇、部门和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任务明显增多,导致我委三公经费支出数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