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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化隆县委政法委员会2015年“三公经费”减少原因分析
来源:    时间:2016年12月26日    

为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格财经纪律,县委政法委严格遵守“三公”经费消费纪律,进一步挖掘节约潜力,强化内部控制制度,对无公函和无实质内容的接待费用不予报销;对超预算或者无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的不予报销;对维稳下乡工作进行周密安排,减少不必要的支出,因此与2014年相比较,公务接待与公车运行费用有所减少。

 

 

中共化隆县委政法委员会

2016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