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根据自然资源部、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地方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的指导意见》和青海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转发的《自然资源部2016年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安排》的相关要求,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自2016年9月21日24时起停止办理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统一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特此公告!
化隆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16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