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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办发〔2016〕97号
中共化隆县委办公室  化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做好防汛工作的紧急通知
来源:    时间:2016年07月25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县政府各部门,省驻县各单位:

  今年入汛以来,受厄尔尼诺事件等异常天气影响,我国南方及内地部分省市遭受了严重的洪涝灾害,造成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多次对防汛抗洪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在7月25日召开的全省经济工作视频会议、7月24日召开的全市防汛工作会议上,省、市主要领导强调要切实落实责任,坚决在思想上产生麻痹大意和放松的思想,做好各项防汛抗洪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近日,全省多地先后出现强降雨天气过程,局部地区遭受洪灾。7月10日以来,我县降水量超过25毫米。目前,我县已全面进入主汛期,即将进入“七下八上”防汛关键阶段,大范围、高强度、持续性强降雨随时可能发生,山洪、泥石流、滑坡等灾害进入多发期,防汛抗洪工作已到紧要关头,防汛形势严峻,任务繁重。为此,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的有关要求,认清形势,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全面加强各项防汛抗洪和防灾救灾工作。

一、认真落实防汛抗洪责任制。要充分认识防汛工作的重要性和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落实防汛行政首长负责制和防汛抗洪的各项措施。各乡镇主要责任人要坚持上岗到位,靠前指挥、周密部署、尽职尽责,肩负起防汛抗洪工作的重任。特别要针对指挥部成员前阶段汛前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严密防范山洪、泥石流、滑坡等灾害。要完善山洪灾害防御专项预案,重点加强险情巡查和监测、灾害预警、人员转移安置、抢险救灾等各项措施。特别是要加强对涉河村庄的采沙场施工、旅游、野炊等户外活动人员的监管力度,一旦发现山洪、滑坡、泥石流灾害征兆,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及时转移安置受威胁群众。要切实加强对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群众对山洪、泥石流、滑坡及雷电等灾害的防范意识,掌握防灾常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三、切实加强专群监测预报预警。要密切关注雨水情变化,充分发挥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作用,科学分析研判。要加强对山洪灾害危险区、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巡查监测,坚持专业监测和群测群防相结合的原则,在加强气象、国土、水务等专业监测部门预警的同时,要依靠群众的力量,相互及时告知和传递险情、汛情,充分发挥群测群防体系作用,切实解决预警信息“最后一公里”问题,第一时间预警到村、到户、到人。

   四、全力做好水库及河(沟)道防洪安全。要加强对重点河(沟)道、病险和水库的安全检查,要把水库、水电站、涝池、淤地坝和山洪沟(道)安全度汛放在特别重要的位置。各水库管理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服从有管辖权的防汛指挥机构的统一调度和指挥。要针对水库、水电站的防汛安全管理工作相对薄弱,小型水库、涝池、淤地坝安全隐患多、管理不到位、通信设施不足等问题,研究落实防范措施,确保水库和河(沟)道防洪安全。

  、全面加强部门沟通协作。气象、国土、防汛等部门和单位要实时共享气象监测信息、地质灾害隐患点、水文监测分析、预报预警成果等。要强化与安监、交通、教育、旅游、农牧、林业等部门间的沟通协作,明确分工,强化合作,共同做好防汛抗洪减灾各项工作,全力减轻人员伤亡。

六、重点加强防汛值守及信息报送工作。县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县水务局)、各乡镇防汛值班室要坚持24小时昼夜值班,认真贯彻落实防汛抗旱值班相关规定。县委督查室、县防汛指挥部办公室要加大对防汛值班制度落实情况的督察检查力度,确保制度落到实处。对因渎职失职、擅自离岗脱岗和工作不到位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要严肃追责。要进一步加强汛情、灾情信息报送工作,严格按照《防汛抗旱突发险情灾情报告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及时上报,对灾情数据要进行认真核实,避免数出多头,不得漏报、瞒报、虚报、错报相关信息。

 

 

 

 

    中共化隆县委办公室   化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7月25

 

 

 

 

 

 

 

 

 

 

 

 

 

 

 

 

 

 

 

 

 

 

 

 

 

 

 

 

 

 

 

 


化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7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