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财政局、县发展和改革委、县民政局、县水务局、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根据《青海省审计厅转发<审计署关于2016年国家重大政策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青审财发〔2016〕55号)文件相关要求和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化隆县审计局定于7月4日起开始到你单位进行审计,审计的主要内容为加强社会救助、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方面,关注农业水利灌溉工程建设和农村人口饮水安全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加快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和体育产业发展方面政策落实情况。第三季度被确定的审计对象,原则采取本级审的方式,适度延伸。请你单位按照《2016年三季度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主要内容分解表》开展自查工作,为确保全县审计工作顺利进行,自查结果须于被审计当月的15日前报送县审计局,
附:2016年三季度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主要内容分解表
2016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