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化隆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化隆县开展农村“三留守”人员摸底排查工作的通知》(化政办【2016年】86号),为进一步做好化隆县开展农村“三留守”人员摸底排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各相关乡镇要农村“三留守”人员摸底排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负起责任。督促指导各村(社区)居委会全面细致开展农村“三留守”摸底排查工作,以强烈的责任心和紧迫的使命感推动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
二要明确各项职责。县民政局指导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要求全面开展摸底排查工作,及时报送进展情况和信息。县教育局指导中小学校、幼儿园在已有数据基础上核实更新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县公安局(派出所)对乡镇人民政府汇总提供的农村留守儿童排查资料,核实户口登记情况和不满16周岁未成年人数量;各乡镇人民政府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做好摸底排查工作,及时接收村(居)民委员会报送的摸底排查信息,汇总形成本乡镇汇总表,并将相关数据于6月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