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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化隆县开展农村“三留守”人员摸底排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6年06月16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化隆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化隆县开展农村三留守人员摸底排查工作的通知》(化政办【2016年】86号),为进一步做好化隆县开展农村三留守人员摸底排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各相关乡镇要农村三留守人员摸底排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负起责任。督促指导各村(社区)居委会全面细致开展农村三留守摸底排查工作,以强烈的责任心和紧迫的使命感推动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

二要明确各项职责。县民政局指导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要求全面开展摸底排查工作,及时报送进展情况和信息。县教育局指导中小学校、幼儿园在已有数据基础上核实更新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县公安局派出所)对乡镇人民政府汇总提供的农村留守儿童排查资料,核实户口登记情况和不满16周岁未成年人数量乡镇人民政府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做好摸底排查工作,及时接收村(居)民委员会报送的摸底排查信息,汇总形成本乡镇汇总表,并将相关数据于620


日之前报县民政局。

要加大督查力度。民政局要加大督查力度,定期、不定期对此项工作进行督查,对因领导重视不够、措施落实不力而造成工作滞后、不能按时完成工作的,报县政府办公室后对单位负责人进行效能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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