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相关部门,省驻县相关单位:
县林业局制定的《2016年化隆县开展禁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6年化隆县开展禁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加大整治林业管护力度,着力解决退耕还林区、封山育林区、新造林地放牧等实际问题,结合县情实际,特制定开展禁牧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一、禁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
(一)提高专项整治工作认识,确保禁牧管护取得实效。随着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工程、“三北”防护林、野生动物保护及国家生态公益林建设等林业重点工程的实施,全县林业生态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同时,林牧矛盾逐步凸显,禁牧工作出现反弹,影响了造林成果的巩固和生态治理的步伐。因此,各乡镇要充分认识禁牧工作的重要性,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找准问题分析原因,制定有效措施,确保禁牧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二)建立健全禁牧管护机制,明确禁牧工作责任主体。一是
在现有基础上,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联防群管的工作机制。二是根据省政府颁布的“禁牧令”有关要求,坚决贯彻执行各级行政领导负责制,各乡(镇)长为禁牧管护的第一责任人,主管副乡镇为直接责任人。三是县政府与各乡镇,各乡镇与各村,村与管护人员层层签订禁牧管护目标责任书。四是各乡镇依照《化隆县林木管护人员管理办法》认真贯彻落实管护人员的聘用、职责、管理和监督考核等工作,要进一步完善和细化目标考核细则,建立严格的考核奖惩制度,充分调动护林员的工作积极性,从而发挥乡镇一级人民政府的管护职能作用,加大管护力度。
(三)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有效巩固生态建设成果。一是县林业局加大监督检查各乡镇禁牧管护工作,针对禁牧管护重点区域开展不定期督查,并将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相关乡镇下发整治通知,对整治不力,禁牧管护工作不重视的乡镇进行通报。二是县森林公安局要加大对养殖重点村和养殖大户的监管力度,加强重点区域的巡查力度,严厉查处偷牧、放牧等违法犯罪案件,对查处的典型案件,利用新闻媒体进行有效宣传,以达到教育群众的目的。三是各乡镇要加强对退耕还林、封山育林区、新造林、公益林等重点生态建设工程管护人员的管理,制定切实可行的乡规民约,进一步做好禁牧管护工作,有效巩固生态建设成果。
(四)加强禁牧宣传工作,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县林业局和各乡镇要充分利用电视、标语、横幅、小册子,宣传牌等宣传工具,深入乡镇、村、户进行集中宣传,宣传禁牧管护的重要性和保护生态环境的重大意义,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使林业生态保护意识深入人心。
二、加强禁牧专项整治组织领导
为确保禁牧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县上成立了以主管副县长为组长,县林业局、农牧局局长为副组长,各乡(镇)长为成员的禁牧管护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县林业局成立了禁牧管护督查领导小组。各乡镇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认真开展此次禁牧专项整治工作。
三、禁牧专项整治方法与步骤
(一)整治方法。以各乡镇摸底排查和治理整顿,县林业局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整改步骤。
1.2016年4月25日至6月25日,县林业局根据省政府颁布的“禁牧令”要求,结合本县实际制定全县禁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各乡镇也要根据本辖区实际制定相应的禁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全面开展摸底排查工作,完善禁牧管护目标责任书,修订林牧管护规定和乡规民约,将开展禁牧自查情况形成书面汇报材料和各乡镇禁牧专项整治方案,于6月20日前报县林业局备案。
2.6月26日至8月31日,县林业局和各乡镇集中开展禁牧宣传工作,通过电视台,标语,横幅,宣传牌,宣传车等多种宣传工具,采取多种形式的禁牧宣传工作,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提高人民群众爱林护林意识,切实有效的保护生态环境。
3.9月1日至12月15日,县林业局和各乡镇组织禁牧领导小组统一行动,集中整治存在的问题,切实解决林牧矛盾的突出问题,有效促进林木、林地管护手段,提高重点工程林区和封育区的林木保存率,巩固造林绿化成果。
4.县禁牧管护领导小组,对各乡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验收,对存在问题多,领导不重视的乡镇进行通报问责。重点对组织领导、管护制度、宣传工作、禁牧措施、管护人员落实等方面是否到位进行督查。各乡镇总结经验,建立禁牧管护的长效机制,形成书面材料与12月10—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