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从5月11日(星期三)起,组织县直机关各单位干部职工做早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出操时间:每周一至周五早8时10分至8时25分。
二、有关要求:
1、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办公楼、政府西楼各部门单位,住房和规划建设局、环境保护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服务局、社会保障局)、科协、档案局、移民安置局和行政服务中心等单位干部职工在县文化广场集中统一做早操,其他单位自行组织本单位职工在各单位办公楼院内做操。
2、由县文化旅游体育局负责喇叭播放、队形组织等工作。
3、县直各相关部门、县行政服务中心等单位主要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按时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按时出操。
4、县纪委、组织部牵头,安排工作人员每天对各单位出操人数进行核点,对出操情况较差的单位和未出操人员进行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