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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办发〔2016〕64号中共化隆县委办公室 化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深化平安化隆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6年05月04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省驻县各单位:

《关于全面深化平安化隆建设的实施方案》已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全面深化平安化隆建设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深化平安中国建设、平安青海建设和平安海东建设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平安化隆建设的整体水平,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更好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更好地服务保障改革发展,根据《中共海东市委办公室、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深化平安海东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现结合化隆实际,就全面深化平安化隆建设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紧紧围绕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和社会治理新要求,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注重问题导向,聚焦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精准发力;注重法治引领和保障,把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贯穿平安化隆建设全过程;注重改革创新,着力提升平安化隆建设科学化、现代化水平;注重固本强基,激活社会治理的末梢神经,打牢长治久安的基础,努力增强平安化隆建设的整体性、协同性、系统性、前瞻性,不断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全县长治久安。

(二)工作目标。按照“两年解决突出问题,夯实基层基础;六年提升整体水平,形成制度体系”的总目标,以化解矛盾纠纷、创新防控体系、推进依法治理、夯实基层基础等为主攻方向,健全常态长效的工作机制,2017年前集中解决影响公共安全、民族团结、社会和谐和基层基础建设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确保社会大局持续和谐稳定,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逐年提升,各层级各领域平安创建协同推进、相互促进,为实现长治久安奠定坚实基础;到2020年,形成法治化、制度化、现代化的平安化隆建设体系,各项工作常态开展、长效推进,长治久安的思想基础、社会基础、群众基础、组织基础更加牢固,基层平安创建充满活力,社会治理能力、治理水平显著提升,社会稳定形势和治安环境取得根本好转,实现社会治理能力、治安防控水平、群众安全感明显提升,

防止发生严重刑事案件、防止发生重大公共安全事故、防止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防止发生暴力恐怖事件、防止发生个人极端(案)事件、防止发生非法群体性聚集事件,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和社会环境。

  二、主要任务及分工

(一)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努力实现长治久安。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治藏方略,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坚持问题导向,一手抓依法治理 一手抓争取人心,持续推动维稳工作由被动向主动、由粗放向精细、由应急向常态的“三个转变”,健全长效机制,打牢长治久安的基础。

  1、强化思想教育引导。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形势、政策和法制教育,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宗教极端思想,引导各族群众、宗教界人士树立正确的是非观,牢牢把握意识形态领域斗争的主动权。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参加单位:县委组织部、统战部,县教育局、民宗局、司法局、文化旅游体育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2、深化“去极端化”工作。依法严厉打击处理宣扬宗教极端思想的人员,对有宗教极端气氛的乡镇、村开展集中整治,露头就打,坚决整治非法宗教活动、非法宗教出版物、非法宗教网络传播,铲除滋生民族分裂思想的土壤,严防宗教极端思想向校园渗透。

牵头单位:县委统战部

参加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教育局、民宗局、公安局、文化旅游体育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3、开展文化市场整顿。切断非法出版物制作、流通、传播渠道,不断净化文化市场环境。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参加单位:县公安局、市场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化旅游体育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4、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文化建设,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全面深化“法律七进”活动,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行为惩戒机制,引导社会各界自觉把法律作为指导和规范自身活动的基本行为准则,使崇法向善、循法而行成为全社会的行动自觉。

牵头单位:县依法治县办公室

参加单位: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5、深化反分裂斗争。持续推进“两反一防”特别是反自焚斗争,进一步加强重点人员排查、帮扶、管控工作,健全动态管理、属地管理、分级管理、区域联动等工作机制,全力做好教育、帮扶、管控、转化工作,防止漏管失控。

牵头单位:县维稳办

参加单位:县维稳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6、持续开展重点地区整治。推广运用“班玛经验”,及时总结重点乡镇综合整治的做法,常态推进重点地区和部位的综合整治,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加强基层建设、完善长效机制。

  牵头单位:县综治办

参加单位:县委组织部、统战部,县公安局、民政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7、加强寺院管理。依法开展重点寺院的清理整顿工作,切实解决基础工作不扎实、管理制度不落实、个别宗教教职人员思想认识模糊、部分民管会班子软弱涣散等问题。

牵头单位:县委统战部

参加单位:县寺管办、县民宗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8、加大对敌斗争力度。深入研究敌对势力渗透破坏活动的新规律、新特点,全力防范和抵御“颜色革命”、“街头政治”,严密管控形形色色的挑头扛旗人物,坚决打好对敌斗争主动仗。

牵头单位:县公安局

参加单位:县维稳办、国安办,各乡镇党委、政府

9、依法加强境外非政府组织的管理。进一步做好境外非政府组织清理、整顿和登记工作,依法加强管理,发挥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及时有效应对和处置境外非政府组织、涉外机构实施的各种渗透破坏活动。

牵头单位:县公安局

参加单位:县维稳办、国安办、民政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10、加强反恐怖斗争。全面落实重点部位、重点场所防控措施,全面加强重点路段治安检查站建设,坚决封堵涉藏涉疆涉恐人员出入我县通道,防止我县成为恐怖分子潜入潜出、实施暴恐活动的出入地和目的地。

牵头单位:县公安局

参加单位:县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11、加强反邪教斗争。不断推进“无邪教”创建活动,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和专项整治,加强邪教组织防控排查,强化邪教组织人员教育转化,依法处理顽固分子,努力消除邪教危害。

牵头单位:县委610办

参加单位:县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12、提升情报信息预警水平。依托专门机关、基层组织、人民群众“三条线”,健全全民网、全警网、特情网“三张网”,建立县、乡、村三级信息员队伍,加强情报信息工作基础建设、科技建设和专业力量建设,加强反恐怖特侦队建设,形成情报信息工作的整体战斗力。完善情报奖励制度,有效整合各类情报信息资源,建立归口管理、集中研判的情报信息体系,推动研判、预警与工作部署一体化运作,提升情报主导、准确预警、主动防控、精确打击能力。

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

参加单位:县公安局、武警中队,各乡镇党委、政府

(二)坚持维权与维稳相统一,掌握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的主动权。坚持依法、常态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着力完善以源头预防为基础,动态管理、应急处置相结合的预防化解社会矛盾工作机制,提高社会矛盾预防化解的法治化、制度化水平。

1、常态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将基层排查、部门单位内部排查、敏感期集中排查相结合,深化滚动排查、列表管理、分流交办、分级办理、督查督办等有效做法,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完善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进一步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衔接的“大调解”工作体系,积极推进征地拆迁、草山地界、生态保护、劳资关系、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交通事故等领域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县乡和谐发展促进会作用,引入第三方参与的矛盾化解评估监管机制,综合运用调解、仲裁、行政裁决和复议、诉讼等多种方式化解矛盾。

牵头单位:县综治办

  参加单位:县综治委各成员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2、坚持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按照便民利民的需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人民调解组织,依法规范人民调解组织的设立主体和人员组成,确保人民调解组织的自治性、群众性、民间性。同时,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名称、标牌、标识,切实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树立正确维权导向,依法规范民间调解行为,对非法调解问题突出的地区开展专项整治,确保人民调解工作依法依规进行,维护人民调解制度的权威性,增强人民调解工作的公信力。

牵头单位:县司法局

参加单位:县综治办,各乡镇党委、政府

  3、深入推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进一步完善决策程序、评估报告、等级预警、登记备案、监督制约等制度机制,按“谁立项、谁实施、谁评估、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责任单位和乡镇政府“双评估”责任,严格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三个一律”、年初报备、季度通报、规范评估、民意导向、及时跟进、协作配合、稳评联络员和考评问责等九项制度,从源头上预防重大矛盾纠纷。建立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和终身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因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引发矛盾和问题。

牵头单位:县维稳办

参加单位: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4、深化信访制度改革。全面推行阳光信访,着力化解信访积案,打造网上信访新渠道,推动信访问题在基层解决。完善以信访部门为主体、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信访接处机制,推行“一站式接待、一条龙办理、一揽子解决”的群众诉求解决模式,切实提高接访效率。对因处理信访问题不力,导致发生重大“民转刑”案件的乡镇、单位和部门,实行责任倒查,进行责任追究,确保全县进京赴省到市非正常上访逐年下降。

牵头单位:县信访局

参加单位: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5、依法依规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积极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加强信访部门与司法部门的协调协作和工作衔接,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解决纷争、维护权益,依法打击处理违法上访、闹访行为,促进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依法公正解决。进一步加强执法司法能力建设,规范执法司法行为,深化执法司法公开,健全监督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从源头预防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发生。

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

  参加单位:县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信访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6、依法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按照指挥统一、反应快速、控制有效、疏导有力的要求,坚持现场处置、勘查调查与社会面整体防控、舆论引导同步部署,提高群体性事件处置能力。坚持依法处置的工作底线,按照“保护合法、制止非法”的原则,搭建与群众沟通平台,及时有效疏导群众情绪,既要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又要维护正常社会秩序,引导事态向有利于解决问题的方向发展。

牵头单位:县公安局

参加单位:县维稳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三)创新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提升平安化隆建设现代化水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14〕69号),按照统筹规划、顶层设计、突出重点、逐步推进的要求,以信息化为引领,以防控网络建设为支撑,健全完善点线面结合、网上网下结合、人防物防技防结合、打防管控结合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提高动态化、信息化条件下驾驭社会治安局势的能力,不断提高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1、健全社会治安防控网络。运用系统治理的理念,积极推进社会面治安防控网、重点行业和重点人员治安防控网、乡(镇)和村(社区)治安防控网、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安全防控网、信息网络防控网“五张网”建设,2017年基本实现对各类治安区域全覆盖、各类治安要素全掌握,提高整体防控水平。

牵头单位:县公安局

  参加单位: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2、加强群防群治队伍建设。认真总结推广“一村一警”“十户联防”“店店联防”等经验做法,因地制宜组织开展群防群治活动,通过政府购买公共安全服务等方式,拓宽社会组织、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安防控的渠道。

牵头单位:县综治办

参加单位:县公安局、市场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3、加强重点场所治安管控。健全公共安全滚动排查、分析研判、风险评估、监测预警机制,切实提高防控工作的预见性。完善广场、车站等重点场所治安管控长效机制,落实网格化巡逻力量,提高打击震慑和应急处突能力。

牵头单位:县公安局

参加单位:县武警中队,各乡镇党委、政府

   4、强化安全防范机制建设。完善党政机关、学校、医院、寺院等重点部位内部安全防范机制,强化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确保秩序良好。加强交通运输、寄递物流、食品药品、金融市场等重点行业安全管理,健全安全防范责任体系和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

牵头单位:县综治办

参加单位:县综治委社会治安专项组各成员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5、加强网络信息安全管理。依法打击各类网络犯罪活动和非法网络组织,提高网上网下发现处置、侦查打击、防范控制能力,切实维护网络安全。加强网上舆论引导,健全网络评论员和安全信息员队伍建设,完善网上舆情研判机制和舆情通报制度,依法依规处置各类舆情,及时处置网上敏感热点舆情,封堵删除有害信息,大力宣传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成就,主动出击、正面发声,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和话语权。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

参加单位:县综治委互联网专项组各成员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6、加强突出治安问题整治。坚持专项打击、重点整治、前端管理有机结合,依法打击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严重涉毒犯罪等,努力遏制刑事犯罪高发势头。常态开展突出治安问题打击整治,完善滚动排查、定期研判、挂牌督办机制和日常管理机制,增强打击整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牵头单位:县公安局

参加单位:县综治委社会治安专项组各成员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7、加强公共安全管理。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安全以及黑车违法运营、重特大交通事故、火灾事故等安全问题的源头治理和执法力度,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把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紧密结合起来,增强监管整治的有效性。

牵头单位:县综治办

参加单位:县公安局、环保局、交通运输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市场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消防中队,各乡镇党委、政府

8、加强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把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放在重要位置,推动以案(事)件为中心的安全观向以人为中心的安全观转变,从源头上预防减少公共安全案(事)件发生。加快惠及流动人口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提高社会服务均等化水平。

牵头单位:县公安局

参加单位:县综治委实有人口专项组各成员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9、加强特殊人群帮扶管控。认真落实对非法出境回流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人员、邪教组织人员、社会闲散人员、易肇事肇祸精神病患者、吸毒人员等群体的排查、帮扶、管控和教育矫正等工作措施,完善排查摸底、救治救助、动态管控、部门协作机制,加强心理辅导、援助,建立政府、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关怀帮扶体系,切实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最大限度地消除安全隐患。加强相关专业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培育打造一批社区矫正典型,以点带面,推进特殊人群帮扶管控工作专业化、社会化。

牵头单位:县司法局

参加单位:县综治委特殊人群专项组各成员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10、加强技防体系建设。按照科技引领、信息支撑的思路,把采集获取信息情报作为基础工作的重要内容,把研判运用作为日常打防管控的有效手段,运用信息技术对防控体系进行改造升级。大力推进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建设、联网和运用,按照“依规建设、按需联网、整合资源、规范应用、分级保障、安全可控”的要求,2017年实现重点部位、乡镇机关、乡村道路卡口、重点寺院、中小学校和金融医疗机构、村(社区)、移民安置点全覆盖。2020年基本实现“全域覆盖、全网共享、全时可用、全程可控”的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逐步实现城乡视频监控系统一体化。

 牵头单位:县综治办

 参加单位:县发改委、公安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规划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11、推进综治信息化平台建设。积极构建平安建设信息化综合平台,加强对人、地、事、物、情、组织等基本要素信息的实时采集,完善“一方录入、多方共享”机制,实现基础信息动态采集、高度共享、深入应用。积极推动各级社会治理领域应用系统逐步融合,推动大情报、大数据平台与警综平台、警用地理信息平台无缝对接,强化大数据的深度应用,切实提高对各类治安问题的分析预警能力和破案处置能力,为防控实战提供支撑。2017年前,依托全省政法综治“ZF801”项目,建设县级综治信息化平台。

牵头单位:县综治办

参加单位:县发改委、公安局、财政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12、健全应急管理处置机制。加强应急处理力量建设,构建属地指挥和扁平化指挥相结合的应急管理指挥系统,确保能够快速应对、稳妥处置突发事件,严防事态蔓延升级。

牵头单位:县公安局

参加单位:县政府应急办、县维稳办,武警中队,各乡镇党委、政府

13、提升处突应急能力和水平。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公共卫生、环境污染、安全生产事故、重大自然灾害、暴力恐怖袭击等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置演练,提高全社会的应急管理意识和抗风险能力。

牵头单位:县公安局

参加单位:县政府应急办、维稳办、民政局、环保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市场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四)创新社会治理体系机制,夯实平安化隆建设基层基础。深入探索新时期“枫桥经验”化隆化的有效途径,着力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机制创新,搭建多样化的群众参与机制,形成平安建设人人参与、平安成果人人共享的生动局面,推动社会治理体系向党政主导、社会共治转变。

1、全面推进网格化管理。以县委、县政府为主导,以乡镇、村(社区)为重点,以信息化建设为支撑,积极构建广大群众和社会组织广泛参与的基层网格化管理工作格局,推动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向基层拓展延伸。完善人财物保障机制,切实解决网格工作及网格工作人员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确保基层网格化管理有序开展、有效推进。

牵头单位:县综治办

参加单位: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2、加强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建设。积极推进乡(镇)、村(社区)综治维稳工作中心(站)的资源整合、功能融合,广泛开展多层次、多样化的公共服务和便民利民服务,发展社区志愿者服务队伍,鼓励支持社会组织开展公益性服务,不断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社会服务需求。

牵头单位:县综治办

参加单位:县民政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3、深化基层平安创建。不断深化平安乡(镇)、平安村(社区)等地区平安创建,全面推进平安寺院、平安校园、平安交通、平安企业、平安医院、平安商场等行业平安创建及平安家庭、平安单位、平安边界创建,推动平安细胞建设向深度延伸、广度拓展,实现全覆盖,构筑群众身边的平安工程。充实完善“双十星”创建标准,加强平安建设动态管理,巩固提高平安创建成果,2017年实现各行业领域平安创建达标率90%以上的目标。

牵头单位:县综治办

参加单位: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省驻县各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4、积极培育基层综治亮点。持续推进平安建设基层典型培育工作,着力在解决问题、务实管用、规范提升、辐射带动上下功夫,解决好有人办事、有地方办事、有能力办事的问题,带动提高基层平安创建的整体水平。

  牵头单位:县综治办

参加单位:县委组织部、统战部(民宗局)、教育局、工业和商务局、财政局、民政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5、切实发挥社会各界的积极作用。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搭建多样化的群众参与机制,广泛动员和引导群众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解决好发生在自己身边的矛盾和问题。

牵头单位:县综治办

参加单位: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6、发挥社会组织协同作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引导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特殊人群帮教、违法犯罪预防、法治宣传教育等平安建设活动。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参加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7、发挥基层组织的自治作用。健全以群众自治组织为主体、社会各方面广泛参与的新型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实现民事民议、

民事民办、民事民管。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参加单位:县委组织部,各乡镇党委、政府

8、发挥人民团体的作用。切实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特长和优势,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积极参与平安建设,依法维护团体成员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牵头单位:县综治办

  参加单位: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残联、工商联、红十字会、科协,各乡镇党委、政府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行业管理责任,加强考评和日常指导,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得到全面落实。

  1、各乡镇党委、政府要进一步完善落实“一岗双责”的平安建设领导体制,把平安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及时解决重大问题,切实担负起维护一方稳定、确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

牵头单位:县综治办

参加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2、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领域、分系统、分行业抓好平安建设工作部署和措施的落实。

牵头单位:县综治办

参加单位: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3、积极搭建跨乡镇、跨部门的工作协作平台,形成推进工作的整体合力。严格落实综治领导责任制、部门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把深化平安建设工作实绩作为乡镇、部门和领导班子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完善考评体系和奖惩激励机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牵头单位:县综治办

参加单位:县综治委成员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二)强化保障支撑。把深化平安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在“十三五”规划中统筹安排,完善相关政策措施,从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加大保障力度。着力推进事关平安建设基础全局的项目建设,为全面深化平安化隆建设提供支撑。要将平安建设工作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增长机制,逐年提高保障标准。要拓宽平安化隆建投资金来源渠道,广泛动员、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平安化隆建设,建立多元化的投入保障机制。

牵头单位:县发改委

参加单位:县综治办、财政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三)健全政策法规。认真总结近年来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积极推动公共安全、藏区稳定、民族团结、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特殊人群合法权益保护、信息网络管理、基层社会治理等事关平安建设基础和全局的法规制度建设,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难题,为全面深化平安化隆建设提供坚实法治保障。重视发挥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规范、指引和约束作用,完善居民公约、乡规民约、寺规僧约、行业规章、团体规章等,推动形成多层次、多样化的社会治理规则体系。

牵头单位:县人大办

  参加单位:县综治委政策法规专项组各成员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四)广泛宣传引导。树立主动宣传、深入宣传的理念,统筹各方面资源,通过各种途径宣传展示平安化隆建设取得的新成绩、总结的新经验、培育的新亮点,不断提高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率。抓住新兴媒体与传统媒体融合发展的机遇,着力提升新媒体时代的社会沟通和舆论引导能力,为全面深化平安化隆建设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参加单位:县综治办、文化旅游体育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大组织推动力度。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规定》,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切实加强对全面深化平安化隆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将综治及平安化隆建设纳入本乡镇、本单位、本部门重要工作议程,由党政主要领导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切实做到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共同抓,定期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狠抓各项关键措施落实,全面深化平安化隆建设。

(二)着力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综治协调、各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格局。各乡镇、各单位、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把全面深化平安化隆建设各项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本《方案》和本乡镇、本单位、本部门实际,制定针对性强、可操作的《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细化分工、明确责任,强化协作配合,形成推进工作的整体合力。

(三)深入开展督促检查指导。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和县综治办要围绕社会治理的重点工作和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督促检查指导,尤其要加大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力度。运用明察暗访等多种督导手段,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各乡镇、各单位、各部门每年要向县综治办报告工作开展情况,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进行工作述职。

(四)严格落实考核奖惩措施。建立健全各乡镇、各单位、各部门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绩档案,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绩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与业绩评定、职务晋升、奖励惩处等挂钩。完善综治暨平安建设考评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县综治委每年进行考评验收,对综治及平安建设成效显著的乡镇、部门、单位和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给予表彰奖励。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综治及平安建设工作落后的乡镇、单位实施警示和党政领导干部诫勉谈话,对发生严重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的乡镇、部门和单位实施综治“一票否决”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通过健全完善考核奖惩机制,努力取得人民群众满意和认可的实际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