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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政办〔2016〕47号 化隆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化隆县项目招投标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6年04月22日    


人民政府,县政府部门,省驻县各单位

因人事变动,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化隆县项目招投标领导小组成员作如下调整

组 长: 马生成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兼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主任

副组长: 戴福华 县财政局局长

韩维荣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成 员: 韩忠福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穆玉霞 县审计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韩维荣同志任办


公室主任。

化隆县项目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是对全县各行业招投标(交易、采购)活动进行组织、协调、监督与管理的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能如下

1.贯彻执行国家、省、地、县有关招投标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2.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县招投标管理的政策规章、办法和工作程序,审核各部门起草的招投标方面规范性文件;

3.负责指导协调各类招投标工作,对各类招投标活动进行审查备案和综合协调指导;

4.负责对参与各类招投标活动的中介服务机构进行监督;

  5.负责受理招投标方面的投诉、举报,调解各类招投标活动纠纷。协调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查处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

  6.负责招投标评委库的建立和评委的培训、考核及日常管理工作;

7.负责全县各类招投标的统计备案,上报工作;

8.县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在招投标办公室的组织协调下,对招投标过程(包括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中发生的泄露保密资料、泄露标底、串通招标、串通投标、歧视排斥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督执法; 

9.各类招投标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应将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招投标办公室,及项目审批部门,项目审批部门根据情况依法暂停项目执行或资金拨付。

 

 

 

          2016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