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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政〔2016〕13 号 化隆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化隆县精准扶贫建设劳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6年03月15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省驻县各单位:

现将化隆县精准扶贫建设劳务服务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化隆县籍建筑公司及施工队名单

 

 

                  2016年3月15日

 

抄送:县委、人大、政协,纪委


化隆县精准扶贫建设劳务服务工作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创新扶贫举措,拓宽贫困群众就业渠道,增加群众劳务收入,加快脱贫步伐,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围绕建设市场需求和贫困劳动力意愿,引导群众成立精准扶贫建设劳务服务公司,通过“政府+公司+合作社”的模式,依托交通、水利、教育、卫生、住建等部门的项目,吸纳一批建档立卡贫困对象(以下简称贫困对象)精准就业,并通过“带薪在岗实训”模式使贫困对象掌握劳动技能增加收入,如期实现整体脱贫的目标。

(二)年度目标:2016年重点在巴燕镇下具、尕西沟、李家庄,查甫乡跃洞,甘都镇东七,金源乡支哈加等村依托村内建筑建设、木工等方面的技能优势,成立建设劳务服务公司,通过建设劳务承包工程吸纳贫困对象就业90人,并通过“带薪在岗实训”20人贫困对象获得职业技能鉴定合格证书;

2017年,建设劳务承包工程吸纳贫困对象就业280人,通过“带薪在岗实训”70人贫困对象获得职业技能鉴定合格证书;

2018年,建设劳务承包工程吸纳贫困对象就业300人,通过“带薪在岗实训”75人贫困对象获得职业技能鉴定合格证书;

2019年,建设劳务承包工程吸纳贫困对象就业320人,通过“带薪在岗实训”80人贫困对象获得职业技能鉴定合格证书。

二、工作原则

1.坚持项目统筹与资源优势相结合的原则。发挥建设劳务服务公司的优势,从项目资源方面给予支持,形成政策、资源、资金等综合平台优势,推动精准脱贫攻坚工作。

2.坚持项目建设与“带薪在岗实训”相结合的原则。相关部门、承建项目工程企业、建设劳务服务公司坚持项目建设与“带薪在岗实训”相结合的原则,着力提高贫困对象劳动技术技能,增强脱贫致富能力。

3.坚持项目工程规范操作与公开透明相结合的原则。各部门在项目发包、招投标、建设实施过程中,既要紧紧围绕全县精准脱贫攻坚目标,又要按照国家项目工程建设管理条例、强制性规定,做到规范操作、公开透明。

三、实施内容

(一)项目落实方面:县交通、发改、人事、住建、卫生、教育、水利、新农办、民政、环保、农科、畜牧、扶贫、移民等相关有建设项目的部门,将投资在50万元以下的项目认真梳理后报精准扶贫建设劳务承包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办公室),联席会议办公室统筹安排劳务承包;投资50万元以上的项目,在招投标及签订施工合同时,附加条款中明确贫困对象的用工比例。

(二)建设工程企业用工方面:一是将投资50万元以下的项目,县上优先考虑有资质、有信誉的本县建设工程企业。通过县上议标后获得项目的企业,必须将劳务工程发包给备案的建设劳务服务公司,并负责监督建设劳务服务公司使用贫困对象达到30%以上。同时,通过“带薪在岗实训”模式,在贫困对象中培育劳动技能型人才5%;二是将投资50万元以上的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公开进行招投标,中标企业积极使用县上备案的建设劳务服务公司的劳务人员,劳务工程发包给备案的建设劳务服务公司三是建设工程承建企业、建设劳务服务公司使用贫困对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下一年将取消或不予考虑项目安排。

(三)成立建设劳务服务公司及技能培训方面:一是鼓励有实力的劳务经纪能人成立建设劳务服务公司,由县工商局办理相关手续后报县住建局备案。建设劳务服务公司用工人员中贫困对象不少于30%;二是建设劳务服务公司法人负责,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将缺乏劳动技能的贫困对象以“带薪在岗实训”的方式,将一般劳动力转变为技能型劳动力。

(四)建立长效奖惩机制管理方面:充分利用 “带薪在岗实训”、劳务经纪人奖励办法、雨露计划、职业技术岗位等培训方式,将县上备案的建设劳务服务公司打造成技能化、专业化的劳务承包队伍,并建立长效奖惩机制。一是各相关部门将贫困对象作为重点技能培训对象,培训比例不低于80%;二是建设劳务服务公司要通过“带薪在岗实训”,每2年完成贫困对象从一般劳动力转变为技能型劳动力的要达到用工总人员的30%每培训成功一名贫困对象给建设劳务服务公司奖励2000元三是贫困对象取得技能证书,每名贫困对象5000元标准给予奖励;县上统筹安排的建设项目,承建企业、建设劳务服务公司在用工中贫困对象比例达不到要求,或完不成带薪在岗实训”任务的,列入建设工程承包黑名单,责成行业管理部门清退出本县建设市场。

四、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制定方案阶段(2月18日—31日),县联席会议办公室统筹安排,组织部门专业人员,深入全县精准扶贫村,对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建设劳务服务公司、劳务经纪能人等情况进行全面调查统计,摸清基本情况,筛选项目、工程承建企业及建设劳务服务公司,形成比较全面的基础数据及项目库,拟定实施方案。

(二)全面实施阶段(31日—10月31日),县联席会议办公室按照年度精准脱贫“摘帽村”目标任务,统筹落实各部门项目工程,发挥建设劳务服务公司的作用,使贫困劳动力通过劳务再就业实现脱贫。

(三)考核验收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县联席会议办公室开展对部门、承建企业及建设劳务服务公司的工作进行考评考核、奖惩兑现工作。充分调动企业、建设劳务服务公司参与精准扶贫的积极性,营造全社会参与扶贫事业的“大扶贫”氛围。

(四)巩固提升阶段(12月1日—12月30日),县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承建企业及建设劳务服务公司开展回头看工作,全面总结精准扶贫建设劳务承包工作,通过开展找差距、补缺漏、定措施等方式巩固提升工作成效,总结经验。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各有关乡镇和部门参与的化隆县精准扶贫建设劳务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县政府主管副县长为召集人,县住建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县水务教育交通扶贫发改安监部门负责人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指导、督促精准扶贫建设劳务承包工作。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精准扶贫建设劳务承包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二)明确工作职责。联席会议办公室要抓好精准扶贫建设劳务承包工作的综合协调、指导督查,各相关部门和乡镇政府主要负责本区域内成立建设劳务服务公司的人员机构、监督管理等,并加强配合,密切协作。组织实施好相关工作。

(三)整合工作资源。精准扶贫建设劳务服务工作中要充分发挥资源整合优势,相关部门要形成工作合力,涉农项目、资金安排都要向精准扶贫建设劳务承包工作倾斜,并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负其责的原则,加大对精准扶贫建设劳务服务工作的支持力度,发挥好项目的叠加效应。

(四)建立长效机制。制定建设劳务服务工作实施办法和相应的管理机制、管理模式、扶贫对象、考核细则、奖惩制度等内容,努力形成“政府主导、企业组织、劳务服务公司分片包干”的常态化管理机制。

(五)加强宣传动员各乡镇要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精准扶贫建设劳务服务工作的重大意义,以及建设劳务承包在精准脱贫工作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县委宣传部、县文广局要及时报道实施精准扶贫建设劳务服务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精准扶贫建设劳务服务工作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