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省驻县各单位:
现将《化隆县精准扶贫拉面“带薪在岗实训+创业”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1.精准扶贫拉面“带薪在岗实训”方案流程;
2.2016年精准扶贫拉面“带薪在岗实训”人员分配表(表1);
3. 乡(镇) 村精准扶贫拉面“带薪在岗实训”登记表(表2);
4. 乡(镇)精准扶贫拉面“带薪在岗实训”汇总表(表3)。
2016年3月1日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纪委。
化隆县精准扶贫拉面“带薪在岗实训+创业”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创新扶贫举措,将精准脱贫工作与拉面经济发展相结合,促进我县更多的贫困对象从事发展拉面经济,增加收入,加快脱贫步伐,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和省委十二届九次、十次全会及省、市委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整体脱贫的目标,以市场为导向,以提高劳动力技能为重点,改变以往短期培训变为到输入地在岗实训,以全国拉面店为载体,推广“带薪在岗实训+创业”模式,将建档立卡贫困对象(以下简称贫困对象)从“跑堂”实训成“拉面匠”,帮助贫困对象掌握一技之长,再扶持成“拉面老板”,促进拉面产业扩面转型发展,积极推进创业就业,实现脱贫致富。
二、“带薪在岗实训”计划
(一)实训计划。
1.实训对象:年龄在18-50周岁的贫困对象。
2.实训工种:拉面店跑堂、拉面匠。
3.实训时间:一年。
4.实训地点:全国各地化隆籍老板开办的拉面实体店。
5.实训人数:5000人(其中2016年1000人)。
(二)实训程序。
1.贫困村由第一书记直接负责,由驻村扶贫工作队、村委会负责将有意愿参加“带薪在岗实训”的贫困对象的基本信息于3月10日前上报到乡镇予以确认;非贫困村由村委会负责,将有意愿参加“带薪在岗实训”的贫困对象的基本信息(附表二)于3月10日前上报到乡镇予以确认。
2.由乡镇主管乡镇长负责,将本乡镇有意愿参加“带薪在岗实训”的贫困对象基本信息(附表二、表三)审核汇总后于3月15日前上报县就业局。
3.由县就业局负责,将全县有意愿参加“带薪在岗实训”的贫困对象的基本信息复核后提供给拉面电商服务中心;由各驻外办事处负责,联系拉面实体店搜集用工信息,汇总后提供给拉面电商服务中心。
4.由拉面电商服务中心负责,将拉面实体店用工信息和全县有意愿参加“带薪在岗实训”的贫困对象基本信息于4月1日前录入拉面数据库,并对拉面店用工需求与贫困对象信息进行匹配。匹配成功后,拉面店老板与培训人员签订一年以上的“带薪在岗实训”用工协议,拉面店老板负责对贫困对象进行一年以内的“带薪在岗实训”。
5.贫困对象“带薪在岗实训”满一年,经评定合格后,由县就业局发放拉面技能合格证书。
(三)实训奖励方式。
1.对参加“带薪在岗实训”的贫困对象奖励10000元。其中,贫困对象到拉面店参加“带薪在岗实训”满一年的奖励5000元(奖励方式为:到拉面实体店上岗奖励1000元、满半年奖励2000元、获得拉面技能合格证书后奖励2000元);第二年继续从事拉面行业的再奖励5000元(奖励方式为:满半年奖励2000元、满一年奖励3000元)。
2.对拉面店老板奖励5000元。对贫困对象用工、实训满一年,并使其获得拉面技能合格证书的拉面店老板,每实训一个贫困对象奖励5000元。
3.对拉面师傅奖励2000元。对贫困对象进行实训,并使其获得拉面技能合格证书的拉面店拉面师傅,每实训一个贫困对象奖励2000元。
4.拉面店老板要按照市场行情给实训的贫困对象支付工资(按签订的用工协议为准),年工资不低于30000元,免费提供食宿及交通费,并给贫困对象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其余条件按相关行规执行。
5.驻村扶贫工作队和村委会每推荐一名贫困对象到拉面实体店参加“带薪在岗实训”并实现上岗后,奖励工作经费500元。
6.拉面电商服务中心收集拉面实体店用工需求信息、有意愿参加“带薪在岗实训”的贫困对象基本信息,建立拉面数据库,对匹配成功的“带薪在岗实训”贫困对象进行为期2天的上岗前培训,并进行网上动态管理,随时关注“带薪在岗实训”贫困对象的实训情况。对拉面电商服务中心每培训管理一名贫困对象奖励管理服务培训费1000元。
7.在化隆拉面店集中的城市,成立由驻外办事处工作人员和3名品行端正、德高望重、懂拉面技能的拉面店老板组成拉面技能评定小组,按照县上统一制定的拉面技能评定标准,对各城市参加“带薪在岗实训”的贫困对象进行考核评定,并发放拉面技能合格证书。对评定小组每评定一人奖励评审费1000元。
8.所在城市有“带薪在岗实训”的贫困对象的办事处,要不定期对贫困对象“带薪在岗实训”情况进行回访、检查,建立贫困对象档案资料。对驻外办事处每管理一名贫困对象奖励工作经费500元。
三、扶持开办“扶贫拉面店”计划
(一)扶持对象。
1.参加“带薪在岗实训”的贫困对象均能申请开办“扶贫拉面店”。
2.“带薪在岗实训”期间提前拿到拉面技能合格证书并有条件开办“扶贫拉面店”的。
(二)扶持办法。
1.对有意愿开办拉面店的贫困对象,政府给予“扶贫拉面店”开办扶持资金1-2万元。
2.对参加“带薪在岗实训”满一年以上,掌握拉面技能后被银行评定为信用户,并有意愿开办拉面店的贫困对象给予5万元的信用贷款,由县扶贫局给予三年全额贴息。
3.凡开办的“扶贫拉面店”完成选址,并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或店面转让合同,经所在地驻外办事处确认后,予以发放扶持资金及贴息贷款。
四、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建立组织管理机构。为切实加强我县精准扶贫拉面“带薪在岗实训+创业”工作的组织领导,县上成立由县政府副县长安项加任组长、副县长马千里任副组长,由各乡镇和县就业局、扶贫局、财政局、县民宗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精准扶贫拉面“带薪在岗实训+创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就业局,县就业局局长马吉荣兼任办公室主任。
各乡镇和县扶贫局、就业局确定专人具体负责全县精准扶贫拉面“带薪在岗实训+创业”工作,做好部门间的协调联系,确保各项措施和任务落到实处。
2.健全制度,确保项目规范实施。领导小组制定考评制度,实行精准扶贫拉面“带薪在岗实训+创业”目标管理责任制,精准扶贫拉面“带薪在岗实训+创业”工作与各乡镇年终考核挂钩,县人民政府与乡镇、乡镇与贫困村签订责任书,形成一级向一级负责、逐级落实责任的工作格局。
3.营造声势,加大舆论宣传引导。各乡镇、相关部门要通过电视、网络、板报、专栏、印发宣传资料、设立咨询服务台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开展精准扶贫拉面“带薪在岗实训+创业”工作的重大意义,形成广泛的社会影响,调动贫困对象参加培训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宣传部、广电局要加大在省、市、县媒体上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开展精准扶贫拉面“带薪在岗实训+创业”工作模式的经验和做法。
4.资金筹措。各相关部门要树立扶真贫、真扶贫的大局意识,对相关项目资金进行整合使用(包括产业发展扶持资金、较少数民族扶持资金、化隆县拉面经济扶持资金、培训资金及其它相关资金),形成各类资金的聚集效应,并加强监管确保资金安全。
5.建立实训拉面店企业库。各办事处推荐,县就业局审核,对守法经营、文明经营、诚信经营的实体拉面店基本信息报拉面电商服务中心建立化隆县“带薪在岗实训”优秀拉面店企业库,作为实训人员培训实体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