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总结2015年及“十二五”期间的工作,规划好2016年及“十三五”工作,现就上报2015年和“十二五”工作总结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一)2015年总结及2016年思路:1.2015年度所做的主要工作及取得的成效;2.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3.2016年工作目标及措施。
(二)“十二五”总结及“十三五”思路:1.“十二五”指标完成情况;2.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3.“十三五”发展目标、发展思路和发展举措。
二、具体要求
1.各乡镇、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召开专门会议,并进行专项调研,对总结和工作思路进行讨论审定,确保报送材料内容翔实,简明扼要,思路清晰。
2.工作总结于12月1日前由各乡镇、各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一式三份分别报县委办公室和县政府办公室。
201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