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省驻县各单位:
为进一步改善县城市容市貌,10月30日,县政府有关领导对各乡镇、各单位开展环境卫生大扫除活动进行了专题安排,决定从10月30日起每星期五开展环境卫生大扫除活动,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会后,县政府办以电话形式通知各单位按期进行大扫除活动。同时,县政府办牵头对部分乡镇和各单位的环境责任区大扫除情况进行了督查,大部分单位领导高度重视,积极开展了大扫除活动,营造了整洁、优美、文明的生活环境。但部分单位未引起重视,甚至未安排人员参加大扫除活动,特别是县计生服务站、党史办、国土局、自来水公司、林业局、财险公司、住建局、水利局、科技局、科协、国税局、信用联社等12个单位的环境责任区“脏、乱、差、破”现象突出。为进一步严肃纪律,现对以上12个单位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
化隆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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