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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高原美丽乡村”和农村“两房”建设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5年08月18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

化隆县“高原美丽乡村”和农村“两房”建设启动以来,各乡镇高度重视,按照上级的建设标准开展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按照省市关于“时间过半建设任务过半”的实现要求尚有一定差距,为进一步做好该项工作,确保按期完成建设任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各相关乡镇要充分认识“高原美丽乡村”和农村“两房”项目建设的重要意义,从改善周边地区群众居住条件、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角度出发,工作上讲大局、讲政治、讲原则,以强烈的责任心和紧迫的使命感推动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

  二要明确各项职责。一是各高原美丽乡村建设村联点县级领导负责,组织县直联点单位负责人、乡镇负责人和村委会负责人,尽快与共建单位签订共建协议,并于9月15日之前将所签订的共建协议书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备案;二针对文化广场已完成的村庄及乡镇后续工程申报缓慢,影响工期的实际。各乡镇负责指派专人将“美丽乡村”后续工程的实施方案于8月20日之前报县住建局;三是各乡镇农村“两房”建设任务指标已下达,但是各乡镇均未上报建房农户花名册及相关资料,给县领导小组督导检查工作带来不便。各乡镇加快落实到各村,并将相关资料于8月20日之前报县住建局;四是各乡镇在落实“两房”建设任务时存在先修建后审批、纸质档案资料不齐全,填表时间冲突,电子档案未录入等问题。各乡镇务必要规范审批程序,加快建立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信息录入工作五是“两房”对象尤其是危旧房改造对象应该是居住在危险房屋中的五保户、低保户、残疾户、重点优抚对象等“四类”对象及因灾倒房的贫困灾民家庭中,但是个别村庄在对象确定上没有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未出具“四类”农户的认定证明,各乡镇五笔要在“两房”纸质档案中出具改造对象资格认定证明

三要加强沟通联系。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各相关乡镇和部门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通力配合、加强协调,形成工作合力,杜绝各自为政、单打独斗,与帮扶单位要积极对接,乡镇和部门要主动服务,及时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合力推动项目建设。

四要严肃工作纪律。各乡镇要加大反腐倡廉教育力度,汲取经验教训,监督干部职工对“两房”指标合理安排,严禁各项违规违纪事件发生,要讲究工作方法,确保此项工作阳光、透明、规范操作

要加大督查力度。住建局要加大督查力度,定期、不定期对此项工作进行督查,对因领导重视不够、措施落实不力而造成工作滞后、不能按时完成工作的,报县政府办公室后对单位负责人进行效能问责。

 

 

 

 

             化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