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省驻县各单位,各群众团体:
县总工会、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制定的《化隆县2015年全民健身文体活动方案》已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化隆县委办公室 化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8月7日
抄送:人大办、政协办,纪委
化隆县2015年全民健身文体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深入开展全民健身运动,丰富群众文化体育生活,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社会氛围,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增强体质、展示风采、民族团结、共建和谐为主题,以全面建设和谐社会,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为目的,坚持重在参与、重在健身、重在普及的原则,进一步加强文化建设,落实全民健身运动,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创建活动,建设美丽、和谐、富裕新化隆。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各项活动顺利进行,决定成立化隆县全民健身文体活动组委会,其人员组成如下:
主 任:程红智 县委副书记
副主任:张胜源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徐喜明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李照本 县委常委、宣传部长、总工会主席
安红兵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员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省驻县各单位主要负责人。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和七个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县文广局,马青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马秀珍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一)策划组织组
牵头单位:县文广局
协办单位:县总工会
职 责:
1.制定总体活动方案;
2.做好各活动小组的协调与联系;
3.指导各工作小组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4.负责制定赛事工作进度计划;
5.督促检查各部门、各单位工作落实情况;
6.加强与组委会成员单位和各工作部门的联系,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7.做好赛事工作总结。
(二)宣传报道组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协办单位:县文广局
职 责:
1.制定并组织实施赛事新闻报道和宣传工作方案;
2.负责做好赛事筹备、赛事活动期间和赛事结束后的宣传报道工作;
3.做好赛事期间的文字、图片、视频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4.赛事结束后,对宣传报道工作进行总结,报组委会办公室。
(三)文艺活动组
牵头单位:县文广局
协办单位:县总工会、群科镇、巴燕镇
职 责:
1.制定开幕式文艺演出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
2.做好场地布置、舞台搭建等工作;
3.负责开幕式现场氛围营造;
4.负责开幕式文艺演出。
(四)会务服务组
牵头单位:县文广局
协办单位:县总工会
职 责:
1.制定会务服务方案,做好文体活动期间会务工作;
2.做好赛事期间的经费保障工作;
3.负责制作赛事活动奖杯、奖牌、工作人员证件等事项。
(五)竞赛组
牵头单位:县文广局
协办单位:县总工会
职 责:
1.负责赛事的组织安排,编制赛事《秩序册》和《会务手册》;
2.制定比赛规则,布置赛场,组织竞赛工作,公布比赛成绩;做好比赛期间服务人员、礼仪人员的培训管理工作;
3.负责落实比赛所用的器械,准备裁判所需各种设备、器材,抽调裁判员;
4.组建仲裁委员会;
(六)安全保障组
牵头单位:县公安局
协办单位:县文广局、县总工会
职 责:
1.负责制定赛事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2.负责开幕式及赛事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
3.负责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七)医疗救护组
牵头单位:县卫计局
协办单位:县总工会、县文广局
职 责:
1.负责制定赛事期间突发医疗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2.负责做好赛事期间的医疗服务工作。
三、竞赛时间和地点
2015年8月18日至10月,在群科新区和县城文化广场举办。
四、参加单位
各乡镇、各单位、各社会团体、各体育协会、相关企业。
五、竞赛项目(详见比赛规程)
1、化隆县全民健身运动广播体操比赛
2、化隆县全民健身运动射箭比赛
3、化隆县全民健身运动中长跑后备人才选拔赛
4、化隆县全民健身运动趣味项目比赛
5、化隆县全民健身运动篮球比赛
6、纪念抗日战争胜利合唱比赛(暨全民健身文体活动开幕式)
六、参加办法、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具体见各单项规程。
七、报名与报到
具体见各单项规程。
八、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比 赛 规 程
一、化隆县2015年全民健身运动广播体操比赛
(一)竞赛日期及地点
2015年8月18日在县城文化广场举办。
(二)参加单位
职工组(第八套广播体操):
县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检察院、法院、纪委、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工会、团县委、妇联、工商联、公安局、发改局、人社局、财政局、农科局、审计局、统计局、经商局(含安监、招商)、司法局、教育局、林业局、畜牧局、水利局、住建局、环保局、卫计局、食药局、民政局、扶贫局、旅游局、宗教局、国土局、移民局、交通局(包括运管)、就业局、社保局、城管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电力公司、电信公司、邮政公司、金融系统(由人行牵头,包括县信用联社、农行、农发行、建行)、化隆县盛兴冶金有限责任公司、青海金晶川研磨光伏材料有限公司、青海高原特色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昂思多矿泉水)、化隆县新华书店。
巴燕镇、甘都镇、昂思多镇、群科镇、牙什尕镇、扎巴镇、二塘乡、谢家滩乡、德恒隆乡、沙连堡乡、阿什努乡、石大仓乡、初麻乡、塔加乡、金源乡、查甫乡、雄先乡、公伯峡管委会、李家峡管委会
学生组(广播操待定):
化隆一中、巴燕初级中学、县民族中学
(三)参加办法
职工组各单位报领队兼教练1人,运动员不少于13名(含领操员1名),男、女不限;学生组报领队1人,教练1人,运动员145人(含领操员1名),男、女不限。
(四)评分办法
1、 总分为100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中间分数的平均值为最后得分;
2、达到或超过规定参赛人数不扣分,少一人扣2分。(分值由裁判长扣除);
3、比赛期间,不守纪律、起哄、吵闹、不服从管理的在该队分数中扣除5分(由裁判长扣除)。
(五)录取名次及奖励
按参赛队得分情况,录取30%的团体给予奖励,设优秀组织奖二个。
(六)出场顺序
抽签决定出场顺序。
(七)报名
各单位于2015年8月10日前将名单报送文体局体工站办公室。
(八)报到
各参赛队于2015年8月17日下午14:30到县文广局二楼会议室参加领队会议,并进行抽签排名。8月18日早晨8:30到县文化广场报到参赛。联系人:何金业;联系电话:
(九)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表:
评分标准
内容
|
分值
|
要求
|
备注
|
入
退
场
15分
|
服装
|
3
|
服装一致、整洁。
|
|
队列队形
|
4
|
进出场队列整齐,队列转换形式合理有序,有利于整体做操。
|
|
精神面貌
|
4
|
全队精神饱满,充满活力。
|
|
指挥能力
|
4
|
队伍调整合理,口令洪亮清晰。
|
|
动
作
质
量
85分
|
动作规范
|
60
|
动作方向、路线和姿势要正确;动作幅度,力度和节奏符合要求,衔接正确。
|
|
整体结构
|
15
|
各参赛队人数符合规定,全队整体整齐化一,动作熟练连贯,与音乐配合紧凑。
|
|
整体印象
|
10
|
全队排列有序,组织严密,服装、指挥、入退场、做操充分体现动作美、姿态美和整体美。
|
|
二、化隆县2015年全民健身运动会射箭比赛竞赛
(一)比赛日期、地点:
2015年 9月17日(星期四)早晨9:00在群科新区举办。各队于9月17早晨8:20在群科新区广场集合。
开幕式要求各队运动员手持弓、箭,身着整洁的民族服饰入场,入场经过主席台前时,允许各队有2到3分钟的民族特色表演。
开幕式结束后各队到群科新区新建的体育场参加比赛,比赛10:00准时开始。
(二)参加单位:
巴燕镇、甘都镇、昂思多镇、群科镇、牙什尕镇、扎巴镇、二塘乡、谢家滩乡、德恒隆乡、沙连堡乡、阿什努乡、石大仓乡、初麻乡、塔加乡、金源乡、查甫乡、雄先乡、公伯峡管委会、李家峡管委会、机关射箭协会、老干部局射箭协会。
允许各射箭队以协会名义自由组队参赛,但必须要有所在地乡政府出具的“比赛纪律担保书”,否则不予办理报名手续。
(三)运动员资格:
参赛运动员身份要求为化隆县户籍,名单上报后不允许更换运动员。
(四)竞赛办法:
1、各参赛队可报领队一名,教练一名,运动员十名。
2、为确保本次比赛安全、公平、合理的进行,比赛箭靶为“环靶”,比赛按环数计成绩。场地共设有四个靶位,所有参赛队平均分布于三个靶位前统一进行比赛。
3、比赛分二轮,每名运动员每轮射四支箭,共射八次。每名运动员八支箭的环数相加即为个人成绩,每队十人成绩相加即为团体成绩。本次比赛个人名次录取前二十名,团体成绩按参赛队的数量录取一半的队分别给予奖励。个人名次或团体名次若出现相同情形,十环多者名次列前,若仍相同,九环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直至排出名次。
4、比赛分复合弓组、反曲弓组,比赛中不准使用瞄准器和撒放器。
5、复合弓比赛箭靶距离约为85-90米,反曲弓比赛箭靶距离约为70米,箭靶均为环靶。场地两端及周围均设有明显标识的警戒线,不准闲杂人员入内。比赛时除轮到比赛的运动员外,其他人一律不得进入发射区。
6、参赛运动员必须在同一标识线上比赛,不准一前一后,比赛时每人每轮射四支箭,连续射完二轮为止。比赛时运动员要对自己的四只箭做出明显的标记。在任何情况下箭头不得对准他人。射箭手要时刻观察前方情况,绝对听从现场裁判员的指挥,看到裁判员的发令手势后才可发射。单箭射箭时间不得超过3分钟。每轮比赛结束后,统一取箭,统一记分,与本轮比赛无关的运动员不得参与这一过程。
7、裁判员在登记比赛成绩时,允许射箭手参与监督。如有争议要与裁判有礼貌的进行询问,其它箭手不得靠近靶垛观看参与。
8、各参赛队的领队(即箭头)同时兼任安全员,管理好自己的参赛队员,并强调安全注意事项,做到安全第一、团结第一、友谊第一,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果断处理。在比赛过程中若参赛的运动员或代表队发生扰乱比赛秩序、辱骂裁判员、运动员、观众,甚至打架的现象,组委会有权对其做出全县通报批评,取消3年内的参赛资格等处罚决定。
(五)报名时间:
各参赛队于2015年8月15日前将报名单(附照片1张)、入场解说词(限300字以内)、加盖所在地乡镇政府公章后报送化隆县文体广电局体校办公室。
(六)其它事宜:
比赛期间各代表队食宿及往返交通费用由各乡镇负责安排。
(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何金业;联系电话:
三、化隆县全民健身运动会中长跑后备人才选拔赛
(一)时间、地点
时间:2015年9月23日至25日。
地点:待定。
(二)参加单位
化隆县第一中学、第二中学、第三中学、第四中学、巴燕初级中学、民族中学。
(三)竞赛分组
1、12-13岁组(2002年1月1日--2003年12月31日出生者):男子、女子2公里、4公里;
2、14-15岁组(2000年1月1日--2001年12月31日出生者):男子、女子3公里、4公里;
3、16-17岁组(1998年1月1日--1999年12月31日出生者):男子、女子4公里、6公里。
(四)报名办法
1、各参赛队工作人员3名(领队1人、教练员2人),各组别男、女运动员分别限报20名。
2、运动员不得跨年龄组参赛。
3、参赛运动员必须持有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或提供年龄户籍证明。
4、各参赛队必须为参赛的运动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在比赛期间因未买保险而出现的一切后果均由运动员所在单位负责,赛事主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竞赛办法
1、运动员比赛时,必须穿运动服、运动鞋,否则不能参加比赛;
2、不足2人(含2人)的项目取消比赛。
(六)录取名次
1、 根据参赛人数录取30%给予奖励。
2、获得各年龄组前三名的运动员,代表化隆县参加2016年青海省中长跑冬季训练营。
(七)报名与报到
1、比赛报名时,需交验运动员本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证明;
2、各学校要确定专人负责参赛队的组队和报名,确定领队(教练),按要求填写报名表并加盖公章。
联系人:何金业
电话:
四、化隆县全民健身运动会趣味项目比赛竞赛
(一)比赛日期、地点
2015年10月14日早上8:30 ,在群科新区综合办公大楼广场举办。
(二)参加单位
县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纪委、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工会、团县委、妇联、工商联、党校、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发改局、人社局、财政局、农科局、审计局、统计局、经商局(含安监、招商)、司法局、教育局、林业局、畜牧局、水利局、住建局、环保局、卫计局、食药局、民政局、扶贫局、旅游局、宗教局、国土局、移民局、交通局(包括运管)、就业局、社保局、县志办、档案局、残联、金融办、新农办、外资办、城管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电力公司、电信公司、邮政公司、金融系统(由人行牵头,包括县信用联社、农行、农发行、建行)、化隆县盛兴冶金有限责任公司、青海金晶川研磨光伏材料有限公司、青海高原特色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昂思多矿泉水)、化隆县新华书店。
巴燕镇、甘都镇、昂思多镇、群科镇、牙什尕镇、扎巴镇、二塘乡、谢家滩乡、德恒隆乡、沙连堡乡、阿什努乡、石大仓乡、初麻乡、塔加乡、金源乡、查甫乡、雄先乡、公伯峡管委会、李家峡管委会。
(三)比赛项目
1、穿木拖鞋走50米(2男1女);
2、摸石过河15米(1男1女);
3、跳大绳(3男3女);
4、锯木趣味赛(1男1女);
5、趣味赛袋鼠跳(1男1女);
6、3分钟20米抗旱提水保苗迎面接力(1男1女)。
(四)运动员资格
运动员必须是身体健康的各单位在职职工或化隆县居民,年龄在18-55岁之间。
(五)参赛办法
1、各单位报领队1名、教练1名、运动员2-17名。根据项目设置,每人参加项目不超过两项,每个游戏项目各单位只能报1队参赛。报名单上报后,不允许更换运动员。
2、参赛人员必须穿运动服、运动鞋比赛。
3、各单位在报名时应积极进行内部筛选,选拔身体健康、体质较好的人员参赛。
(六)竞赛办法
1、运动项目具体方式、方法另行通知。
2、比赛中要尊重裁判、尊重观众、尊重对方。
(七)录取名次、奖励办法 .
比赛按单项成绩排名录取50%的参赛队给予奖励。不计团体成绩。
(八)比赛规则、报名时间及办法另行通知。
(九)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何金业 联系电话:
五、化隆县全民健身运动会篮球赛竞赛
(一)比赛日期、地点
2015年10月26日至31日在县城文化广场举办。各队于10月26日早晨8:30在县文化广场集合。
(二)参加单位
县委办(由县直属机关党委牵头,包括纪委、工会、团县委妇联、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工商联),政府办,政法代表队(由政法委牵头,包括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教育局,人社局,社保局,就业局,农科局,林业局,畜牧局,水利局,住建局,环保局,财政局,卫计局,民政局,旅游局,宗教局,国土局,发改局,经商局(含安监、招商),移民局,交通局(包括运管),城管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电力公司,电信公司,邮政公司,金融系统(由人行牵头,包括县信用联社、农业银行、农发行、建设银行),化隆县盛兴冶金有限责任公司,青海金晶川研磨光伏材料有限公司。
巴燕镇、甘都镇、昂思多镇、群科镇、牙什尕镇、扎巴镇、二塘乡、谢家滩乡、德恒隆乡、沙连堡乡、阿什努乡、石大仓乡、初麻乡、塔加乡、金源乡、查甫乡、雄先乡、公伯峡管委会、李家峡管委会。
允许社会自由球队参赛,但必须以某企业的名义或挂靠于单位、乡镇出队,以便于组委会的组织管理。
(三)运动员资格
1、各单位参赛的运动员共十二名,其中允许聘请外县籍的球员2名,其余10名运动员必须为化隆县户籍的常驻居民。
2、省驻县单位及部队参赛队员必须是在化隆县工作1年以上的常驻人员,报到时需提供相应的证明。
(四)参赛办法
1、参加单位可报男、女两支篮球队参加比赛。每队由14人组成,其中领队1名、教练1名、运动员12名。名单上报后,不允许更换运动员。
2、各队必须准备深浅两种不同颜色的比赛服装(篮球背心),上衣前后有明显号码,号码为0至99号。
(五)竞赛办法
1、执行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篮球竞赛规则》
2、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单循环赛,由组委会负责抽签分组。第二阶段采用同名次交叉赛决出名次。
3、比赛中要尊重裁判、尊重观众、尊重对方,如有谩骂、殴打裁判、观众、对方队员以及罢赛、冒名顶替等现象的,取消比赛资格,并给予通报批评。
(六)计分办法
1、第一阶段比赛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得0分,以比赛得失分排名。第二阶段采用同名次交叉赛决出名次。
2、如果2队积分相同,则按相互间比赛胜负决定名次,胜队列前;如果3队(含3队)以上积分相同,则按相互间的比赛竟胜分、比赛的得分确定名次。
(七)录取名次、奖励办法
1、本次比赛男队将录取前八名给予奖励。同时设体育道德风尚奖一个,优秀组织奖一个。女队名次的录取将根据报名情况待定。
2、女子篮球赛参赛单位不足3队不立项。
(八)报名时间及办法
1、各参赛队于2015年10月15日前,将参赛名单(附小二寸照片1张)、运动员身份证复印件(1张)及入场解说词(限300字以内)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化隆县文体广电局体工站办公室。
2、2015年10月23日上午9:00请各参赛队领队、教练到县文体广电局会议室召开领队会议。
(九)裁判员从省篮协聘请,不足人员由文体广电局选调。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何金业;联系电话:
六、纪念抗日战争胜利合唱比赛(暨文体活动开幕式)
(一)比赛活动时间与地点
时间:2015年9月9日上午8:30
地点:待定。
(二)参加活动的单位及乡镇
乡镇:巴燕镇、扎巴镇、昂思多镇、谢家滩乡、石大仓乡。
单位:县委系统(县直属机关党委牵头)、政府系统(县文广局牵头)、公安局、法检司、文广局、教育局、农科局、林业局、畜牧局、水利局、卫计局、交通局、住建局。
(三)设立奖项
设立优秀组织奖(十二个)。
三等奖 (三个)
二等奖 (两个)
一等奖 (一个)
(四)参加比赛活动要求
1、参赛歌曲必须为革命歌曲;
2、每队参赛歌曲均为两首;
3、参赛歌曲伴奏带自备;
4、服装统一,整齐;
5、参赛曲目形式可多样性,创新性。
6、各参赛单位结合本单位情况和红歌内容写串台词于8月20日前上交化隆县文化馆。联系人:胡雪芹;联系电话:
附件1
化隆县全民健身运动会文体活动广播体操比赛报名表
参赛单位(盖章):
附件2
化隆县全民健身文体活动射箭比赛报名表
单位:(公章) 领队: 教练:
姓名:
|
姓名:
|
姓名:
|
姓名:
|
照片
|
照片
|
照片
|
照片
|
姓名:
|
姓名:
|
姓名:
|
姓名:
|
照片
|
照片
|
照片
|
照片
|
姓名:
|
姓名:
|
姓名:
|
姓名:
|
照片
|
照片
|
照片
|
照片
|
填表人(签名): 联系电话:
附件3
化隆县全民健身文体活动篮球赛报名表
单位:(公章) 领队: 教练(电话):
号码
姓名
|
|
号码
姓名
|
|
号码
姓名
|
|
|
照片
|
|
照片
|
|
照片
|
号码
姓名
|
|
号码
姓名
|
|
号码
姓名
|
|
|
照片
|
|
照片
|
|
照片
|
号码
姓名
|
|
号码
姓名
|
|
号码
姓名
|
|
|
照片
|
|
照片
|
|
照片
|
号码
姓名
|
|
号码
姓名
|
|
号码
姓名
|
|
|
照片
|
|
照片
|
|
照片
|
填表人(签名):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