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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高原美丽乡村建设结对共建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5年06月26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化隆县推进高原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化办发【2015年】41号),2015年全县22个“高原美丽乡村”建设村(省上安排20个村、县上安排2个村)中安排28个省级单位、市级单位、驻军单位、市级企事业单位、县直相关单位与高原美丽乡村建设村开展结对共建,并在每个高原美丽乡村建设村联点一名县级领导。为进一步做好高原美丽乡村建设结对共建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高原美丽乡村建设村联点县级领导负责,组织县直联点单位负责人、乡镇负责人和村委会负责人,尽快与共建单位签订共建协议,并与7月3日之前将所签订的共建协议书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备案。
二、县级联点领导和各项目村乡镇负责人积极与帮建单位沟通衔接,邀请帮建单位到项目村实地考察,争取帮建资金,确定建设项目,及时向帮建单位汇报工作进展,最大限度争取帮建单位支持。各相关乡镇做好与各联点领导、县级联点单位的协调衔接工作,协调解决各类矛盾纠纷
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全县结对共建单位安排落实情况、共建协议签订备案情况汇总后报县政府。
 
 
 
 
            化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