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县民政局拟定的《化隆县社会救助工作“一门受理、协调办理”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1、《社会救助服务窗口受理登记表》
2、《社会救助申请受理通知书》
3、《社会救助申办服务介绍函》
4、《社会救助申请转办结果回复单》
5、《社会救助服务窗口受理、转办救助申请事项统计汇总表》
2015年1月 27日
抄县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纪委
化隆县社会救助工作“一门受理、协同办理”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强化社会救助部门协作,方便困难群众寻求救助,依据青海省民政厅《关于全面建立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的通知》(青民发[2014]18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建设和谐化隆的执政理念,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通过建立平台、完善制度、整合资源、落实政策等措施,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全县社会救助事业长足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与其它社会保障制度相关衔接,社会救助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及时的原则。
3、坚持政府领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基层落实的原则。
三、目的意义
通过“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社会救助工作,使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国家的社会救助政策得到充分的落实,困难群众求助有门,从而进一步推动我县社会救助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四、工作措施
(一)组织领导。成立化隆县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民政、财政、卫生、教育、住建、人社、水利、电力、广电、司法、残联、监察、审计、扶贫、房产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在县民政局,由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指导全县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每季度召开一次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对社会救助工作进行统筹协调、集中调度,创制创新和情况交流等,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
(二)建立平台。设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社会救助综合管理办公室,具体承担日常管理工作,包括民政社会救助业务及其它部门救助的衔接、联络、协调、监督及对象维权,主任由县民政局局长兼任。各乡镇也建立相应的工作平台,由分管民政的负责人担任,常务副主任由民政事务所所长兼任,民政事务所具体承担日常管理工作。
(三)办理程序。1、申请:申请人按政策要求提供相应的申报资料交乡镇民政事务所。2、受理:乡镇民政事务所受理申请或转办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同时进行备案存档,并告知申请人办理部门和办结时间。3、调查核实处理: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走访、信函索证、信息比对等方式真实掌握申请人家庭基本情况,分析申请人诉求是否合理合法,按程序依政策精准处置申请人诉求并督促落实到位。4、回复:将处理结果在规定时间内告知申请人并作好相关思想工作。5、资料建档:民政事务所要分门别类将所有救助资料归档,做到档案资料规范、真实、完整。
(四)明确职责。民政部门具体负责最低生活保障、慈善救助、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项工作,同时还协调各部门专项救助。财政部门负责社会救助资金预算管理和监督使用。卫生部门负责疾病应急救助。教育部门负责教育救助。住建部门负责住房救助。人社部门负责就业救助。司法部门负责司法援助。水利、电力、广电等部门负责水、电、有线费用的减免。残联负责重度残疾人的生活补助及残疾人康复。扶贫部门负责对特困群众落实相关扶贫政策。监察、审计部门负责监督社会救助资金的使用等。乡镇“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窗口要及时受理和办理(或转办)各申请事项,保证申请人的正当合法权益得到落实;全县各相关部门都要明确1名负责人,具体分管社会救助工作,民政部门各职能股室要各司其职,落实救助政策,完成工作任务,乡镇各站所也要明确1名以上工作人员专门负责社会救助工作,落实各自负责的救助政策。各村(社区)也要明确1名民生服务员具体协助乡镇负责本辖区内的各项社会救助工作。
(五)工作经费。县、乡、村三级都要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保证社会救助工作的正常运转,确保各项社会救助工作落到实处。
(六)监督管理。政府将社会救助工作列入目标管理考核范围,县社会救助管理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完善监督管理制度,各单位履职人员要依法行政。同时还要自觉接受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对群众的举报及投诉要及时核实、快速办理,让人民群众满意。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强化责任。县、乡、村三级社会救助工作人员都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努力完成各相关工作任务。
(二)把握政策,统筹安排。各级各部门工作人员要认真研读政策、把握政策、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及时掌握真实情况,处理对象诉求,使社会救助工作深得民心,困难群众得实惠。
(三)注意方法,扎实推进。“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社会救助工作涉及广大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涉及到不同群体对救助政策的解读和认知,各部门工作人员一定要把握方式方法,加强协同配合,积极稳妥运用政策,避免产生一些不必要的矛盾,防止不稳定现象发生,对于矛盾集中的区域,要着重宣传政策,多做思想工作,尽量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执行政策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解决对象的困难既要量体裁衣,也要落到实处。
(四)总结经验,建立机制。建立长效机制是“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社会救助工作的落脚点。在工作实施过程中对发现的问题要分析原因,及时整改,各部门要制定和完善相关的制度,并适时进行调整和优化,做到制度化、长效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