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全面完成2014年农村“两房”(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村奖励性住房)建设任务,确保工程质量,规范工程竣工验收管理,经县政府研究决定,近期对2014年农村“两房”建设工程进行验收,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时间
2015年1月8日至15日
二、验收重点
1.各乡镇农村“两房”建设任务完成情况;2.下达资金分配到户情况;3.项目建设基本程序履行情况;4.项目检查验收情况;5.组织机构和档案建设情况;6.信息系统录入上报情况。
三、验收方式
验收工作要严格按照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座谈了解、抽查看点的程序进行。抽查入户不少于县政府当年下达给乡镇农村“两房”建设指标的30%。
四、验收工小组
本次考核由相关成员单位抽调工作人员组成验收小组,在各乡镇开展考核工作。具体成员如下:
组 长:张发祥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尕 藏 县住建局局长
成 员:赵光英(县监察局副局长)、李福明(县住建局副局长)、韩志超(县审计局副局长)、马明文(县发改局干部)、拉毛才旦 (县财政局干部)、张万平(县统计局干部)。
验收乡镇:各乡镇人民政府、李家峡管委、公伯峡管委会。
车辆安排:县住建局、财政局各一辆。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乡镇要高度重视,认真开展自查,准备汇报材料。并积极配合考核组及时提供相关资料,保证考核工作顺利开展。
(二)充分准备。各乡镇及考核组成员都要吃透相关政策,熟悉考核项目、内容及标准,明确考核目标和重点。
(三)求真务实。考核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摸清底数,掌握实情,确保考评结果真实、准确、公正。凡未完成的农村“两房”建设指标要一律上报县政府,由县政府研究后重新下达任务。
(四)总结经验。考核组要在实地考核的基础上,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认真总结各乡镇在实施农村“两房”建设项目中的好方法、好经验,同时客观分析影响工作的制约因素,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县政府。
化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月5日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