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实施好我县夏琼寺、旦斗寺、阿河滩清真寺、塔加杏儿沟明长城遗址4处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修缮项目,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化隆县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修缮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组成如下:
组 长: 马金星 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 安红兵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 马生成 县发改局局长
石 琨 县财政局局长
刘占清 县监察局局长
马青云 县文广局局长
冶青峰 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马生成 甘都镇镇长
拉 洛 查甫乡乡长
万么才旦 金源乡乡长
东 智 塔加乡乡长
才旦堪布 旦斗寺寺管会主任
韩乙索 阿河滩清真寺寺管会主任
戈 谢 夏琼寺寺管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文广局,马青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项目实行法人负责制,马青云同志任项目法人。
2014年11月8日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纪委,县委统战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