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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化隆县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修缮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4年11月12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实施好我县夏琼寺、旦斗寺、阿河滩清真寺、塔加杏儿沟明长城遗址4处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修缮项目,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化隆县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修缮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组成如下:
组 长: 马金星  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 安红兵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 马生成  县发改局局长
石 琨  县财政局局长
刘占清  县监察局局长
马青云  县文广局局长
      冶青峰   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马生成   甘都镇镇长
      拉 洛   查甫乡乡长
万么才旦 金源乡乡长
东 智  塔加乡乡长
      才旦堪布  旦斗寺寺管会主任
      韩乙索   阿河滩清真寺寺管会主任
戈 谢   夏琼寺寺管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文广局,马青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项目实行法人负责制,马青云同志任项目法人。
 
 
 
     
 2014年11月8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纪委,县委统战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