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群科新区管委会综合办公室,省驻县各单位:
为隆重纪念化隆回族自治县成立60周年,充分展示化隆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成就,经研究,决定于8月26日召开自治县成立60周年庆祝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4年8月26日上午9时30分
二、会议地点:县文化广场
三、参会人员:
1、化隆籍正处级以上干部,曾在化隆工作过的正处级以上领导,副处级以上离退休干部。
2、县级各领导,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县委、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省驻县各单位负责人。
3、部分省、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宗教界人士代表,拉面经济人士代表,企业代表,非公经济人士代表,基层老党员代表,村级老干部代表,全国、全省劳模代表,民族团结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代表,新闻媒体记者。
四、会议要求:
1、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负责同志25日到政府办报到,领取相关材料和入场券。
2、负责邀请中国地质大学、甘肃省张家川县,贵德县、大通县、尖扎县、门源县、海东四县一区等外县籍来宾的负责人,于25日到政府办领取来宾相关材料和入场券,做好来宾衔接工作,负责来宾迎接、报到,并于26日组织引导来宾到指定地点就座。
3、化隆籍正处级以上干部、曾在化隆工作过的正处级以上领导,副处级以上离退休干部分别由组织部、四大班子办公室、老干部局负责人负责,部分省、市、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由人大办、政协办负责。于25日到政府办领取来宾相关材料和入场券,做好来宾衔接工作,负责来宾迎接、报到,并于26日组织引导来宾到指定地点就座。
4、非公企业代表8人,由工商联马福清负责;企业代表8人,由经商局李伶负责;宗教界代表10人,由民宗局马青德负责;拉面经济代表10人,由就业局张海明负责;新闻媒体记者20人,由宣传部李玉峰负责;全国、省级劳模代表8人,由工会马秀珍负责;基层党员代表、村级老干部代表16人,由组织部冯玉香负责;民族团结先进单位代表、先进个人代表16人,由创建办马福财负责。于25日到政府办领取来宾相关材料和入场券,做好来宾衔接工作,负责来宾迎接、报到,并于26日组织引导来宾到指定地点就座。
5、各单位负责人组织本单位参会人员,持入场券统一带队入场,并协助工作人员维护好会场秩序。
6、乡镇、部门参会人员自带30厘米以下小凳子,严格按照《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座次示意图》在指定地点就座。
7、大会会务组抽调的工作人员要做好签到工作,负责邀请来宾的负责人、抽调的引导人员要共同引导来宾到指定地点就座,全程做好来宾服务工作。
8、县委宣传部门负责全面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附: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座次示意图
2014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