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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城及周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补充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4年08月22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省驻县各单位:
化隆县回族自治县成立60周年庆典活动即将临近,为营造一个环境整洁、生态美化、人文和谐的良好氛围,按照县委、县政府下发的化办发【2014】93号文件精神,现对县城及周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作如下补充通知: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乡镇、各部门要统一思想认识,高度重视,把此次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狠抓落实。通过环境卫生的有效整治,充分展示建县60周年来取得的新变化和新成就,为莅临县庆活动的各级领导和各届人士留下美好印象。
二、明确整治责任。各单位对所划分的环境卫生区域进行全面大扫除,彻底清楚卫生死角和盲区。同时,要全面清扫本单位、小区楼院内部的环境卫生,包括门面、窗户的清洗,墙壁乱贴、乱画等“牛皮癣”的清理,保证本单位内、外部环境卫生干净、亮化、整洁;县城管、公安、工商、卫生、交通等部门组织力量,集中整治乱停乱放、乱搭乱建、占道经营等现象,保证县城道路的畅通;城管部门负责督促县城内各相关单位对户外广告牌进行清理,并及时清理街道果皮箱、垃圾箱,保持广场、公厕周边环境卫生的干净整洁;各乡镇积极发动干部群众,做好乡(镇)容村貌及公路沿线环境卫生和户外广告牌清理整治工作。
三、加大督促检查。县城管、公安、交通等职能部门切实加强环境卫生日常的督查检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要通知相关部门立即整改,做好跟踪落实工作。8月25日下午,县上将组织联合检查组,对县城区域环境卫生进行全面检查,要以县庆活动为契机,逐步建立城市管理长效机制。
四、落实责任追究。要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对领导重视不够、落实不力、环境卫生打扫不彻底而造成负面影响的单位要在全县范围进行通报,并对主要领导进行问责。
 
 
 
 
 
2014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