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省驻县各单位:
为统筹海东区域协调发展,加快化隆经济社会发展,市委、市政府研究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加快化隆循化两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 (东发(2014) 2号),明确了到 2020年化隆与全市同步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现结合“两化”经济社会发展意见精神和我县实际,将全县重点目标任务进行责任分工,请抓好贯彻落实。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快化隆发展对全市经济社会统筹协调发展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加快化隆统筹发展的责任意识和全局意识,以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为统领,坚定加快化隆科学发展的信心,牢牢把握国家、省、市一系列重大发展战略机遇,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不断创新工作举措,积极利用机遇和优势,正确应对困难和问题,为全面推进化隆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快速发展打好基础。
二要完善创新机制。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尽快建立健全本部门与海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和部门间的工作联席协调机制,加强沟通衔接,强化配合协作,并按照工作职能分工,抓紧研究制定本部门经济社会发展的细化方案、具体措施和落实方案,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切实配合海东市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做好规划布局,切实用好用活用足各项支持政策。县政府要将此项工作纳入相关部门和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进行严格考核。
三要狠抓工作落实。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抓落实、有进度、见成效的要求,对分工任务提出到"“十三五”"末的总体任务目标安排和年度阶段性进度安排,定期分析工作进度,及时研究解决问题,跟踪督促任务落实,确保确定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与海东市相关部门和单位沟通、衔接,将本部门本单位具体落实方案于6月1日前报县政府,并将任务落实及实施情况按照半年一小结、年终有总结的要求及时报告县政府。县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随时开展跟踪督查和通报。
附:《化隆经济社会发展意见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化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5月19日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纪委
化隆县经济社会发展意见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发展支撑能力
1.各部门、各单位在编报规划、争取各类专项资金时,要重点向支持民生、基础设施、生态环境等领域倾斜,确保在“十二五”后两年及““十三五””期间,全县固定资产投资有大幅增长。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
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2.县财政要加大对融资平台扶持力度,支持县融资平台做大做强;鼓励各部门、各单位充分利用民间资本,以降低准入条件及适当给予补贴等方式组建民营银行;鼓励银行经营机构在金融服务空白乡镇设立服务网点,在农村设立服务终端;全面推广“政银保”合作,有效扩大财政资金的使用效应,加大信贷投入力度;建立农户贷款联保制度,加强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加大扶贫贷款贴息力度,鼓励保险资金参与基础设施和重点产业项目建设。
牵头单位:县金融办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人行
3.提升现有公路等级,完善区域公路体系,加快牙同高速过境出省通道建设,推进巴燕至群科新区、巴燕至官亭等干线公路建设,实施农村公路通达通畅工程;新建群科新区黄河大桥,加强沿河两岸发展互动;积极配合西成铁路前期工作并谋划巴燕等支线铁路建设项目;推进水运航运体系建设,完善港口、码头、渡口等基础设施,扩大黄河等级航道通航里程,开通黄河库区旅游航线;布点及实施小型通用航空机场建设,增强旅游开发、商贸物流等功能。到 2020年基本建成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形成布局完善、功能协调的区域综合交通枢纽。
牵头单位:县交通局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4.继续实施好公伯峡南北干渠、李家峡北干渠等一批重点水利工程项目,尽早开工及建设雄先、金源、初麻等一批重点水库工程;加快黄河谷地百万亩土地开发整理进度,加大黄河谷地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工程建设力度,认真实施小型水利重点县项目;加快昂思多、黑城沟等河道治理、人畜饮水安全工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等工程建设进度。到2020年全面消除工程性缺水的瓶颈制约,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牵头单位:县水利局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国土局
5.加强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抓紧实施加合330千伏、群科 110千伏迁改等输配电工程项目,推进电网联网工程建设,加快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到2020年建成强有力的、可靠性强的电网;尽快实施管道天然气输配气工程,力争在2015 年底建成并辐射到重点乡镇;在农村积极发展太阳能、沼气等新能源,完善能源结构。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
责任单位:县供电公司、县农业和科技局
6.进一步完善城市道路体系,增加路网密度,支持发展承载量大、快速便捷的城市公共交通网络;加快县城地下综合管廊规划实施,推进城镇桥梁、给排水、供热、垃圾和污水处理、再生水回用、园林绿化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和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提升移动通信覆盖水平。
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环保局、县林业局
二、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构建全省沿黄经济带龙头
7.推动化隆片区黄河流域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争取建成全省重要的“菜篮子”基地;鼓励发展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家庭牧场,提高设施畜牧业水平;加强畜禽水产良种工程建设,建设全县草食畜繁育养殖基地,积极发展沿黄水域冷水网箱养殖。
牵头单位:县农业和科技局
责任单位:县畜牧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园区办公室
8.发展多种形式的农牧民专业合作组织,着力扶持和培育一批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促进农牧业产业化、集约化经营; 积极建设农副产品交易市场,重视和支持绿色农副产品认证。
牵头单位:县供销联社
责任单位:县农业和科技局、县畜牧局、县工商局
9.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加快西宁及海东市等高载能工业企业迁移到加合工业园区,稳步推进巴燕镇转型为小微企业孵化和工业园生活基地,将加合建设成为以基础原材料为主的市级经济区,并加快建设群科绿色产业园和昂思多矿泉水产业园;大力发展清真食品、民族服饰、旅游商品、农畜产品加工等产业;依托产业定位,编制完成化隆市级经济区(产业园)基础设施和产业规划;依托优势资源,大力扶持工艺品加工、绿色食品工业、健康饮品生产、酩镏酒产业等,扩大生产经营规模,稳步推动品牌建设,建设全市乃至全省重要的民族特色工业基地。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
责任单位:县经商局
10.编制完成化隆太阳能发展规划,按照“水光互补”的清洁能源发展思路,在荒山荒坡等适合光伏发电区域内,加快推进光伏发电产业园建设。到2020年,力争建成占地规模10万亩、装机容量1吉瓦、总投资100亿元的全省重要的光伏发电基地,在电站建设、储能技术、并网接入等关键领域处于同行业前沿。
牵头单位:县经商局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供电公司
三、加大旅游资源开发建设力度,打造全国有影响力的黄河上游旅游目的地
11.突出重点旅游资源开发建设,协调推进化隆旅游资源整合,协助市相关部门编制完成全县黄河流域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围绕黄河旅游资源,精心打造公伯峡水电站、八宝山、河群峡等一批高原生态旅游景区;加强旅游公路、景区间路网和通讯等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旅游市场要素,提升城市旅游集散中心功能和旅游接待能力;加快民族、宗教、文化旅游项目建设,推进旅游和文化深度融合,大力扶持特色文化旅游产业,提升“农家乐”发展规模与水平,培育一批旅游文化骨干企业,加大对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的挖掘和保护,支持宗教旅游资源开发建设;加强夏琼寺等民族宗教寺院和马步芳公馆等古建筑的保护和开发力度;充分发挥化隆旅游资源和特色优势,加快完善休闲度假旅游要素和旅游功能;加大宣传推介力度,强化品牌宣传,以黄河景区为中心,打造全国一流山水风景品牌,全面提升化隆旅游整体形象,积极融入全省旅游圈。
牵头单位:县旅游局
责任单位: 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县民宗局、县发改局
四、加强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12.编制完成《化隆县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加快构建以巴燕、群科为中心,扎巴、牙什尕、甘都等建制镇为骨干,中心村和新型社区为基础的现代化城镇群;推进县城建设和城中村改造,提升城镇综合承载能力;积极引导人口和产业集聚,强化服务功能,切实提高城镇建设用地集约化程度。到 2020年,化隆城镇化率基本达到全市平均水平,将群科新区建成滨水生态宜居城市,巴燕、群科新区和甘都形成产业功能互补、辐射带动力强的“品”字型城镇群;依托山水脉络特质,抓好“绿城区”建设,打造黄河上游山水园林明珠城市。
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国土局、县林业局、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
13.放开县城和建制镇落户限制,解决已经转移到城镇就业的农业人口和库区移民落户问题,稳步推进农业人口市民化。
牵头单位:县公安局
责任单位:县国土局、县民政局
14.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扶持人口较少数民族发展规划》及《六盘山片区区域发展与脱贫攻坚规划》等政策,编制出台“山区群众易地搬迁规划”;继续实施整村推进、产业化扶贫、劳动力转移培训、以工代赈和易地扶贫搬迁等工程,积极探索金融扶贫,不断扩大扶贫贴息贷款规模;稳妥发展贫困村互助资金组织,加强定点扶贫和东西扶贫协作,鼓励民间组织和企业积极参与扶贫开发;制定对口支援实施方案,继续争取国家和其他省市加大化隆对口支援,全面提高帮扶效果。
牵头单位:县扶贫开发局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金融办
15.认真调研,协助省、市相关部门积极推进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责任单位:市扶贫开发局
16.加快美丽乡村建设,加大农村饮水、道路、供电、沼气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力度,积极争取农村群众直接受益的中小型民生项目。县财政对中央、省、市安排的重点公益性及民生建设项目配套资金予以配套。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扶贫开发局、 县水务局、县交通局、县供电公司
17.加快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重点做好微生物病害污染水防治,突出解决巴燕镇等地区饮水安全问题。
牵头单位:县水利局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18.加大农村危房改造和奖励性住房建设,不断改善农村居民居住条件。
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19.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加快实施农村清洁工程, 推动污水、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建设。
牵头单位:县环境保护局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新农办
20.推动城镇道路、供水、生活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公共交通、公共服务向农村拓展。
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县环境保护局、县水利局、县交通局
21.支持以“拉面经济”为主导的劳务经济多业态发展,促进“拉面经济”品牌化、标准化经营,鼓励“拉面经济”与其它产业深度融合和组建企业集团,实现连锁经营,打造“拉面经济”升级版;安排支持劳务输转基地建设,搞好劳务输转服务,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村劳动力技能水平。
牵头单位:县就业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经商局、县金融办、县工商局
22.鼓励劳务经济向更广领域拓展,带动本地区人力资源开发,种养殖、农畜产品加工及清真牛羊肉配送等相关产业联合、合作,不断推进饮食等行业一体化进程,形成“拉面经济”全产业链。
牵头单位:县农业局、县畜牧局
责任单位:县就业局、县经商局、县供销联社
五、加快社会事业发展,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23.大力发展农村学前教育,新建一批幼儿园;规划建设一所市级重点高中,加大教育资源的配备力度,提升教育水平,同时加大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和边远村镇教师调配力度,完善中小学校附属设施和配套教学设备仪器; 落实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相关政策,巩固义务教育普及成 果;加大藏族地区中小学“双语”教学投入力度;积极发展职业教育,提高劳动力素质与工业化进程契合度;争取国内发达省、市教育帮扶,积极协调扩大“化隆班” 规模,加大教师交流培训力度。
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4.推进标准化二级甲等医院建设,加大医疗资源的配备力度,加强在岗医生交流培训力度;重点建设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巩固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支持精神卫生、农牧区应急救治等专业服务网络建设;加强以县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建设,2015年实现每个行政村都有卫生室;通过多种途径培养一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科医生。
牵头单位: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社保局
25、大力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到““十三五””中期,建成功能完善的县级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体育馆、影剧院,乡镇综合文化站,村文化室;深入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农家书屋、文化资源共享、农村数字电影放映等文化惠民工程;加强民族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和综合利用,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传习场所等设施建设;着力打造以花儿为主题的群科“水上音乐节”。
牵头单位: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
责任单位:县旅游局
26、加强完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对符合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失地农民,平稳有序地推行最低生活保障;提高优抚对象、五保户和孤儿等特殊困难群体生活补助标准,加强社会福利和养老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孤儿保障制度,推动农村五保户集中供养。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责任单位:县社保局、县红十字会
27、全面落实村干部、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逐步将符合条件的农村人口全部纳入农村低保户扶持范围。
牵头单位:县社保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民政局
六、深化改革开放合作,建设全省对外开放的新桥头堡
28.进一步理顺政府与市场关系,放宽中小微企业准入条件,切实落实中小企业成长和小微企业培育计划,支持中小微企业加快发展;搭建综合服务平台,完善诚信体系,提供优质服务,着力解决中小微企业在融资、技术、人才、市场等方面的难题;鼓励中小微企业联合重组,培育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大企业集团;支持中小微企业创业园建设,建立创业指导站,推动中小微企业积极入园、加快孵化。
牵头单位:县经商局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金融办
29.改善中小微企业发展环境,建立中小微企业发展和创业专项资金,并按一定比例筹资;在安排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时,优先考虑县域内带动性强、效益好的重点产业项目。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
责任单位:县经商局
30.加强与周边地区的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探索要素自由流动,产业分工协作、贸易互利互惠的一体化模式,深化化隆与河西走廊、青南藏区、甘肃临夏、甘南以及川西北等地在农畜产品、民族特色产品、商贸物流等领域的经济合作,完善商品市场体系和商业网点布局,大力发展新型流通业态,引进和培育大型流通企业,共建区域特色经济圈,建设我国有影响力的民族特色产品集散中心;充分利用国家共建新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历史机遇,积极参与中亚等国际区域合作,把化隆建设成为全省内陆开放型经济示范区,国家民族服饰产业基地,积极培育以民族特色轻工业为重点的出口创汇基地;加快调研中亚等周边国家市场,充分利用语言、文化关联性等优势,探索与中亚地区经贸合作模式,积极参与中亚国家自由贸易区, 扩大经济开放程度。
牵头单位:县经商局
责任单位:县农业局、县畜牧局、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
31.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加快化隆面向伊斯兰国家和地区开放,努力促进化隆与中东、东南亚等伊斯兰国家经贸合作和交流;鼓励与跨国公司和大企业集团合作,开展投资并购、企业重组,收购技术、品牌和贸易性实体,开拓国际市场;依托现有民族用品出口优势,推动在沙特、马来西亚等有贸易往来的伊斯兰国家设立办事处,持续扩大贸易出口量。
牵头单位:县经商局
责任单位:县民宗局
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绿色可持续发展 。
32.坚持生态保护、绿色发展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相结合,落实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退耕还林(草)等补助政策; 继续实施好天然林保护、三北防护林、退耕还林(草)、生态公益林等工程;依托区域特有自然风貌,推进黄河两岸生态保护和景观建设,打造沿黄“百里画廊”;加大植被、湿地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力度,提高水资源涵养能力,努力将化隆打造成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工程县。
牵头单位:县林业局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县环境保护局
33.大力推广节地、节能、节水、节材,促进资源高效综合利用,加大“两型”农业发展支持力度;实施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余热余压利用、绿色照明、节能监测和技术服务体系建设等节能降耗重点工程;积极发展资源再生利用、节能服务和环保产业,鼓励发展循环经济;大力淘汰落后产能,积极推行国内领先的能耗、物耗、水耗标准;加强水资源综合管理,健全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制度。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
责任单位:县经商局、县环境保护局、县水利局
34.加快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生活垃圾处理、 危险废物处置等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环保设施运营管理水平;做好水环境综合治理,加强重点流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监管工作;做好城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改善空气质量等级;在水泥、冶金等重点企业大力推进清洁生产,实现达标排放;治理农村面源污染,开展重点区域土壤污染治理和修复;加强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鼓励发展清洁养殖;加大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力度。
牵头单位:县环境保护局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经商局、县农业局、县畜牧局、县水利局、县国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