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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化隆县委办公室 化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县委、县政府领导干部接待群众
来访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4年05月30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委、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意见》,根据海东市《关于做好市委、市政府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工作的通知》(东办发【2014】19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县委、县政府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工作通知如下:
一、接待时间
县委、县政府领导每周星期二接待来访群众(节假日除外)。
二、接访要求
 
(一) 县委、县政府领导接待上访群众不包括越级上访、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由法院、检察院接待。
(二)接侍来访的县委、县政府领导在接待日到县信访接待室接访,确因其它重要公务不能接访的,本人提前与下一周接待领导协商调换,并告知县信访局。
(三)县委、县政府领导接待日受理的案件承办单位应按时限办结。办结后按时反馈给上访人。
  () 为协助县委、县政府领导做好接待上访群众工作,上访事项涉及部门的负责人接到县信访局通知后立即赶到县信访接待室,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也要及时安排好领导干部接待群众上访工作。
  ()《通知》及附件《2014年化隆县委、县政府领导接访日安排表》应在县、乡(镇)和单位公告栏中张贴,在县政府网站公布,方便群众反映问题。
附: 2014年化隆县委、县政府领导接访日安排表
 
 
中共化隆县委办公室  化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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