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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换发行政执法证件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4年05月13日    
 
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撤地设市后工作的需要,现将原《青海省海东地区行政执法证件》换《青海省海东市行政执法证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负责,持有《青海省海东地区行政执法证件》的,统一填报《海东市县(区)行政执法证件换证表》,新申领人员填报《海东市县(区)行政执法证件新申领表》,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盖单位公章后,纸质一式三份和电子版,同换证人员和白底数码照片(底下注明姓名,不需要纸质照片),考到U盘,报县政府法制办。
二、新颁发的《青海省海东市行政执法证件》市政府法制办签订《委托制作协议书》,委托有关单位制作,制作单位每本收取执法证件20元工本费,并开具发票。
三、各单位将申领表和照片于2014年5月15日前报县政府法制办。
 
 
 
1:海东市县(区)行政执法证件新申领表
2:海东市县(区)行政执法证件换证表
 
 
 
 
 
化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