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因人事变动,现对化隆县黄河谷地百万亩土地开发整理重大项目指挥部办公室成员作调整如下。
一、项目指挥部办公室成员及工作职责
主 任:毛志明 县移民安置局副局长
副主任:马玉林 县国土资源局正科级干部
张志云 县国土资源局正科级干部
索 林 县财政局副局长
佘志亮 县水利局工程师
成 员:马有德 群科镇副镇长
韩进骁 牙什尕镇副镇长
姬福良 群科镇干部
胡海云 县水利局干部
刘成武 县水利局干部
马金龙 县水利局干部
石维成 县水利局干部
马世杰 阿什努乡干部
马永明 县林业局干部
曹凤琴 县国土局干部
马海龙 群科镇干部
王 庆 牙什尕镇干部
徐 妍 初麻乡干部
办公室下设3个工作部:工程协调部、工程技术部、工程综合部,各工作部成员为:
1、工程协调部:
组 长:马玉林 县国土资源局正科级干部
副组长:张志云 县国土资源局正科级干部
成 员:马有德 群科镇副镇长
韩进骁 牙什尕镇副镇长
姬福良 群科镇干部
马永明 县林业局干部
王 庆 牙什尕镇干部
2、工程技术部:
组 长:佘志亮 县水利局工程师
成 员:胡海云 县水利局干部
刘成武 县水利局干部
马金龙 县水利局干部
石维成 县水利局干部
另聘请技术人员5名
3、工程综合部:
组 长:马海龙 群科镇干部
成 员:徐 妍 初麻乡干部
二、项目指挥部办公室职责分工
按照黄河谷地百万亩土地项目实行“省级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项目指挥部办公室的职责分工为:
(一)项目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负责组织召开办公室成员会议,研究解决项目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2.负责编制和申报项目总体实施方案和年度实施方案,制定相关管理制度;
3.负责指导项目各施工标段完成项目勘测、规划设计、招投标及实施的技术工作;
4.审报项目规划设计文件和招投标方案;
5.审报项目重大设计变更;
6.适时向县指挥部汇报项目实施进展及资金使用情况等事宜;
7.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工程协调部职责:
1、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协调、指导、监督、检查和服务,对项目实行全过程综合管理;
2、负责调处项目建设中出现的各种矛盾,优化环境,确保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3、负责组织召开办公室成员会议,协调各现场施工单位上报的有关问题;
4、适时向指挥部汇报项目实施进度及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等事宜;
5、及时协调处理项目过程中由于特殊情况引发的阻工问题;
6、负责项目建设中的政府各部门的协调工作;
7、负责与乡、镇、村的组织协调工作;
8、完成县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工程技术部职责:
1、负责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实施和技术指导及服务工作;
2、负责项目重大及一般设计变更的审查、上报及实施工作;
3、负责审核工程量及各类报表;
4、负责编制项目年度实施计划,督促施工方按年度实施计划完成工程量;
5、负责召集项目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解决项目实施建设中遇到的技术问题;
6、负责项目建设申报、实施、项目建投资金的申报;
7、负责项目建设招投标、施工合同签订、质量监管、检查验收;
8、负责项目建设的档案资料编制;
9、严格按照工程质量标准,抓好工程质量、督促项目承建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面完成施工任务;
10、负责做好项目施工前的土地清查工作;
11、负责承担建设用地管理的技术性、服务性,开展土地开发整理和农用地转用项目的咨询、服务和评价。
12、负责开展百万亩土地开发整理技术研究,承担土地
开发整理和宣传,经验推广和技术培训工作。
13、承办县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工程综合部职责:
1、严格执行《关于土地开发整理重大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青国土资办发〔2000〕58号);
2、严格按《青海东部黄河谷地百万亩土地开发整理重大项目化隆县建设指挥部办公室资金拨付办法》支付项目资金;
3、负责项目资金的管理、资金报批、审核、支付、账务处理等工作,为项目实施提供资金保障;
4、负责解决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特殊问题;
5、负责对项目工作的车辆安排、管理等工作;
6、负责承办各种会务及后勤保障工作;
7、完成县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实施土地开展整理是一项民心工程 ,各相关单位、乡镇项目办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全面完成工作任务。
(二)加强协作,狠抓落实。土地开展整理是一项系统工程 ,牵涉部门多,投入资金大,涉及各方面利益,各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加强协调,密切配合,积极抓好项目实施工作。
(三)严格制度,强化管理。严格要求“七项制度”(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公告制、监理制、审计制和廉政建设制),加强项目管理,发挥职能部门的监管职能,充分发挥土地开发整理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确保土地开发整理真正成为惠民工程。
(四)强化监督,规范资金。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我们将严格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和项目法人责任制,层层落实项目监管责任。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严格执行项目“五制”,在保证项目建设进度的同时,严把项目质量关,真正把该项目建成样板工程,德政工程和民心工程。同时,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监管,规范项目资金运行程序,项目竣工后及时对项目资金进行县级审计,保证项目资金规范、安全使用。
2014年4月1日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