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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化隆县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推进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4年01月21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县政府相关部门,省驻县有关单位:
  为认真落实《化隆县学前教育中长期发展规划(2014-2020年)》和《化隆县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精神,加强对全县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推动我县学前教育再上新台阶、新水平,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化隆县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长:罗文祥  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安红兵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员:马成龙  县教育局局长
      琨  县财政局局长
     马生成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达占元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韩生军  县交通局局长
      仁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林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杨玉恭  县民政局局长
     冶青峰  县卫生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马青云  县文化广播电视剧局长
   赵小忠  县机构编制管理办公室主任
  丁玉荣  县安全监督局局长
   李玉峰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延华  县公安局副局长
  韩国俊  县审计局副局长
  韩忠福  县工商局局长
   权开新  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党维民  县消防中队中队长
   张建宁  县交警大队大队长
   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马成龙同志任办公室主任,马志锦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主要职责是指导和督查全县各乡镇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情况;协调全县有关学前教育的重大项目、工程;研究、指导学前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统筹协调县职能部门之间涉及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
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县教育局:完善政策,制定标准,加强学前教育的监督管理和科学指导;根据国家学前教育的方针、政策,拟订有关行政规章制度和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对幼儿园的业务领导,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向有关部门提出对幼儿园收费标准的意见;办好示范性幼儿园,拓宽多元化办园渠道,满足社会不同层次的需求;建立幼儿教育督导和评估制度;培养和培训各类幼儿园的园长、教师,建立园长、教师考核和资格审定制度;加强学前教育的监督管理和科学指导;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扶持学前教育发展的优惠政策。
县财政局:加大对学前教育的投入,按照标准满足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安排学前教育经费,能保障公办幼儿园正常运转,做到学前教育经费专款专用。
县发展和改革局:把学前教育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协助制定相应政策和措施,正确引导学前教育发展;制定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对本地区民办幼儿园及示范性幼儿园最高和最低收费标准提出指导意见,保障和支持幼儿园的建设和发展。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幼儿园教职工的人事(劳动)、工资待遇、社会保障和技术职务评聘政策,保障公民办幼儿教育的合法权益。
县交通局:确认、发放校车营运资质,严把校车营运车辆技术关、从业人员资格关及营运校车承运人责任险投保情况。按照公路管理职责和权限,保证校车运行线路路况完好,做好学校门前及村镇公路交通标志的设置和维护工作,严厉打击非法从事校车运营的违法行为。
县住建局和国土局:会同教育部门在城镇规划中合理确定幼儿园的布局和位置,落实城镇小区和新农村配套幼儿园的规划、用地;组织协调幼儿园所建设的项目管理、安全与质量监督;确保学前教育资源使用的有效性、公益性,支持教育部门将闲置的教育资源安排为3—5周岁幼儿活动基地;严格控制将有限的教育资源挪做他用。
县民政局: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和年度检查;查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指导、监督地方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县卫生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幼儿园食堂新建、改建、扩建的规范化指导,强化对幼儿园食堂与幼儿集体用餐食品安全的监督监测工作;负责指导幼儿园落实卫生保健方面的法规和规章制度;加强幼儿园卫生保健、保育工作的监督指导和岗位培训,提高园所保育质量。
县编办:按标准核定公办幼儿园教师编制,加强幼儿园教师编制管理。
县安全监督局:明确安全工作职责,做好幼儿园安全管理,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对各园进行定期、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责令立即整改;督促各园开展经常性的安全工作自查;倾力打造平安校园。
县委宣传部、文广局:组织新闻媒体,积极宣传《青海省《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及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学前教育发展的意见》》、《青海省幼儿园办园标准(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时报道学前教育的重要意义,宣传全县学前教育工作取得的显著成效、学前教育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典型人物和典型事迹、幼儿园推行规范办园、科学保教的经验等,加强信息交流,形成学前教育的良好社会氛围。
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宣传贯彻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并实施监督;管理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县审计局:对学前教育教育经费的拨付、使用和管理等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对财政预算内外学前教育资金、教育费附加征管用情况、基建投资项目等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县工商局:配合有关部门治理幼儿园周边环境;及时向教育行政部门提供流动人口子女接受教育的相关信息。
县公安局及交警大队:加强对幼儿园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监督指导;加强幼儿园校车和驾驶人的管理及安全教育,整治、净化幼儿园周边治安环境,确保幼儿园的校园安全;负责校车标识的监督检查,依法严厉查处校车超员、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
县消防中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督促学校及幼儿园落实消防安全规定和技术标准;监督检查执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情况。
各乡(镇)政府:组织适龄幼儿入学,切实做好学前教育幼儿入学工作;维护幼儿园的安全和正常保教保育秩序,治理校园周边环境;积极配合并落实幼儿园项目选址、征地等工作。
           
 
2013年12月25
 
抄送:人大办、政协办,纪委,县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