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省驻县各单位,群科新区管委会综合办: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务实节俭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中办发电〔2013〕48号)精神,切实做好2014年元旦、春节期间各项工作,确保全县各族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入基层做好关心群众工作。各级领导干部要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改进作风,自觉深入到基层一线特别是困难地区、困难家庭、困难群众中去,开展走访慰问、专项救助、送温暖等活动,关心群众疾苦,帮助解决实际问题。认真检查各项社会保障、社会救助措施落实情况,重点安排好优抚对象、受灾群众、低保户、五保户、零就业家庭、残疾人家庭等困难群众生活。深入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等专项检查,保证农民工及时足额拿到应得报酬。
二、保障节日市场供应充足价格稳定。各有关部门要做好粮油、肉蛋、蔬菜等农副产品保供稳价工作,组织好生活必需品的生产供应,搞好煤电油气运的运需衔接,加强市场价格监测和管理,加大产品质量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三、扎实做好春运工作。各乡镇各有关部门特别是交通运输部门要完善春运工作协调机制,增加运力供给,改进服务质量,加强舆论引导,强化交通安全执法,做好交通疏导管控,尤其要进一步完善春运应急预案,以妥善应对可能出现的恶劣天气、旅客滞留等突发情况,确保人民群众出行安全顺利。
四、广泛开展送文化下基层活动。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精心安排好节日期间文化生活,结合开展“冬日六送”(送政策、送法律、送科技、送文化、送义诊、送温暖)活动,推动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提供更多优秀文艺节目和文化产品,丰富节日文化生活。加强文化市场执法检查,加大“扫黄打非”力度,创造良好文化环境。开展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改善旅游消费环境。
五、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做好“两节”期间的防盗、防火等安全防范工作,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政法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内重点单位、重点人员、重要部位和公共场所的安全保卫工作,强化防范措施,严防各类突发事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同时,要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杜绝群死群伤和重大恶性事件的发生。公安部门要加强对重点时段、地段、部位的治安巡逻,在城镇特别要加强夜间的治安巡逻。县安全生产委员会要督促各厂矿企业和建筑施工单位认真排查事故隐患,对重大危险源加强监控,并逐一落实防范措施,确保“两节”期间的生产安全。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督促工商、卫生、质监、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饭馆、宾馆及各药店等重点领域的专项监督检查,确保节日期间广大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维护好群众的切身利益。交通、交警部门要加强道路安全工作,坚决杜绝运输车辆“带病”上路,对超载、超员、超速及疲劳驾驶等违反交通安全规定的现象严肃查处,加紧整治危险路段,确保行车安全。消防部门要加强车站、商场、娱乐场所、旅游景点等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消防设施完好。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和成品油的管理,防止发生重大事故。
六、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抓好“两节”期间社会稳定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全力做好“两节”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要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着力做好信访工作,妥善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从源头上预防各类群体性事件发生。针对节日期间“两抢一盗”、制假售假、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易发多发情况,集中开展专项打击行动,加强社会面治安管控,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加强重点地区安全防范,严防节日期间发生暴力恐怖袭击事件和捣乱破坏活动。
七、树立节俭文明过节新风。各级党政机关和党员干部要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相关制度规定,带头厉行勤俭节约、移风易俗、文明过节。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严禁将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严禁公车私用。严肃财经纪律,严禁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八、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规定要求,坚决反对“四风”。大力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自觉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切实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增强广大党员干部“两节”期间的廉洁自律意识,坚决禁止各种奢侈浪费行为。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惩戒问责力度,对违规违纪行为要快查快办,对典型问题要及时通报曝光。
六、认真做好“两节”期间值班工作
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安排好“两节”期间的值班工作,严格值班责任制,认真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各部门、各单位主要领导对“两节”值班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昼夜带班。县委办、政府办要对“两节”期间的值班情况进行督查,确保24小时有人值班。坚持对重大紧急情况的请示报告制度,重要情况要在发生后2小时内迅速报告县值班领导和各有关部门,绝不能因迟报、漏报、瞒报、谎报而造成工作被动。因领导不重视、措施不得力、制度不健全而发生严重刑事案件、重大治安灾害或群体性事件的,县上要依情节轻重,严格追究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因值班人员不在岗、信息上报不及时而造成后果的,要一并追究领导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研究部署节日期间有关工作,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本通知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2013年12月31日
抄送:人大办、政协办,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