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党委(组)、总支、支部:
现将《化隆县党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化隆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代)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抄报 :地区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委
化隆县党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 (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我县党务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确保党务公开各项规定、措施全面落实,便于进行规范化的检查考核,根据《中共化隆县党务公开实施方案》,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考核各乡镇、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第三条 化隆县党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对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党务公开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与协调。
第四条 党务公开工作考核坚持“客观准确、严肃公正、
民主公开、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五条 党务公开考核的目标是:强化监督制约,加强勤政廉政;推进党内民主,完善民主决策;转变机关作风,密切党群关系;严格规范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第六条 党务公开考核结果将作为评定实施党务公开工作的单位及其领导干部工作实绩、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七条 党务公开考核要纳入对各县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之中 , 作为年终总体工作考核的内容。
第二章 考核内容
第八条 组织领导和健全机构
( 一 ) 是否成立了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是否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
( 二 ) 是否把党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党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
( 三 ) 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是否认真履行职责,有效开展工作;
( 四) 是否健全了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 五 ) 是否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第九条 制度健全和落实
是否建立和落实了党务公开制度、党务预公开制度、党务公开内容审核制度、党务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党务公开意见建议收集处理和反馈制度、党务公开监督员制度、党务公开监督检查制度、党务公开考核制度、党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党务公开资料管理及资料归档制度等制度。
第十条 目录编制
是否编制了党务公开目录,目录编制是否齐全、规范、完善、分类科学、实用、结合实际。
第十一条 公开内容
( 一 ) 按公开目录确定的公开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准确的公开;
( 二 ) 按动态和静态相结合,对一些重大事项的处理情况、阶段性及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随时予以公开;
( 三 ) 结合本单位党组织实际工作和行业特点对党员和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逐项进行公开;
( 四 ) 公开内容是否经常更新。
第十二条 宣传和载体
( 一 ) 是否进行了产泛宣传动员,党员干部和职工群众对党务公开工作有普遍的认识和了解;
( 二 ) 是否建立了党务公开示范单位或联系点,是否召开了经验交流会、座谈会以及宣传报道等总结经验、发挥了典型示范带动作用;
( 三 ) 是否针对不同内容确定公开形式、公开载体的运用是否科学到位;
( 四 ) 各种宣传媒体报道是否充分,信息报送是否符合要求。
第十三条 监督检查和实效
( 一 ) 是否聘请了党务公开监督员,并充分发挥作用;是否发挥了组织监督、专门机构监督、新闻舆论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的作用 ;
( 二 ) 对群众意见、反映、投诉能否做到处理及时、公正,结果公开;
( 三 ) 在党务公开中,对群众的要求是否按工作程序、时限、步骤和方式办理有关事项;
( 四 ) 对损害群众利益、假公开、敷衍塞责等行为是否给予了责任追究;
( 五 ) 重要投诉、信访案件的调查、处理结果群众是否满意。
第十四条 档案资料
( 一 )经常性收集整理各类资料,党务公开资科内容真实全面、记载清楚;
( 二)各类资料实行了分类归档管理,原始资料齐全,管理规范。
第三章 考核方法
第十五条 党务公开考核工作采取平时检查和年终考核的方法进行,具体由县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第十六条 年终考核按照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调查核实、综合评价等程序进行。
( 一 ) 听取关于开展党务公开工作的专题汇报;
( 二 ) 查阅有关会议记录、工作记录、制度、文件等资料;( 三 ) 实地走访有关基层单位或察看相关公开载体,听取基层党员群众的反映;
( 四 ) 考核组综合考核情况,提出考核意见,经县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考核档次。
第四章 考核评定
第十七条 考核实行百分制, 考核等次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第十八条 化隆县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党务公开工作的考核结果在全县进行通报,对评为不合格或不认真履行党务公开工作职责、失职渎职、搞假公开等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照《化隆县党务公开责任追究办法 ( 试行 )》进行责任追究。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化隆县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