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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化隆县工业企业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 知
来源:    时间:2013年10月21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相关部门,省驻县相关单位:
  县经商局拟定的《化隆县工业企业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3年10月17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纪委
化隆县工业企业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化隆县经济和商务局)
    为进一步做好全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改善我县大气环境质量,减少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促进经济、社会、生态协调发展,根据《海东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的通知》(东政〔2013〕12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 “四个发展”为指导,以《海东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为依据,以碳化硅、铁合金、电解铝、水泥、粘土砖制造等污染严重的工业企业为重点,全面治理大气污染源,推行清洁生产,改善我县大气环境质量。
   二、基本原则
(一)统筹规划、分类施策的原则。尊重工业经济发展规律,突出重点,区别对待,分类防治,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标本兼治、突出重点的原则。针对突出的大气污染问题,强化点、线、面污染的集中整治,从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污染源抓起,强化源头预防,优化工业布局,调整产业与能源结构,协同推进,以点带面、多管齐下、合力攻坚。
(三)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明确企业在治理中的主体地位,明确各部门的指导监督作用,明确治理的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明确治理的措施和工作时限。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严格控制工业源污染物排放。
1、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标准,防止高能耗、重污染行业低水平建设,防止高能耗、重污染的落后装备在我县落地实施。严格执行国家公布的限制和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目录,进一步淘汰落后技术、工艺和设备,坚决依法淘汰和关闭一批工艺落后、能耗超标、资源消耗和污染严重的企业。加快工业企业生产工艺技术改造步伐,强化重点行业污染减排,对现有水泥企业实施低氮燃烧技术及脱硝工程,2014年前全面完成水泥行业脱硝工程建设。铁合金、碳化硅、建材等行业污染防治设施必须做到配套齐全、达标排放。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备足配件,培训操作人员,确保设施正常运转。凡污染防治设施确实需要停用的,必须事先书面报告主管部门,经批准后,按批复要求停用。污染防治设施停用期间,要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2、强化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工作。一是工业企业清洁生产与节能减排相结合,突出企业节能成效,实现节能减排目标。加强对年耗能5000吨标煤以上重点用能单位的跟踪指导,落实节能降耗目标和措施。按照重点产品单位能耗限额标准生产,规范用能行为。二是工业企业清洁生产与利用“三废资源”相结合,对工业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渣、废水、废气、余压余热等进行回收和合理利用。引导不同行业的企业通过产业链延伸,实现废弃物的循环利用。充分发挥建材行业对废弃物的消化功能,实现废弃物的最大资源化,鼓励支持有条件企业建设循环利用项目,最大限度发挥自身消化消减能力。三是工业企业清洁生产与环境综合治理相结合。以“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为标准,以企业环境卫生和厂容厂貌整治、原辅材料合理堆放和堵绝二次扬尘污染为重点,全面开展工业企业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组织一批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积极帮助企业争取清洁生产项目资金和资源综合利用项目资金,彻底杜绝乱堆、乱放、乱倒等“脏”“乱”“差”现象,建立长效机制,着力建设环境友好型企业,树立企业良好的社会形象。对水泥、化工、有色金属冶炼等重点行业进行清洁生产审核,针对节能减排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采用先进适用的技术、工艺和装备,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到2017年,重点行业排污强度比2012年下降20%以上。
3、全面提升生产现场管理。对有条件的生产现场、原辅助材料、成品半成品进行封闭管理。要求企业制订完善现场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到车间班组和个人,采取各种措施杜绝二次污染。适时选择一些现场管理好的企业组织观摩交流,全面提升企业清洁生产水平。
(二)加快工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鼓励产业集聚发展,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推进能源梯级利用、水资源循环利用、废物交换利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促进企业循环式生产、园区循环式发展、产业循环式组合,构建循环型工业体系。推动水泥等工业窑炉、高炉实施废物协同处置。大力发展机电产品再提升,推进资源再生利用产业发展。
一是坚持“高、新、轻、优”的新型工业化道路,按照国家鼓励和支持的重点方向及省上建设国家循环经济发展先行区战略目标,加快培育高端产业、新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特色资源开发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轻工、建材、冶炼、有色金属等传统产业的升级改造,做大做强特色产业。二是加快推进产业基地建设。坚持以基础材料和特色优势产业为基础,以提高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工业园区和集中区为载体,以重大项目为支撑,打造一批产业基地或集群;以佳通、金晶川、永盛为依托,形成18万吨碳化硅产业、铝深加工2万吨产能的铝及铝基合金产业;以矿泉水为龙头的“水”产业基地;以新优、回绣、嘎雅为龙头的群科生态绿色产业园;以现有畜牧养殖业、乳制品加工企业、粮油加工企业、特色农业种植、饮品加工为基础,发展精深加工产业;三是扶持轻工业发展壮大。紧紧抓住当前我县轻工业持续较快增长发展势头,大力促进民族服饰、矿泉水、农畜产品加工、文化旅游产品等产业快速提质量、上档次、扩规模,改善我县轻工业生产的工业布局。四是加快重点行业整合重组。认真落实青政办〔2013〕76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碳化硅企业整合重组,形成具有一定规模的集团化运营,逐步组建年产18万吨碳化硅企业集团。五是加强科技创新。争取更多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源、技术服务平台落户化隆,把化隆加合工业园打造成为在全市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科技创新基地、人才集聚基地、创业孵化基地”。引导企业加大科技投入,支持企业建立实验室、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支持企业与省内外科研院校建立多层次、多方式的紧密合作,组织重点攻关项目,集中突破一批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和工艺,重点加快装备制造、电解铝、水泥等行业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研发应用,加快提升主要行业先进产能比重,不断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严格落实节能评估审查制度。新建高耗能项目单位产品(产值)能耗要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用能设备达到一级能效标准。
(三)认真执行国家产业政策。
严格落实《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 2013年本>》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1年本>》和省政府、省经委、省发改委等部门的要求,遵循工业园区产业规划和产业定位,坚决控制“三高”项目,规范铁合金、碳化硅、水泥、电解铝等行业经营行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全区制砖行业规范有序发展的意见》(东署办〔2013〕38号)文件精神,关闭整合一批粘土制砖企业。
(四)加快实施节能和治污项目。
大力培育节能环保产业。着力把大气污染治理的政策要求有效转化为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市场需求,促进重大环保技术装备、产品的创新开发与产业化应用。扩大国内消费市场,积极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培育一批具有竞争力的大型节能环保企业,大幅增加大气污染治理装备、产品、服务产业产值,有效推动节能环保、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鼓励外商投资节能环保产业。一是加快实施盛兴冶金有限责任公司的余热发利用项目。二是积极申报华夏水泥有限公司余热发电项目和一批综合利用和治污项目。三是加大水泥等行业矿山规范开采和恢复治理工作,并对生产线、料场、窑体等生产现场进行全面的综合治理。
四、保障措施
  (一)完善机制、协调推进。为确保全县工业源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顺利推进,经研究,决定成立化隆县工业企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协调小组,由以下人员组成:
 长:华 旦 县经商局局长
副组长:马兴文 县经商局副局长
张庆福 县经商局副局长
沙千里 县经商局副局长
 员:热 旦 投资股股长
       妍 经济运行股股长
      马桂芳 商贸股股长 
张占海 节能办主任
工作协调小组职责:加强对工业企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研究部署工业企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二)强化管理,严格监督。建立部门联管体系,做好信息收集、任务派遣、任务处理、信息反馈和综合评价等工作环节,建立工业企业污染源档案,对工业企业污染源实行全覆盖、全方位、全时段监控。
(三)政策激励,资金保障。认真落实有关环境保护、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的优惠政策,积极研究相关配套扶持措施,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优先推荐为国家节能、环保重点项目,争取国债项目和相关财政资金的支持,强化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确保工业企业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按期实现。
  (四)搞好宣传,舆论监督。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传播媒体,大力宣传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参与积极性,形成良好的公众参与机制。对逾期完不成治理任务或完成治理任务但不能实现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协调媒体对企业进行曝光,并协调相关部门在资金、资源配置等要素保障和专项资金项目争取等方面采取差异化的措施,督促企业积极行动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