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迅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结合部门工作实际,迅速开展本辖区、本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2013年10月18日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纪委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迅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紧急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10月15日23时30分左右,我市互助县东沟乡湟水北干渠2分子8号隧道发生一起安全事故,造成四人死亡。事故发生后,省政府严金海副省长做出重要批示:“请省水利厅、省安监局、海东市政府密切配合,妥善处理善后事宜。同时,请安监局牵头,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要举一反三,加强安全生产,做到不死人、不伤人、少损失。”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妥善做好救援、死者家属安抚、赔偿等工作,并在全市迅速开展安全大检查,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为全面落实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指示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做好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安全事故发生,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迅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一、各县(区)政府、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级政府及部门的监管责任,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放到突出位置,集中力量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各县(区)政府、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职、密切配合、
联合执法,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工作,对辖区内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工矿商贸等重点行业领域, 以及易发生坍塌、高处坠落、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等危险性较大的岗位场所,全面进行隐患排查和整改治理,做到“全覆盖、严执法”,不留死角、不走过场,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技术规程和标准,确保安全生产。
三、对在大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进行登记,实行“零容忍”,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制定计划进行整改,并将隐患情况、整改措施、整改结果逐级报市、县(区)安委会办公室。
请各县(区)政府将通知要求落实情况于10月25日前报
市安委会办公室。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0月16日
印发 共印3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