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省驻县有关单位:
为扎实做好我县2013年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确保全县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和重大动物产品安全事件,就做好我县2013年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提高思想认识
目前已进入秋冬季重大动物疫病高发季节,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也进入了关键时期。综合近期省内外疫情形势,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在局部地区仍存在流行的可能性。因此,各乡镇、各单位要对当前的动物疫情形势有准确的判断、清醒的认识和充分的准备,不能存有丝毫麻痹思想、厌战清醒和侥幸心理,增强做好秋季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责任性、主动性,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扎实实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切实做好秋季动物防疫工作。
二、夯实基础,确保免疫密度
免疫是防控重大动物疫病的重要措施,是避免和减少动物疫情发生的关键。各乡镇要按照“政府保密度,部门保质量”的原则,组织安排好人力、财力和物力,坚持重大动物疫病免疫与其它疫病免疫相结合、秋季集中免疫与程序化相结合、免疫与扑杀相结合、内防与外堵相结合、场舍常规消毒与集中消毒相结合,扎实做好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力争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今年的防疫工作自9月15日开始至10月15日结束。
(一)确保免疫密度和质量。各乡镇要严格按照化隆县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实施方案的要求,开展对高致病性禽流感、新城疫、口蹄疫、高致病性蓝耳病,猪瘟的强制免疫,要按照“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畜、畜不漏针、针不漏量”的要求,做到免疫注射全覆盖,免疫密度100%。县畜牧兽医站强化冷藏保苗措施,疫苗领取、运输、储存、携带等各环节都必须做到“冰不离苗、苗不离冰”, 做到“真苗、真打、真有效”。对规模养殖场(户、小区)实行免疫监管,落实监管责任人,确保其按程序实施免疫,确保免疫密度达到100%。
(二)建立健全防疫档案和疫苗管理制度。各乡镇要制定和完善防疫档案管理制度,加强免疫档案管理。防疫人员要做好免疫记录,详细填写养殖户免疫信息。在建立免疫档案的基础上,继续推进动物标识及可追溯体系工作,使录入、消毒、打针、挂牌和免疫记录同步进行。重点要做好规模养殖场和养殖小区档案建设,规模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必须全面记录养殖相关信息,做好溯源信息录入与传送工作。
三、强化监测,做好应急准备
各乡镇、各部门在开展免疫接种工作的同时,要组织开展疫情普查和有关动物疫病的监测工作。要密切注意疫情动态,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充分发挥县、乡、村三级疫情测报体系作用,尤其要调动村级动物疫情观察员的积极性,积极开展疫情普查、消毒工作。要加大对候鸟密集活动区、活畜禽市场、老疫点的畜禽疫病监测力度,定期做好重点地区、规模养殖场消毒灭源工作,防止疫情的发生和传入。同时,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队伍培训和演练,做好各项应急物资储备。要加强应急值守,进一步完善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发现疫情,立即上报,并要坚持“早、快、严”的灭病原则,就地快速控制和扑灭疫情。
四、严格执法,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
建立健全检疫报检制度,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动物及产品检疫技术规范实施检疫,严禁违规检疫、只收费不检疫和隔山检疫。检疫时,检疫人员必须到场、到点、到户实施检疫,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后方可出具检疫证明。对运载车辆要进行严格消毒,对检出的病害动物及产品,要严格按照“四不一处理”原则,做到不宰杀、不食用、不出售、不转运,对病死畜禽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按照“预防为主、源头治理、依法规范、全程监管”的原则,进一步加强的饲料兽药的监管,督促规模养殖场建立健全养殖档案,完善兽药、饲料使用记录,对养殖投入品进行全过程监管,严禁添加瘦肉精等违禁药品,抓好畜产品安全,做到从养殖到餐桌全过程的安全监管。
2013年9月15日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