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动态 > 通知公告
关于转发2013年全县鼠疫防控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3年07月24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相关部门,省驻县相关部门:
 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的《2013年全县鼠疫防控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3年7月1日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纪委
2013年全县鼠疫防控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化隆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3年7月1日
 
  为确保鼠疫疫情发生时,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处置疫情,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 根据中共青海省委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关于在全省开展鼠疫防控风险隐患排查的督导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 排查目的
进一步掌握各成员单位鼠疫防控工作存在的风险隐患情况,督促各乡镇及相关部门及时排除风险和隐患,有效预防鼠疫的发生和流行,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排查内容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青海省地方病防治条例》、《青海省鼠疫交通检疫条例》、《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猎捕贩运销售旱獭的通告》和《青海省鼠疫控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预案,排查各乡镇及相关部门鼠疫防控职责落实情况、存在的风险和隐患及整改情况。
三、 排查方法
以现场检查、访谈和查阅档案材料等方式,对各相关部门鼠疫防控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排查。
四、 排查对象
各乡镇及卫生、公安、交通、工商、农牧、林业、教育、财政、广电、民族宗教、旅游等部门。
五、 排查时间
2013年7月2日8月20日。
六、 组织领导
在县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排查对象按照排查标准(排查标准附后)进行认真细致的自查,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质量控制
  (一)为确保排查工作顺利实施并保证排查质量,必须对排查的每一个环节采取严格的质量控制措施,使排查数据能客观反映真实情况,质量控制应贯穿整个排查过程。在排查过程中,重点把好现场排查质量控制。
(二)县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抽调责任心强、工作经验丰富和能力强的人员组成工作组,对排查对象的鼠疫防控风险隐患自查工作进行全面督查。
八、结果上报
县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于8月25日前将风险隐患排查情况进行汇总,上报省地病办。
九、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鼠疫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严格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鼠疫防控工作,及时发现和排除存在的隐患,
(二)部门协调配合,落实各项工作。各成员单位按工作方案的要求,相互配合,认真落实各部门的鼠疫防控工作任务,明确各自工作职责,形成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确保各项防控工作有序推进。并组织人员对本部门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查,县地方病领导小组将组织相关人员,对各成员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工作安排不到位,部门间配合不力,存在风险隐患的单位,将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全县鼠疫防控风险隐患排查标准
一、 部门(单位)基本信息
部门(单位)名称:_________
部门(单位)地址:_________
部门(单位)负责人: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二、排查内容
排查部门
排查标准
排查结果
主要风险和隐患
 
政府部门
各乡镇政府对鼠疫防控工作的管理职责落实情况、计划安排、资金投入、督导检查等情况。
 
 
 
 
 
 
 
 
 
卫生部门
1.《全国鼠疫防治“十二五”规划》和《青海省鼠疫防治“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
2.鼠疫防控应急处置指挥系统的组建情况;
3.鼠疫防控应急预案制定情况;
4.鼠疫防控应急物资准备情况;
5.鼠疫防控法律法规和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开展情况;
6.疾控部门是否按照《全国鼠疫监测方案》要求,规范开展疫情监测;
7.疫情24小时值班制度执行情况;
8.疫情信息网络直报工作落实情况;
9.重大建设项目鼠疫流行风险评估情况;
10.各类医疗机构医务人员鼠疫专业知识培训情况;疑似鼠疫患者“首诊医生负责制”落实情况;
11.辖区内各类务工人员卫生监管工作开展情况;
12.鼠疫疫区务工返乡人员登记和医学观察落实情况;
13保护性灭獭工作开展情况;
14鼠疫交通检疫工作开展情况。
 
 
 
 
交通运输部门
是否制定有部门鼠疫防控应急预案;协助卫生部门开展交通检疫工作情况;站(场)内人员、车辆携带、运输旱獭等鼠疫染疫动物及其产品的查验情况,站(场)内发现旱獭等染疫动物及其产品时能否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和疾控部门报告。
 
 
 
公安部门
协助卫生部门开展交通检疫工作情况,配合卫生、工商等部门打击猎捕贩运销售旱獭及其产品工作开展情况。
 
 
 
工商部门
对经营、销售、加工旱獭等鼠疫染疫动物及其产品的单位、个人进行了查处情况。
 
 
农牧部门
协助卫生部门开展家畜动物鼠疫监测和卫生监督工作情况。
 
 
 
 
林业部门
能否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和疾控部门报告旱獭等野生动物异常死亡,数量异常变动等情况,打击猎捕旱獭等染疫野生动物工作开展情况。
 
 
教育部门
学生鼠疫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工作落实情况。
 
 
 
广电部门
是否在广播、电视等大众媒体积极开展鼠疫防控法律法规、鼠疫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工作。
 
 
 
财政部门
鼠疫防控资金的安排、拨付情况;专项资金管理监督情况。
 
 
民族宗教事务部门
鼠疫防控涉及民族和宗教相关工作落实情况。
 
 
旅游部门
部门鼠疫防控应急预案的制定及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