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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化隆县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3年07月11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的《化隆县公立医院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3年7月4日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纪委
化隆县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开展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办【2013】2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放在第一位,突出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质,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突破口,以改革补偿机制和落实医院自主经营公立权为切入点,创新方式,推进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人事分配制度、价格机制、医保支付制度、采购机制、监管机制等综合改革,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县级公立医院运行机制,打造优质、高效的县域公立医院医疗龙头,医疗教学科研培训基地。加强内部管理,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与水平。完善服务体系,健全保障机制,促进我县公立医院健康、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县级医院积极发挥龙头作用,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达到二级甲等医院标准,县藏医院力争“十二五”末创建二级甲等医院,不断满足全县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切实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看病远问题。
三、实施范围
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藏医院为我县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单位,积极开展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
四、主要内容
(一)建立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
  成立由以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牵头,发改、编办、人社、财政、监察、国资、民政、卫生、审计等部门负责人、三家公立医院院长、医学专家和群众代表为成员的县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负责公立医院的发展规划、建设规模、资产管理、财务预决算和章程拟订修订等决策事项,建立统一、高效、权责一致的政府办医体制。
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组成部门按照职责,制定并落实公立医院发展建设、人员编制、政府投入、医药价格、收入分配等政策措施,为公立医院履行公共卫生服务职能提供保障条件。加强卫生行政部门全行业管理职能,对县域内所有医疗机构的规模布局、功能种类实行统一规划,对机构人员、技术设备统一准入,对医疗服务、质量安全进行统一监管。
(二)建立现代公立医院管理制度
1、明确县级公立医院功能定位。县级公立医院作为全县医疗服务指导中心,充分发挥对全县医疗卫生事业的引领作用和农村三级医疗服务网络的龙头作用,主要承担基本医疗服务,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危、急、重症病人救治,重大疑难杂病的出诊、处置和转诊,适宜医疗技术的推广应用,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以及乡镇卫生院等卫生人员蹲点带教培训和技术指导。
2、实行院长负责制。支持在职责范围内行使管理权、决策权,激发医院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同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管理人员聘用和内部收入分配。推行院务公开,实行民主管理。
3、建立院长任期目标责任考核制。院长、副院长按照党管干部的原则和干部管理权限管理,由县委任命。聘用期五年,每年考核一次,五年内工作成效显著,业绩优异的将予续聘,任期内没有完成目标责任制考核任务的,予以解聘。
4、严格执行医院财务制度。实行会计师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实施内部和外部审计,加强管理运行和成本绩效分析,提高医院科学化标准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和资源利用效率。
5、建立医疗质量评价体系。加强对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和质量安全的管理,严格落实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制度,重点抓好病历书写、手术安全、医院感染和急诊急救等工作,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6、完善绩效考核。根据省卫生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定的《青海省14所县级试点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办法》(青卫医【2012】26号)文件要求,建立以医院经济运行、成本绩效定期分析考核制度为前提,以公益性质和运行效率为核心的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体系,考核结果与院长任免、奖惩和医院财政补助、医院总体工资水平挂钩,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将医务人员的工资收入与医疗服务的数量、质量、技术难度、群众满意度等挂钩,做到同工同酬,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三)深化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
1、核定人员配备总量。按照科学合理、精干高效、立足当前、兼顾发展、适宜适量的原则,以服务人口为基数,核定我县公立医院人员配备总量为286名,其中县人民医院173名,县中医院73名,县藏医院40名;灵活用工以百人以下9%,百人以上12%的比例计算,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2、改革用人机制。制定岗位设置方案,推行全院聘用制度。县级公立医院全面推行因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根据省级文件,认真组织开展医院岗位设置、全员竞聘、合同签订、人员分流安置等工作,建立人员能进能出、岗位能上能下的灵活用人机制。对县级医院现有未聘临聘人员,县财政给予相应的分流安置补助。科室主任、科室医务人员、护理人员分别由院长、科室主任、科室护士长提名,经医院党组织考察研究后,由院长聘用,三年一聘,每年考核。实行科室主任责任制和人员绩效考核机制,对连续两年考核不称职者予以解聘,对违反《执业医师法》等法律法规,造成不良后果的,予以辞退。
3、改革分配机制。提高医院人员相应工资待遇,由财政原拨付的70%提高到80%。
4、完善绩效考核。全面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逐步提高绩效工资总量,县级公立医院以单位业务收支节余的30%提取绩效工资进行考核发放,收入分配要向技术骨干、学科带头人、临床医师和一线护士倾斜 ,70%做为医院发展基金。
5、探索院长年薪制。根据个人“德、能、勤、效、廉”等各方面的考核及医院的综合考核,积极探索院长年薪制,切实调动公立医院院长工作积极性。
(四)加强医院能力建设
1、明确医院发展方向。县人民医院按照建设标准和规模,移址新建到群科新区,成为县域医疗服务中心;县中医院依据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移址到原县人民医院,建设成规模适度、服务功能完善、中医药特色突出、有较高医疗水平的巴燕地区中西医相结合的医疗服务中心;县藏医院突出藏医药特色,以制剂开发和药浴治疗为重点,积极争取“十二五”末创建二级甲等医院。
2、加强学科、专科建设。建设以县医院为中心的急救服务体系,加大对县级医院急诊科、临床重点学科和特色专科建设的投入,注重加强急诊、外科、儿科、妇产、口腔、康复等薄弱科室以及近年县外转诊率较高病种临床专业科室的建设。县中医院以提高县域中医服务能力为切入点,充分发挥中医简便价廉的特点及优势,提高辩证论治水平,注重加强妇产、针炙、理疗康复等薄弱科室以及群众欢迎的中医适宜技术的建设和推广。县藏医院通过县级医院综合改革,力求使藏药专业技术人员所占比例达到80%以上,加强制剂、药浴、肝胆、外痔和康复科室和群众欢迎的藏医适宜技术的推广,合理提高藏医服务价格。在基本药物目录省级增补品种中对群众认可、疗效独特的中(藏)医药给予必要的倾斜,进一步促进全县中(藏)医药事业发展,完善中(藏)医药服务体系。
3、实施临床路径管理。县人民医院将10个专业22个病种列入临床路径管理,县中医院将3个专业10个病种列入临床路径管理,规范临床检查、诊断、治疗、合理用药行为,治理过度医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4、推行优质护理服务。创新护理管理模式,强化护理质量意识,建立医院整体的护理质量管理标准体系。每两年开展一次全县范围内“十佳护士”评选活动,由县委、县政府进行表彰奖励。认真落实三级查房、院长行政查房和执业药师临床查房等核心制度,提升医疗服务质量。
5、严格抗菌药物使用。严格控制抗菌药物购用品规使用数量和使用率,县级医院不超过35种,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60%,门诊患者抗菌药物的处方比例不超过20%。
6、提升信息化水平。依托国家卫生信息化建设和我省卫生信息化建设规划,县人民医院建立HIS、PACS、LIS、远程会诊系统及搭建继续医学教育平台;县中医院建立HIS、PACS、LIS、远程会诊系统及搭建继续医学教育平台;藏医院建立HIS、继续医学教育平台;力争两年内县级综合医院基本建立满足急诊挂号、诊疗监管、合理用药、收费管理、支付结算、绩效考核等功能的医院管理信息系统。
7、狠抓人才队伍建设。①制定长期人才培养方案,有计划有规模开展分级分类培训,使县级医院医务人员每三年轮训一遍;②积极培养县域内临床技术骨干,县级医院每年选派不少于3人到对口三级医院进修培训,时间不少于3个月;③每两年全县范围内评选十名“健康卫士”,给予获奖者适当的奖励;④从事医疗服务行业满三十年的工作者,由政府颁发奖牌,给予鼓励;⑤每年引进5-10名优秀人才,优秀人才优先享受编制调剂;吸引和鼓励城市大医院在职和退休骨干医师到县级医院多点执业。
8、完善医疗帮扶机制。①继续实施“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实行三级医院向县级医院派驻医疗帮扶团队制度;②县级医院人员到对应帮扶三级医院业务进修,每人每月享受300元的生活补助;③加强县级医院对乡镇卫生院的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县级医院每年完成两个乡镇卫生院的对口业务帮扶工作和乡镇卫生院人员的业务进修培训,促进人员、技术、管理等医疗资源下基层,提升乡镇卫生院技术水平。
9、开展便民惠民服务。进一步提高医疗卫生服务精细化水平,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医改带来的变化和实惠,在县级公立医院推出促进医患和谐为主要内容的便民惠民新举措,为患者提供“人性化、个性化、无缝化”的医疗服务。包括医院门诊大厅设立导诊台,对行走不便患者实行全程陪诊,为入院患者免费提供“门诊、住院就医指南”,在门诊、病区等医院显著位置设置医院科室分布图、就诊流程等明显标志,执行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辅助检查结果互认制度等。
10、创新医保支付方式。积极开展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行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总额预付等付费方式,控制医疗成本。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向医院预拨一定数量的周转金,通过优化住院患者“先住院、后结算”服务模式,切实减轻群众就医负担。
(五)取消以药补医机制
2012年12月1日起,县级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包括基本药物、非基本药物和一般医用耗材)加成,执行药品零差率销售。严格执行全省药品集中采购中标结果和相关规定,规范采购行为,保证药品质量。优先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含省增补品种),配备比例要达到基本药物品种的90%以上,科学合理提高使用率。
逐步将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全面取消基本药物加成政策,对公立医院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后的缺口部分予以补齐。
1、健全经费补偿机制,对取消药品加成后县级公立医院的经费缺口部分,按照先预拨后结算的方式由县财政根据县级医院药品和医用耗材的实际销售额测算后进行补助并纳入财政预算。
2、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由同级财政负担,对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等发展建设支出、重点专科建设和人才培养费用、政策性亏损补贴等投入政策,县财政给予一次性专项补助。
3、县财政对医院承担的公共卫生任务给予专项补助,对政府指定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紧急救治、救灾、救援等公共服务经费按服务成本予以保障。
4、对医院前期的财务进行全面审计,逐步清理化解县级公立医院的历史债务。县级医院购买百万元以上大型医用设备,需经县政府同意批准。
5、认真执行《关于调整青海省县级公立医院部分医疗服务项目指导价格的通知》(青发改价格【2012】1108号)文件精神,降低检查、检验类价格,合理提高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诊疗费、手术费、护理费等医疗技术服务价格。积极开展按病种收费试点。
五、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3年2月28日前,成立组织机构,进行调查研究、讨论分析,制定实施方案,对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进行安排部署。
(二)启动阶段:2013年3月1日-4月15,学习研究《实施方案》,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包括财政投入、医疗服务、医院管理、人事分配制度等)。
(三)实施阶段:2013年4月15日-6月30,宣传、贯彻落实各项改革措施,全面实行公立医院改革。
(四)评估总结阶段:2013年6月30日-7月30,召开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研讨会,讨论分析改革存在的问题,调整相关政策,制定相关评估方案,并对综合改革情况进行全面评估,总结成功经验,剖析存在问题,进一步完善改革政策,确保全面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认真做好此次县级公立医院工改革工作,决定成立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组成如下:
 长:罗文祥 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张胜源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高雪明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安红兵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员:任志勤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马生成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刘占清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杨卓玛 县审计局局长
冶青峰 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马秀珍 县总工会副主席
李维萍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琨 县财政局局长
     杨玉恭 县民政局局长
     张成林 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赵小忠 县编办主任
 张风英 县人事与社会劳动保障局副局长
 徐延亮 县人民医院院长
 韩晓平 县中医院院长
吉桑杰 县藏医院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安红兵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冶青峰、许延亮、韩晓平、吉桑杰同志兼任副主任,统筹协调,指导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日常工作。
()落实部门责任。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一项十分复杂艰巨的任务,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分工合作,充分运用组织、管理、协调、指挥的职能,密切部门之间的配合,从改革大局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明确工作任务,认真履行职责。各相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认真履行好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顺利推进。
县发展和改革局:牵头负责制定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把公立医院的发展纳入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做好公立医院基本建设项目的储备,根据需要安排上报医院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并争取中央及省资金的投资。负责公立医院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和药品价格的审核监督。
县财政局:牵头负责制定医疗卫生投入方案,建立健全卫生补偿机制;落实公立医院的补助资金,监督财务收支运行情况;加强公立医院分配激励制度改革,财务会计制度改革的监督管理。
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公立医院改革具体内容的制定,积极探索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分开的途径和方式方法。做好对公立医院的监督管理、考核、评价、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等工作。组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调研、检查、督导、评估、培训和技术指导等工作;进行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相关信息的搜集、汇总、传递;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向新闻媒体通报、交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进展;负责药品质量安全监管;承担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制定公立医院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建立以专业技术能力、工作业绩和医德医风为主要评审依据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和绩效工资审定制度;制定并落实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相关政策,合理配置全县卫生人力资源;建立完善医疗保障支付制度。
县编办:按改革的有关政策,对县级公立医院医疗卫生机构人员进行核岗、定编,解决编制问题。 
县监察局: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作用,督促医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切实履行职能,对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县审计局:负责对政府投入医改专项资金拨付与使用情况、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适时向县医改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通报。
县民政局:严格执行参保(参合)病人住院费用周转金制度和及时结报制度,实行医疗求助“关口前移”,推行事前求助模式,完善基本医疗保障与大病医疗保障、医疗求助“一站式”服务,方便患者就医。
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藏医院:按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要求,狠抓医疗质量,优化服务流程,规范医疗行为,积极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全面提高医疗水平。创新工作思路,强化管理,提高管理服务效能。
三是加强舆论指导。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一项社会普遍关注的惠民政策,加强对公立医院改革工作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的宣传,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妥善处理好改革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与矛盾,为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