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都镇党委、政府,县委、县政府有关部门:
县移民安置局制定的《黄丰水电站征地拆迁责任包干工作方案》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3年6月27日
抄送:人大办、政协办,纪委
黄丰水电站征地拆迁责任包干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快黄丰水电站建设征地拆迁工作进度,有效遏制和严厉打击黄丰水电站建设征地拆迁范围内的抢开、抢栽、抢建、抢占违法行为,确保国家重点建设项目顺利实施,保证电站如期蓄水发电,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征地拆迁范围
黄丰水电站建设规划涉及我县甘都镇东风、桥头、东五、东七、东一、东三、东四等7个村,拟征收各类土地2103.9亩。
二、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及职责
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县上成立黄丰水电站建设征地拆迁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组成如下:
组 长:罗文祥 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马维忠 县委副书记
张胜源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徐喜明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张发祥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王 雯 县公安局局长
刘占清 县监察局局长
马德福 县农业和科技局局长
韩 淼 县法院副院长
马 林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郭海林 县林业局局长
马德财 县畜牧局局长
宁克加 县司法局局长
冯世武 县森林公安局局长
王海忠 县移民安置局局长
谢有仁 县水利局副局长
马海峰 甘都镇党委书记
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全面负责组织开展黄丰水电站建设征地拆迁工作;组织召开征地拆迁工作进展汇报会,及时掌握征地拆迁工作进度,认真研究,并协调解决征地拆迁过程中存在问题;对征地拆迁工作进度、补偿款发放及资金安全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保证按期完成征地拆迁各项工作任务。
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移民安置局,办公室成员为:
主 任:张发祥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主任:王海忠 县移民安置局局长
成 员:毛志明 县移民安置局副局长
袁铭德 县法院干部
马尔沙 县国土资源局干部
马 林 县移民安置局干部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征地拆迁过程中各类文件材料的草拟、报送、收集及归档等工作;严格资金管理,按照工作进度及时拨付征地、拆迁补偿款及其他相关资金;切实加强对征地拆迁工作的督促指导,及时了解征地拆迁工作进度及存在问题,协调召开领导小组会议,解决征地拆迁工作中存在问题。
三、征地拆迁工作组及职责
(一)东风等四村征地工作组:
组 长:马德财(县畜牧局局长)
成 员:国土局2人、移民局2人、水利局2人、畜牧局2人、甘都镇政府2人,共10人。
主要职责:负责东风、桥头、东五、东七等4村的征地工作,保证于7月底前全面完成征地工作任务。
车辆安排:畜牧局1辆,国土局 1辆,水利局1辆。
(二)东一等三村征地工作组:
组 长:马林(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 员:国土局2人、移民局2人、林业局1人、甘都镇政府2人、水利局1人,共8人。
主要职责:负责东一、东三、东四等3村的征地工作,保证于7月底前全面完成征地工作任务。
车辆安排:国土局1辆,移民局1辆,林业局 1辆。
(三)东风、桥头村拆迁安置工作组:
组 长:王海忠(县移民安置局局长)
成 员:国土局1人、移民局2人、司法局2人、甘都镇政府2人,共7人。
主要职责:于6月25日前向西安勘测设计研究院提供东风村生产安置方案所需要人口、土地等相关资料,7月25日前提供其他村的相关资料;7月20日前全面完成东风村、桥头村的后靠安置工作,并切实做好1874m高程库区清理工作。
车辆安排:移民局1辆,司法局 1辆。
(四)砂石料场补偿工作组:
组 长:毛志明(县移民安置局副局长)
成 员:国土局1人、移民局1人、司法局2人、甘都镇政府2人,共6人。
主要职责:积极做好与三江公司、西安勘测设计研究院的衔接协调工作,于7月底前全面完成东四、东风、东五、桥头等村的4家砂石料场的评估和补偿工作。
车辆安排:移民局1辆,司法局 1辆。
(五)防护工程建设协调组:
组 长:王海忠(县移民安置局局长)
成 员:国土局1人、移民局2人、甘都镇政府1人,共4人。
车辆安排:移民局负责。
主要职责:于8月30日前完成库区清理工作;于9月30日前完成桥头村-东风村、东四村-东三村的防护工程招投标等前期工作,并开工建设;12月底前全面建成桥头村-东风村、东四村-东三村的防护工程和淹没提灌站复建工程。
四、“四抢”专项整治工作组及职责:
为有效遏制和严厉打击黄丰水电站建设征地拆迁范围内的抢开耕地(园地)、抢栽树木、抢建房屋及抢占国有、集体土地等“四抢”违法行为,县上成立黄丰水电站征地拆迁区“四抢”专项整治工作组,其成员组成为:
组 长:张发祥(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王海忠(县移民安置局局长)
成 员:移民安置局、国土资源局、公安局、交通局、森林公安局、司法局、广电局、法院、甘都镇政府。
主要职责:深入库区村社宣传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政策等,积极引导群众参与、支持水电站建设;建立健全“四抢”违法行为日常巡查监督机制,深入库区村社进一步加大巡查摸底。对自2007年5月14日征地拆迁通告发布后,凡在拟征用土地上实施的抢开、抢栽、抢占、抢建违法行为进行清点核实、拍照摄像,做好依法取证工作;对拒不停止“四抢”违法行为的,或拒不拆除清理违法开垦耕地和栽种树木、粮食及抢建房屋等地上附着物的,要及时依法进行强制拆除和清理;对围攻、阻挠施工单位正常施工或通过暴力行为抗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清除“四抢”违建的,要依据相关法律从严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黄丰水电站建设项目是在我县境内建设的一项国家重点工程,各工作组和抽调人员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务必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和要求上来,创新工作方式,全力以赴开展各项工作,切实加快工作进度。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每半月召开一次工作汇报会,每周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及时研究解决存在问题,工作进展向协调工作领导小组每周一报。
(二)严明政策。加快推进征地移民工作,政策落实是关键。各工作组、有关乡镇、部门及相关责任人和抽调人员,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政府有关大中型水电站建设征地移民的各项政策和法律规定,坚持统一认识、统一标准、统一口径的原则,积极推进征地移民工作,做到政策的连贯性和一致性,确保征地移民工作稳步推进。要加大库区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反政策规定套取国家资金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严肃纪律。各工作组、相关乡镇、部门及协调工作人员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和要求,严格遵守各项工作纪律,自觉服从组织领导,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推进征地移民安置工作,确保黄丰水电站7月底按期实现一期蓄水发电的目标。对在征地移民安置工作中无故脱岗、办事拖拉、推诿扯皮、工作敷衍、化解矛盾不力等影响征地移民工作进度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违反财经纪律、扰乱工作秩序的予以严厉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