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交通局:
为进一步明确职责,充分调动县、乡、村三级做好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积极性,促进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保障农村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就做好县乡村三级联动加强全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围绕保障农村公路“完好、安全、畅通”为目标,切实推进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加大侵占路产路权整治、爱路护路宣传教育和路政管理工作力度,最大限度地消除农村公路通行安全隐患,提升全社会爱路护路意识,使全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真正形成“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格局,为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交通运输环境。
二、工作职责
(一)县交通局:负责管理和保护公路用地、设施,依法检查、制止、处理各种侵占、破坏、损坏公路及公路用地和公路附属设施的行为,制定目标任务,进行公路管理和行业指导,组织、协调县乡村三级联动机制的建立和工作开展;组织实施全县县道的日常养护,中、小修工作,完善道路通行安全保障设施,按规定设置警告、禁令、指示、指路等公路标志,做好乡道的定期保养和及时维修;行使农村公路路政管理职责,在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的协助下,宣传农村公路路政管理法律、法规,查处各种涉及公路路产路权的违法行为。
(二)各乡镇人民政府:各乡(镇)是乡道公路日常养护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指导实施农村公路养护工作,拟定乡(镇)乡村公路养护计划,并报县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负责划分各村公路界限,划定乡村道路两侧的建筑控制区并设置标桩、界桩,同时做好档案记录;负责维护乡道公路路产路权,协助调查处理乡(镇)的路政案件;将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宣传贯彻农村公路法律、法规,教育群众树立爱路护路意识,组织实施乡道、村道的绿化和养护管理,协助做好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督促村民委员会对村级道路交通标志的管理维护、日常养护工作,以及村级道路两侧环境的整治和保持。
(三)各村委会:在乡(镇)政府的指导下,对本村责任段公路路产路权维护、养护和“门前三包”责任区的日常管理;负责保持本村责任范围路基稳定、路肩整洁、排水畅通,做好日常巡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即设置相应的警示标志,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或上报乡(镇)并做好巡查日志;负责制止破坏公路设施、侵占公路的行为,及时上报路政管理部门;负责公路交通法制宣传,配合做好农村公路管理与养护的其它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宣传教育。县路政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在全县开展农村公路路政管理法律、法规宣传,各乡(镇)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农村公路路政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要组织人员到村入户开展宣传,教育广大人民群众树立爱路护路意识。
(二)建立工作机制。在“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县乡村三级联动原则指导下,交通主管部门行使公路管理职能和开展养护工作,进行行业指导、协调和督导;乡(镇)人民政府要支持,积极主动开展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接受交通运输部门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督导村民委员会做好村级道路的管理工作。
(三)精心安排部署。在每季度初,定期召开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县乡村三级联动协调工作会议,由县交通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路政管理站和村民委员会等代表参加,主要是通报工作情况,交流工作经验,安排下一季度工作,对本季度督导的重要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情况进行落实;在每年的第一季度协调工作会议上,对上一年度农村公路管理中成绩突出的乡镇和个人进行表彰。
(四)加强网络化管理。县路政管理站及公路养护队在农村公路县乡村三级联动管理工作中,认真进行农村公路现状排查,建立农村公路现状档案和交通标志档案,结合我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情况,分片区开展农村公路养护和管理工作,及时处理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反映的、群众举报的、上级领导交办的等农村公路路政违法案件和应急突发事件,县路政管理站及养护队要积极联系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并互通工作信息,要逐步在各乡(镇)建立农村公路养护示范路和路政管理达标路段,提高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水平。
(五)集中开展治理活动。在雨季、秋收两季,县交通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要相互沟通、积极协调、密切配合,在做好全县农村公路的养护工作的同时,组织开展农村公路路政管理法规宣传,加强路政管理,维护路产路权,通过开展集中治理活动,坚决杜绝在农村公路上打场、晒粮、焚烧秸秆等行为,确保人民群众安全出行。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为确保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县上成立以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高雪明为组长,县交通局局长韩生军、交通局副局长韩国良副局长为副组长,各乡镇乡镇长、县交通局干部祁全民、李有方、解占武为成员的化隆县县乡村三级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交通运输部门及各乡镇要相应的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要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负责的高度责任感,充分认识到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及养护工作对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性,切实把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做到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明确任务、细化目标、强力督导、狠抓落实,推动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县乡村三级联动工作深入开展。
(二)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各乡镇要认真履行农村公路路政管理职责,自觉开展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工作,要加强与交通运输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养护、管理长效机制,充分发挥政府管理职能,切实加强对乡、村级道路的监管力度;县路政管理站要发挥主力军作用,加大路政巡查和执法力度,紧密配合乡(镇)人民政府进行农村公路管理,密切联系村民委员会,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三)明确责任,加强落实。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要严格落实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责任制。对工作推诿、落实不力发生交通事故的,致使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严格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责任。
五、工作制度
(一)乡(镇)领导联系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制度。
为推进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落实,县上将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纳入年终考核范围,各乡(镇)在分工上要明确一名副职具体分管农村公路工作,并在农村雨季、秋收关键时期,加强与路政部门之间的联系,共同开展雨季、秋收时期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
(二)村级责任目标制度。乡(镇)政府要将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纳入各村年度目标考核范围,要与各村签订目标责任书,年终做为各村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各村要健全完善村道管理工作机制,切实将村道养护管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扎实开展宣传、养护、管理工作,确保村道安全畅通。
(三)乡、村级养护管理专干制度。为使乡、村级养护管理工作落到实处,乡(镇)政府要建立乡、村级养护管理专干制度,在村干部中指定一名担任养护管理专干,专门负责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
(四)乡村干部配合路政执法制度及信息报送制度。出现一般性及较为严重的路政事件时,乡村干部要及时通知县路政管理站,同时配合责任人整改或配合执法,以提高执法效能。发现农村公路水毁及桥涵出现安全隐患时,及时向县公路养护队反映情况,确保及时得到解决,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五)路政管理部门协作制度。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是一项综合性强的工作,牵涉到农村管理的方方面面,它既是路政管理范畴,同时又是新农村建设、公路养护、安全生产、通道绿化的工作内容。特别是在遇到雨季、秋收等关键时期,要充分利用建立的各部门协作制度,农村公路路政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与乡镇、村委会的联系,全力做好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提高养护管理效率。
2013年7月5日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