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2013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工意见》已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3年5月28日
抄送:县各大班子领导
2013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主要任务分工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中纪委二次全会、十二届省纪委二次全会、海东地区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和十四届县纪委三次全会精神,明确责任和工作要求,确保今年反腐倡廉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现对2013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提出如下意见。
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一)加强对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
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切实把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
分管领导:曾植俊
牵头单位:县纪委
协办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二)抓好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的落实
工作要求:加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问责力度,加强对各乡镇、部门和单位的指导、协调、检查和服务工作,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确保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任务得到有效落实。
分管领导:韩玉英
牵头单位:县纪委
协办单位:县委办、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
(三)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认真落实惩防体系建设各项目标任务
工作要求: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和省、地相关文件,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制定切合实际的工作方案及配套措施,明确目标任务,细化职责分工,全力推进我县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分管领导:韩玉英
牵头单位:县纪委
协办单位:县委办、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直机关党委、各乡镇纪委
二、加强对中央和省、地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一)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加强对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各乡镇、部门和单位要把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开展党的纪律、理想信念、宗旨观念教育,引导和督促广大党员干部增强纪律观念,准确把握和深入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切实增强党章意识,严格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生活准则办事,坚决维护中央和省、地、县委的权威,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地委行署和县委、县政府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党令政令畅通。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宣传纪律、群众工作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一切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党章的行为,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公开发表同中央决定相违背的言论。
分管领导:韩玉英 阿克明
牵头单位:县纪委、县委组织部
协办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二)进一步加强对重点项目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工作要求: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加强对重大决策部署以及重大事项、重要工作、重点项目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各项决策部署得到贯彻落实。建立健全监督检查长效机制,不断提高监督检查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重点围绕群科新区建设、阿同高速公路、“党政军企共建示范村”活动项目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分管领导:高雪明
牵头单位:发展和改革局、经济和商务局
协办单位: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民政局、农业和科技局、畜牧局、环境保护局、国土资源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三)认真开展对中央关于支持青海等藏区经济社会发展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工作要求:继续开展对中央推进西部大开发、支持青海等藏区经济社会发展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推进中央关于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和民族政策的全面落实,加强反自焚专项斗争、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
分管领导:马维忠 徐喜明 韩玉英
牵头单位:县纪委、县委政法委、县委统战部
协办单位:县委办、政府办、县委组织部、公安局、民族宗教局
三、坚决贯彻改进作风有关规定,切实加强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
工作要求: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省委二十一条措施、地委十六项要求和县委十五条规定,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推进联系群众、服务基层工作,坚决纠正少数党员干部作风漂浮、不切实际、作风霸道、特权思想严重等不良倾向。继续加大作风整顿力度,严肃机关工作纪律,加强干部教育监督管理,下大气力治理“慵懒散奢”等不良风气。坚持把作风建设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围,建立健全领导干部作风状况考核评价机制,通过加大督查力度、开展明察暗访等形式,着力整顿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贯彻中央、省、地关于加强党内监督和实行领导干部问责的有关规定,落实《化隆县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有错无为问责办法(试行)》,对责任心不强、工作落实不力、执行制度不严格、对事关群众利益的重大问题解决不到位等情形进行问责,促进各级党员干部勤政廉洁、务实为民。
分管领导:韩玉英 阿克明
牵头单位:县纪委、县委组织部
协办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四、加强廉洁从政教育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一)强化反腐倡廉宣传教育
工作要求: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认真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广泛深入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权力观、利益观,不断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以推进廉政文化“六进”为抓手,以继续开展廉政文化宣传教育月活动为重点,广泛开展领导干部讲廉政党课、廉政文艺演出、开办廉政网站、制作和播放廉政影视作品和公益广告等活动,深入开展廉政单位、社区、校园、科室、大院等群众性创建活动,努力在全社会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风尚。重视发挥廉政文化大宣教格局的作用,加强与宣传、文化、新闻媒体等部门的协调与配合,重视典型引导的示范作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廉政文化示范点、农村党风廉政示范点创建活动,注重培树典型,总结推广经验,发挥示范作用。
分管领导:李照本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协办单位: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直机关党委、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县委党校、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
(二)加强对《廉政准则》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工作要求:督促各地各单位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加强对《廉政准则》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监督制约,促进各级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进一步加强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分管领导:韩玉英
牵头单位:县纪委
协办单位:县委组织部、县直机关党委、监察局、审计局
五、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一)强化对支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工作要求:加强对省、地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做好““三农””工作,保障和改善民生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对强农惠农富农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管,切实解决农村在土地承包、流转、占补平衡等各个环节损害农民利益的问题。
分管领导:冶生龙
牵头单位:农业和科技局
协办单位: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民政局
(二)加大食品药品安全整治力度
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和责任体系,严格落实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严厉打击制售假药劣药行为,保证食品药品安全;加大对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和环境违法问题的责任追究力度。
分管领导:安红兵
牵头单位: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协办单位: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工商局、县纠风办
(三)认真治理征地拆迁、住房保障中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工作要求:严格执行《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认真落实征地补偿机制,强化对征地拆迁的监管,纠正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行为;强化对保障性住房建设、住房资金使用、工程质量和分配使用等方面的监管。
分管领导:张发祥
牵头单位:国土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协办单位: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民政局、
(四)认真开展涉农涉诉问题的监督检查
工作要求: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进一步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加强对扶贫资金、救灾救济资金、住房公积金、社保基金以及政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注重发现和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分管领导:安红兵 张发祥 冶生龙
牵头单位:财政局、教育局、民政局、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扶贫开发局
协办单位:县委组织部、发展和改革局、监察局、审计局、县总工会、县编办
(五)加大对大学生考录等招聘工作的监督
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大学生、“三支一扶”人员、公益性岗位等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坚决杜绝各类考录招聘工作中的不正之风。
分管领导:张胜源
牵头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协办单位:县委组织部、监察局、县编办
(六)加大公路“三乱”治理力度
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公路“三乱”治理力度,清理不合理收费问题。
分管领导:高雪明
牵头单位:交通局
协办单位:监察局、公安局、工商局、林业局
(七)加强对节能减排、安全生产以及资源节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工作要求: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大对节能减排、安全生产以及资源节约等工作落实情况的责任追究力度。
分管领导:高雪明
牵头单位:环境保护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协办单位:发展和改革局、监察局、县总工会
(八)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
工作要求: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继续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政风行风直通车和基层站所民主评议工作,组织开展“向人民述职、请人民评议、让人民满意”活动,进一步提高和扩大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参与面和影响力。注重评议结果的运用,逐步开展网络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
分管领导:张胜源
牵头单位:县政府纠风办
协办单位:县政府各部门、省(地)驻县各单位
六、加大查办违法违纪案件工作力度
(一)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严肃党纪政纪
工作要求:坚持查处问题与教育保护并重的原则,重视发挥反腐败案件查办工作联席会议的作用,进一步完善查办案件组织协调工作机制,健全信访线索集体评估、初步核实以及重大案件分析研判和查处情况通报制度,加大信访初核和案件查办工作力度,切实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有贪必肃,“老虎”“苍蝇”一起打、“毒瘤”“脓包”一块剜,以惩治腐败的实际成效维护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分管领导:韩玉英
牵头单位:县纪委
协办单位:县委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审计局
(二)严格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提高执纪执法水平
工作要求:重视发挥案件查办的综合功效,健全案件通报制度和“一案一整改”工作机制,扩大案件查办的社会效应。严格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提高执纪执法水平,认真做好案件审理把关、申诉复议、定期回访等工作,确保案件办理质量。重视发挥现代科技手段的积极作用,注重互联网、廉政网、局域网建设,健全网络舆情引导、收集、研判、处置机制,拓宽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群众投诉的渠道。
分管领导:韩玉英
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察局
协办单位:县委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审计局
七、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一)加强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和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
工作要求:继续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积极推进项目招投标诚信体系建设和招投标服务平台设施建设,严肃查处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违法分包以及违规项目审批、规划调整等问题。
分管领导:高雪明 张发祥
牵头单位:发展和改革局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协办单位:县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二)加强对国土资源领域活动的监督管理
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土地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招拍挂制度,加大国土资源执法力度,深化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情况的清理,严肃查办土地矿产资源领域的违法违纪案件。
分管领导:张发祥
牵头单位:国土资源局
协办单位:监察局
(三)加强节约型机关建设
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地区党政机关公务接待、公车配备、公款出国(境)旅游的管理,切实改进文风会风,大力精简文件,规范评比达标活动。加强对举办节庆、纪念活动以及党政机关主管的社会组织举办的研讨会、论坛等活动的管理,坚决制止和取消各类增加基层负担的活动。
分管领导:张胜源
牵头单位:财政局
协办单位:县委办、政府办、监察局、审计局
(四)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工作要求: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加强对已取消审批事项的后续监管。加快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
分管领导:张胜源
牵头单位:政府办
协办单位: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纠风办
(五)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
工作要求:建立健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制度。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提名制度,健全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回避、交流制度,防止考察失真、“带病提拔”等问题。
分管领导:阿克明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协办单位:县纪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六)推进司法体制机制改革工作
工作要求:积极推进司法公开,规范司法人员自由裁量权行使。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健全执法过错、违纪违法责任追究等制度。
分管领导:徐喜明
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
协办单位:县纪委、监察局、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
(七)深化财政体制机制改革工作
工作要求:加强财政资金监管,加强对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完善政府采购制度。
分管领导:张胜源
牵头单位:财政局
协办单位:监察局、审计局、地税局
八、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工作
(一)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
工作要求: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三谈两述一报告”等制度,强化对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规范权力运行。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进一步提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质量。认真执行上级纪委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制度,积极推行函询、质询、定期报告等制度,积极探索建立纪委委员会约谈部门和单位负责人机制,促进各级党员干部廉洁从政。
分管领导:韩玉英 阿克明
牵头单位:县纪委、县委组织部
协办单位:县委办、县委宣传部
(二)积极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
工作要求:认真贯彻执行行政监察法,深入开展执法监察、廉政监察、效能监察,强化问责实效,积极推行政府绩效管理,全面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期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加大对行政机关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以及政府决定、命令情况的检查力度,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严肃行政纪律,防止和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行为,切实解决领导机关工作中存在的推诿扯皮、效率低下、资源浪费等问题。
分管领导:张胜源
牵头单位:监察局、法制办
协办单位:县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委督查室
(三)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控
工作要求:督促各级各单位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回头看”,通过对岗位职责再明确、廉政风险再梳理、规章制度再完善、防控措施再健全,进一步强化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岗位、重点环节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县纪检监察机关要选择一批掌握管理人、财、物等公共资源以及具有行政审批、执法等公共权力的部门和岗位,督促其对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进行再梳理、再确认、再规范、再公开,不断提升廉政风险防控的实际效果。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延伸至广大农村。同时,加快政府办事大厅、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进一步加强对公共权力运行的监督管理,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规范运行。
分管领导:韩玉英
牵头单位:县纪委
协办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九、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一)进一步深化党务公开工作
工作要求:进一步深化地方党委党务公开工作,督促各级领导班子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不断完善议事决策程序,坚持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决定,坚决反对个人独断专行。按照分类指导、逐步规范、整体推进的要求,全面开展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完善规范工作程序,建立健全党务公开长效保障机制。
分管领导:阿克明 韩玉英
牵头单位:县纪委、县委组织部
协办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二)深入推进政务、村务、厂务及基层公共事业单位办事公开
工作要求:以基层党务公开为契机,分类指导,逐步规范政务、村(居)务、校务、厂务以及公共事业服务事项公开工作,实现政府工作的透明化和公开化。
分管领导:韩玉英 阿克明
牵头单位:县纪委、县委组织部
协办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办、政府办、县委宣传部、民政局、经济和商务局、教育局、县总工会
(三)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工作要求: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关于全面推行“3+3”模式进一步加强全县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指导、督促各乡镇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相互配合,认真落实《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加强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和乡镇纪委、涉农部门干部的培训,强化制度建设,大力推进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坚决维护农民群众的利益,强化专项监督检查,确保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的全面落实。
分管领导:韩玉英 阿克明 张发祥 冶生龙
牵头单位:县纪委、县委组织部、民政局、农业和科技局
协办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四)加强社区党风廉政建设
工作要求:加强社区、居委会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问责的各项规定,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绩效管理制等制度,严肃查处少数基层干部滥用职权、与民争利等行为。
分管领导:张发祥
牵头单位:巴燕镇党委、政府
协办单位:县纪委、县委组织部
十、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
工作要求: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按照“建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树一流形象、创一流环境”目标,切实加强纪检监察机关思想政治、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要按照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和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确保纪检监察干部以良好的素质和形象履行好党和人民交给的神圣职责。
分管领导:韩玉英
牵头单位:县纪委
协办单位:县委组织部、监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