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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化隆县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活动实施方案的通 知
来源:    时间:2013年05月13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省驻县各单位:
《化隆县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活动的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3年5月6日
 
 
抄报:海东地震局 海东应急办 
抄送:县委办 人大办 政协办 
化隆县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活动的实施方案
(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
根据海东行署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度各县防震减灾目标责任考核指标》(东署办〔2013〕49号)的通知要求,为全面加强我县广大人民群众的防震减灾知识和自救能力,决定在全县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活动。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坚持防震减灾同经济建设一起抓,落实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通过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普及活动,增强全社会的防震减灾意识,不断提高全县综合防震减灾能力和人民群众应对地震等自然灾害的能力,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保障。
二、活动时间、地点及参加单位
时间2013年5月14日上午9时至下午17时
地点:文化广场西侧人行道
参加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国土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和科技局、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教育局、交通局、安全监督管理局、财政局、公安局、林业局、畜牧局、司法局、水利局、民政局、城管局、质监局、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环境保护局、气象局、供电公司等单位。
三、活动内容
(一)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积极发挥媒体传播作用,通过电视进行宣传,广泛开展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和地震知识宣传,普及防震减灾知识。
(二)县政府各部门必须安排专人,通过制作展板、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册等形式,在县城十字集中开展宣传活动,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通过宣传活动,提高全县人民群众防震减灾意识,县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对防震减灾宣传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对宣传不到位,不重视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三)县教育局负责全县教育系统的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各学校开展好防震减灾知识教育活动。学前、幼儿类学校要坚持每学期至少开设两个课时的防震减灾知识教育,举办一次应急演练,小学、初中、高中(含职业中学)类学校要坚持每学期至少开设五个课时的防震减灾知识课程,举办一次应急演练。
(四)各乡镇要搞好所辖村社的防灾应急预案的制定,搞好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提高基层应对突发灾害的能力。在每个行政村张贴一套《抗震救助知识》挂图并发放防震减灾知识宣传科普资料。
四、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做好防震减灾预防工作的同时,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开展防灾减灾知识宣传。
(二)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协作,注重宣传形式和宣传效果的有机结合,保证活动时间和质量,让广大人民群众掌握基本的防震减灾知识和技能。
(三)认真负责,保证质量。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应对突发公共灾害能力,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的重要性和现实意义,把防震减灾知识普及工作落到实处,扎扎实实搞好防震减灾宣传活动,不走形式、不走过场。
(四)认真总结,及时报送。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对活动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及时完善相关资料,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把开展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活动工作情况于5月20日前以书面形式报县应急办。
 
  
联系电话:(0972)8713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