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的《化隆县慢性病防治工作规划(2012-2015年)》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3年4月22日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纪委
化隆县慢性病防治工作规划(2012-2015年)
(县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近年来,以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恶性肿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为主的慢性疾病发病数呈快速上升趋势,而且已成为严重的公共卫生问题,严重威胁全民身体健康,影响着社会广大群众的生命质量。为进一步做好我县慢性病预防控制工作,遏制慢性病快速上升的势头,保护和增进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青海省《慢性病防治工作规划(2012-2015年)》(青卫疾控(2012)27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化隆县慢性病防治工作规划(2012-2015年)》。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合作、社会参与。建立政府主导,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跨部门慢性病防治协调机制,健全疾控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院分工合作的慢性病综合防治工作体系,动员社会力量和群众广泛参与,营造有利于慢性病防治的社会环境。
(二)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指导、注重效果。充分考虑不同慢性病及其危险因素流行程度,制定适合不同病种的具体防治目标和控制策略,关注弱势群体和流动人口的,提高慢性病防治的可及性、公平性和防治效果。
(三)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重心下沉。以城乡居民为服务对象,以控制慢性病危险因素为干预重点,以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患者管理为主要手段,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防治作用,促进预防、干预、治疗有机结合。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完善慢性病防治服务网络和综合防治工作机制,建立慢性病监测与信息管理制度,提高慢性病防治能力,降低人群慢性病危险因素水平,到2015年达到以下具体工作目标。
(一)慢性病防控核心信息人群知晓率达到50%以上,35岁以上成人血压和血糖知晓率分别达到70%和50%。
(二)在全县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拓展大众健康教育宣传和咨询覆盖面。
(三)人均每日食盐摄入量下降到9克以下;成年人吸烟率降低到25%以下;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达到32%以上;成人肥胖率控制在12%以内,儿童青少年肥胖率不超过8%。
(四)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90%以上,管理人群血压、血糖控制率达到60%;发病率上升幅度控制在5%以内,死亡率下降5%;
(五)开展癌症早诊早治工作。
(六)40岁以上慢性阻塞性肺病患病率控制在8%以内。
(七)适龄儿童窝沟封闭覆盖率达到20%以上,12岁儿童患龋率控制在25%以内。
(八)全人群死因监测报告率达到90%以上。
三、工作措施
(一)大力开展健康教育,推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卫生、广电、工会、共青团、妇联、教育、工商联、老干部局等部门密切配合,充分利用各种卫生宣传日活动,开展“四控一动”(控油、控烟、控盐、控体重和适量运动)活动。宣传吸烟饮酒的危害性,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推广低盐、低脂、低糖、低热量的食品,营造良好运动健身环境。在全社会全面推行公共场所禁烟活动,党政机关、医疗卫生机构、教育部门率先成为无烟单位,县乡医疗机构设立规范的戒烟门诊,加强医务人员培训,提高戒烟服务能力和水平,促使人们自觉养成良好的健康行为和生活方式。
(二)加强慢性病健康管理力度,严格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卫生部门认真做好现有各类慢性病人的随访管理工作,进一步拓展服务范围,及时做好高风险人群(血压、血糖、血脂偏高和吸烟、酗酒、肥胖、超重等)的筛查和健康管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提升各类慢性病主动监测力度和有效健康干预措施的落实。
(三)加强慢性病规范化诊治工作,提高慢性病康复效果。各医疗机构加强人员培训,推广慢性病防治技术,各乡镇卫生院加强高血压、糖尿病、慢性阻塞性肺病等慢性病患者的管理服务和口腔保健服务,提高重点人群慢性病规范管理率。
(四)切实形成部门联动机制,共同促进慢性病防治工作。县疾控中心协助卫生局制定慢性病及相关疾病防控规划和方案,提供业务指导和技术管理。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县级各医疗机构设置慢性病防治专门科室和人员;县级医疗机构开展慢性病相关信息登记报告,提供慢性病危重急病患者的诊疗、康复服务,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慢病诊疗、康复服务提供技术指导,建立与乡镇卫生院之间的双向转诊机制。各乡镇卫生院强化慢性病防治专业队伍建设,进一步细化量化工作任务,切实加强慢性病预防宣传及防治工作。县妇幼保健机构负责提供与妇女儿童有关的慢性病预防咨询指导。
(五)强化慢性病检测,进一步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各医疗机构统筹利用现有资源,提高慢性病监测与信息化管理水平,建立慢性病发病、患病、死亡及危险因素监测数据库,健全信息管理、资源共享和信息发布等管理制度。逐步建成慢性病综合监测点,规范人口出生与死亡的管理,并做好年度慢性病疾病谱和死因分析。重点开展辖区内脑卒中,急性心肌梗死,恶性肿瘤的发病、死因登记报告及评价工作,为全县慢性病防治规划的执行提供准确、翔实的科学依据。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规划实施。要将促进全民健康作为转变发展方式、实现科学发展的新战略,融入各项公共政策,加强对慢性病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将慢性病防治工作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建立目标责任制,实行绩效管理。各乡镇、各部门要围绕规划总体目标和重点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乡镇、本部门防治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认真研究推进规划目标实现的政策和措施,切实解决防治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落实政策保障、人员配备、资金投入、监督奖励措施,大力加强社会动员,努力形成政府社会防治工作合力。
(二)履行部门职责,落实综合措施。加强部门间协调沟通,建立慢性病防治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分工明确、各负其责、有效监督的工作机制,协调解决慢性病防治工作重大问题,落实各项防治措施。
卫生部门制订慢性病防治方案,将慢性病防控作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核心内容,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公共卫生服务的衔接,实现防治有效结合。做好组织协调、技术指导、健康教育与行为干预、预防治疗和监测评估。评价防治效果,推广适宜技术,指导社会和有关部门开展慢性病预防工作。
发展改革部门将慢性病防治相关内容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强慢性病防治能力建设,保障慢性病防治工作的基本条件。
教育部门结合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将营养、慢性病和口腔卫生知识纳入中小学健康保健内容普及学校健康教育课开设,并保证中小学生校园锻炼的时间和质量。
民政部门进一步完善贫困慢性病患者及家庭的医疗救助政策,逐步加大救助力度,对符合当地医疗救助条件的,积极纳入医疗救助范围。
财政部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以及疾病谱的转变和疾病负担的变化,安排必要的慢性病防控经费。
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积极完善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做好基本医疗保险与公共卫生服务在支付上的衔接,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减轻参保人医疗费用负担。
文广部门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积极推行《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定期开展“健康素养66条”为核心内容的媒体宣传报道。
科技、环境保护、农牧、经贸等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密切配合、履职尽责。
(三)加大公共投入,拓宽筹资渠道。发挥公共财政在慢性病防治工作中的基础作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慢性病流行程度,不断增加公共财政投入,逐步扩大服务范围,提高服务标准,完善投入方式,评估投入效果,提高资金效益。同时,建立慢性病防治工作的社会多渠道筹资机制。鼓励社会各界投入,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积极参与,为防控慢性病提供公益性支持。
(四)加强人才培养,提高服务能力。实施卫生中长期人才规划,加强基层慢性病防治实用型人才培养,建立一支适应慢性病防治工作需要的医学专业与社会工作相结合的人才队伍,提高基层医疗卫生人员服务能力;加强慢性病防治复合型人才培养,特别注重既掌握临床医学技能又熟悉公共卫生知识的人才,在全科医生、住院医师和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中,强化慢性病防治内容,提高防治技能;加强对康复治疗人员的培养力度,提高慢性病患者的康复医疗服务,降低慢性病致残率和残疾程度;加强学术带头人和创新人才培养,全面提高慢性病科学防治水平。
(五)强化监督监测,实行考核评价。建立规划实施情况监测通报制度,制定规划实施监测指标体系,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不断完善政策。实行规划实施进度和效果考核评价制度,制定符合我县工作实际的评价体系,针对规划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考核评价,围绕全县开展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全力推进慢性病防治工作取得实质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