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省驻县相关单位:
县经商局拟定的《化隆县组织参加2013中国(青海)国际清真食品及用品展览会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3年4月18日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纪委,县委宣传部
化隆县组织参加2013中国(青海)国际清真食品及用品展览会实施方案
化隆县经商局
根据2013年中国(青海)国际清真食品及用品展览会组委会总体方案要求,为进一步宣传推介我区民族特色企业,提高清真食品及用品的知名度,促进海东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海东地区民和、循化、化隆三县参加2013年中国(青海)国际清真食品及用品展览会。为尽快落实展览会有关事项,进一步做好我县参会筹备和组织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全面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的战略方针,搭建清真产业国际经贸交流平台,展示国内外行业发展成果,推广我区民族特色产品品牌,加快形成特色产业规模化发展格局,促进区域民族经济发展,为建设新青海、创造新生活做出贡献。
二、展会主题
绿色、跨越、合作、共赢
三、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3年4月30日—5月3日(会期四天)
地点:青海城南国际会展中心
四、 组织领导
为了组织好本届展览会,根据参会参展工作的需要,成立了参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及参会政府代表团,并明确了参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一)参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高雪明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华 旦 县经商局局长
郭玉海 县招商局局长
成 员:李玉峰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丁玉荣 县经商局副局长(兼安监局局长)
马兴文 县经商局副局长
张庆福 县经商局副局长
孙忠明 县经商局办公室主任
南 杰 县经商局商贸股股长
热 旦 县经商局投资股股长
张占海 县经商局干部
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宣传报道组、布展组、后勤组,各小组工作分工及主要职责如下:
1、综合协调组
组 长:张庆福
成 员:孙忠明 南 杰
职 责:协调展会的前期筹备工作;负责各组成部门之间的工作协调和衔接;负责展厅的策划、设计、装修;负责我县项目册的编印;负责与省、地组委会的协调联络工作;负责与民和、循化两县的联络,整理、校对展厅灯箱等资料。
2、宣传报道组
组 长:李玉峰
成 员:宣传部工作人员1名 记者1名
职责:负责会议期间信息收集、资料整理工作,并对我县代表团的各项活动进行宣传和报道。
3、布展组
组 长:郭玉海
成 员:赵小全 张占海
职责:负责企业参展、参会及证件资料的领取、发放;负责展厅布展工作。
4、后勤组
组长:马兴文
成员:马桂芳 田妍 李薇
职责:负责本届展览会的协调服务;安排参会人员的食宿和接待工作。
(二)政府代表团组成人员:
团 长:曾植俊 中共化隆县委书记
副团长:罗文祥 化隆县人民政府县长
成 员: 冶青祥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李 红 县政协主席
马维忠 县委副书记
张胜源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高雪明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华 旦 县经商局局长
李玉峰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郭玉海 县招商局局长
丁玉荣 县安监局局长
五、参会的主要任务
1、设置162平方米的海东地区形象展馆。由经商局负责联系广告公司设计三套展馆效果图,最后由地区经商委审定。
2、组织相关政府部门领导和人员,清真食品和回族用品企业、民族工艺品企业参会参展,开展项目洽谈活动。
3、重点推介我县名、优、特清真食品及用品。通过各种形式宣传化隆的投资环境,特色资源,推介优势招商项目。
4、完成会展期间到我县考察交流的重要客商的接待任务。
六、参会企业及参展产品
参会企业:化隆县新优民族用品有限公司、青海高原特色资源开发有限公司、青海伊之堂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化隆县永明清真牛羊鸡定点屠宰有限责任公司、化隆县黄河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化隆县青云核桃种植加工有限责任公司、化隆县郁香粮油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宏泰商贸有限公司等16家企业。
参展产品:回族民族服饰用品、回族刺绣、黄河石艺、辣椒、花椒、核桃系列产品、矿泉水、清真食品、卡力岗土鸡、瓜子、食用醋、精炼油、金鳟鱼、化隆拉面模型、旅游纪念品等。
七、参会参展形式
本届展览会海东展厅面积162平方米,展区设在城南国际会展中心,展厅由化隆县经商局统一设计、装修,展厅所需的文字、图片、展品等由民和、循化两县及我县企业负责提供。
八、 会议经费
根据地区通知要求,由牵头县(化隆县)全部承担。
九、有关事项及要求
1、民和、循化两县准备展厅所需的文字和图片,与4月10日前电传化隆县经商局,并准备好本县参展产品及宣传资料。
2、各清真食品及用品企业精心准备好参会所需文字和图片,与4月10日前报送到县经商局办公室。并准备好参展产品及宣传资料。
3、各企业在会议期间整顿好企业的环境卫生,迎接考察交流的客商。
4、各县参展企业布展工作从4月10日开始,4月28日前完成布展工作,4月29日地、县领导检查、验收。
5、我县参会礼仪人员身着回族服饰。
6、招商局负责将参会成果于每日下午5点30分前以书面形式报地区招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