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
县环保局拟定的《化隆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长效运行管理机制》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
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3年3月22日
化隆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长效运行管理机制
根据中央、省、地、县的环保工作要求,为着力推进环境友好型农村生产生活方式,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长效运行管理机制。
一、资金承担措施
运行过程中主要产生的费用包括人员工资、电费、垃圾设施的维护费用、运输费用以及设备的维修费用。对于垃圾收运系统,乡镇人民政府承担垃圾运送填埋场的70%费用及垃圾转运费用,村级承担垃圾收集费用的30%运输费用。对于污水收集处理系统,乡镇人民政府承担污水处理设施运转费用,根据该项目实施的区域位置,村委会及使用业主承担相应的污水收集系统的维护费用。
二、分级管理措施
以政府为主导,实行分级管理制度。对于垃圾收运处理系统,重点做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农村垃圾的收集是村委会一项重点开展的工作,村委会应当成立农村环保机构,指定或派出专人担任环保管理员;制定并落实《村居环境卫生公约》、《环境卫生督查制度》、《垃圾收集清运处置制度》、《保洁管理制度》、《保洁人员岗位职责》、《门前“三包”责任制度》、《河道保洁管理制度》等,通过对每家每户宣传,做到垃圾收集清理,清运无害化填埋;聘用环卫工人对公共场所、河道重点部位、村落道路两侧等垃圾进行清扫入池,向群众宣传垃圾收集、房前屋后卫生整洁工作,从而达到垃圾减量化。农村垃圾的清理、收集清运由所在村委会负责,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监督,并作为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工作绩效考核内容。乡镇人民政府聘用垃圾收运保洁人员对垃圾收集斗的垃圾及时清运、转运至乡镇垃圾填埋场;对危险物垃圾,定期聘请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从而达到垃圾资源化。对污水处理系统,污水处理站由乡镇政府管理,其它污水处理设施由村委会及使用业主管理,各村要树立综合整治责任牌,并标注各级投诉电话,确保执行有效性、科学性。
三、 管理维护
根据实际情况以村为单位设置专门的环保负责人员,聘请保洁人员对辖区内的道路、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污水收集及垃圾的清扫,对群众用户门前卫生三包、垃圾收集入斗和污水处理设施进行管理和监督。通过对环境保护重要性的教育、宣传、表彰、树立模范人物等工作,使村民树立起环境保护的意识,调动起村民开展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引导村民发展适合农村建设的乡风习俗,创造卫生、和谐、文明的乡村环境。要通过上级环保、农业等部门的指导逐步加强农村水环境和土壤环境监测,建立农村环境质量数据库,全面掌握农村环境质量现状和演变趋势,对农业环境重点治理工程的实施效果进行综合环境评估。要逐步建立健全乡(镇)、村环境执法监督体系,完善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和有关的工作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四、具体管理要求
1、农村河道卫生的管理要求
河道内水面无漂浮物;河坡两侧无暴露垃圾、无乱堆乱放;桥头、坝头无垃圾、无杂草、无乱堆乱放;无工业废水、畜禽粪便直排入河,达到河畅、水清、岸绿的标准。
2、农村公路卫生的管理要求
路道两侧无耕翻种植农作物、无堆积物、无占道现象;路肩、路坡种植、护坡草坪,按要求栽种行道景观树;路田分隔、农田段开挖隔水沟并保持排水顺畅;公路沿线沟塘无暴露垃圾。将农村公路建成畅、洁、绿、美、安及路产、路权得到有效保护的农村公路文明样板路。
3、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置
合理布局配置垃圾收集斗、户配垃圾桶,保持垃圾入桶、垃圾入斗,方便清运;农户宅前屋后无暴露垃圾、无乱堆乱放;绿化地带内无乱栽乱种,家前屋后无乱搭乱建,形成环境优美的好家园。
4、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置
因地制宜,根据实际配置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采用污水处理站+排放沟渠+农灌等形式,抓好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置工作,确保不产生污水四溢、污水乱排、污水直排等现象,房前屋后形成洁净卫生的好环境。
5、相关措施
各乡镇要做到上下联动,各司其职,对阻挠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行为,协调相关部门依法处理,保证整治活动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