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省驻县有关单位:
《全县公路沿线农村集镇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3年3月1日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纪委
全县公路沿线农村集镇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重点公路沿线农村集镇管理,规范市场经营秩序,优化道路交通及周边环境,确保公路交通安全畅通,确保人民群众出行安全,根据海东行署《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公路沿线农村 集镇环境综合整治的意见》(东署〔2013〕6号)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要求
(一)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以人为本,按照“乡镇为主、统一组织、分级负责、部门联动、依法整治”的原则,通过对农村集镇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占道经营及违法建筑等的全面综合整治,从根本上解决“脏、乱、差、堵”等突出问题,改善集镇形象,打造功能完善、卫生整洁、环境优美、群众满意的文明卫生城镇,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原则。整治工作坚持近期整治与长远管理、远期建设相结合的原则;与城乡发展规划、新农村、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相结合的原则;政府牵头,乡镇为主,部门联动,力求实效的原则。
(三)范围。县辖内各集镇,重点是省道平大公路、阿赛公路沿线的集镇(扎巴、昂思多、二塘、巴燕、谢家滩、甘都、牙什尕、群科、德恒隆)和村庄。
二、整治内容
(一)集中整治重点:
1、彻底整治公路沿线集镇。加大对省道等主干公路沿线集镇的整治力度,取缔道路市场,严禁占道经营、车辆乱停乱放,集中解决以路为市、占道经营、公路拥堵、经营无序、交通混乱等突出问题。
2、加强各类车辆停放管理。加大路面执法力度,将赶集日列为重点整治时间,严防车辆乱停乱放等违反交通秩序的行为,合理分流疏导。科学合理设置客车停靠点,严禁随意在主街道核心范围内停靠车辆、装卸货物。通过土地流转、利用废弃场院等方式,划定区域作为临时停车场,集贸市场以及城区严管路段不得随意停放各种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和以车辆为平台兜售货物,确保社会车辆按点停放。严厉打击“黑车”非法运营、无证无牌驾驶等违法行为。
3、强化集镇环境卫生管理。落实好“门前三包”责任制,保持门面清洁整齐,及时清理生产生活垃圾,争取项目和资金,在重点集镇尽快分户配备一批急需的垃圾箱、垃圾清运车等环卫设施,确保集镇环境明显改善。
(二)综合管理重点:
1、加强源头管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协调省道管理养护部门,增设必要的交通标识、警示灯牌、防撞墙(栏)和应急避险带,以及道路限速装置,切实加强乡、村主干线公路日常养护和路政管理工作,及时排除路面行车隐患,维护路产路权,做好雨雪冰冻天气应对工作,保证公路畅通安全。
2、加强协调力度,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积极争取专项建投资金,加大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加快集镇商贸市场和农村客运站场建设,对现有的干线公路穿越集镇人员、车辆密集的路段局部改道改线,建设超限超载车辆货物卸载转运场地。今后重点乡镇建设中,必须明确集贸市场规划,要合理设置道路车辆停靠站点,确保集镇交通运输安全。
3、突出隐患排查,实行逐级审核专报。积极协调省、地有关部门在新新中国成立省道干线公路时,科学合理规划线路走向,尽量避免车流量较大的道路经过城镇街道和人员密集场所,对现有的干线公路穿越集镇人员、车辆密集的路段,要认真梳理归纳,积极争取项目,分轻重缓急进行改道改线。
4、强化部门联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积极与省道管理养护部门协调联系,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交通、工商、经商、国土、住建、公安、安监、卫生等各部门联动,综合执法,集中治理。各乡镇要主动作为,做好日常管理工作,特别要牵头做好赶集期间市场秩序和交通环境维护工作。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制定长效管理制度,不定期巡回检查,巩固整治成果,要明确集镇管理、市场管理和道路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工商、交通、公安等部门要切实明确自身责任,支持好乡镇政府的工作,探索建立集镇环境综合整治的长效管理机制,防止“一阵风”和“走过场”。
三、实施步骤
此次公路沿线农村集镇集中综合整治活动,从2月28日开始至3月底结束。
(一)宣传发动阶段(2月28日至3月30日)。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会,明确各部门、各单位责任;各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这次活动的重点整治内容,营造舆论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2月28日至3月20日)。按照方案要求,以乡镇为主,由交通局、公安局牵头,成立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各乡镇梳理的问题逐一制定措施,集中人力、物力,精心组织开展集中整治活动,确保高标准完成任务。
(三)考核验收阶段(3月21日至3月30日)。县公路沿线农村集镇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力量对整治活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考核、验收。对整治效果不明显的乡镇重新制定整治方案,集中力量进行重点整治。
(四)巩固提高阶段(4月1日至年底)。集中整治活动结束后,由各乡镇负责落实管理人员、保洁人员等做好日常管理工作,巩固提高整治成果,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县上将集镇环境卫生和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进行严格考核。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做好综合整治工作,县上成立公路沿线农村集镇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张胜源任组长,副县长高雪明、张发祥任副组长,县交通、住建、公安、经商、安监、工商、卫生、国土、城管、环保、畜牧等部门为成员单位,负责指导督促各乡镇农村集镇整治工作。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落实管理人员,加强公路沿线集镇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形成每季一报一评的集镇管理长效机制。县政府适时对各乡镇集中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实地督查和明察暗访,对工作落实、整改不到位的将予以通报。
(二)明确部门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农村集镇规划建设管理牵涉面广,工作难度大,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配合,各负其责,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务求取得实效。各乡镇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日常管理;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加强对道路运输企业、营运车辆、驾驶员和汽车客运站的安全源头管理,协调省道管养部门,加强对道路路面、防护栏、交通标志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管护,确保道路通行状况良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农村集镇规划审核、农贸市场外部的市容环境监管,与乡镇街道社区共同确定必要的临时集贸市场并规范管理;经商、安监部门负责农贸市场建设规划,组织实施农贸市场建设改造,指导行业自律,逐步规范行业管理,安全监督监管工作;工商部门负责对农贸市场实施监管,包括证照、消费维权、市场秩序等,配合城管部门加大对乱摆摊设点、乱搭、乱建、占道经营等不规范经营行为的整治力度,努力营造繁荣有序的市场环境;公安交警部门负责加强治安和交通秩序管理,特别要加强省道、县道等主干道路的交通管理,依法处理有关治安案件;卫生、环保部门负责农村环境卫生检查督促指导工作;国土部门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整治农村集镇违法用地等现象。
(三)突出乡镇职责,强化工作落实。各乡镇政府要将集镇管理作为社会事务管理的重点内容,完善管理制度,明确主管领导和专兼职干部,分片包干,扎实推进道路交通环境常态化管理。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共同搞好集镇综合整治工作。
(四)加强宣传动员,严格信息报送。各乡镇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宣传和严格执行国家和省上有关城乡规划建设、道路交通安全、集贸市场管理、环境卫生保护、国土资源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文明执法,依法办事,做好法规和政策解释,履行法律程序,规范执法行为。文体广电部门要及时组织人员做好跟进新闻报道,努力做好正面引导,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并推广学习。同时,对农村集镇管理、道路交通安全等信息要及时报送,落实人员、责任,若遇重大事故第一时间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迅速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