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县政府各部门,省驻县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2013年节假日期间值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岗位责任
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指示要求,高度重视节假日期间值班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部署。节假日期间,各乡镇、以及应急处置任务较重、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部门负责同志要在岗带班,值班人员24小时坚守岗位。严肃值班工作纪律,杜绝擅离职守、非正式人员参与值班等现象。
二、健全应急机制,加强请示报告
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值班制度和值班手续交接制度,确保值班工作有据可查。要建立健全应急联动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和工作预案,提高应急值守工作水平。要加强社会面情况的掌握,强化舆情监测和分析,注意了解预警性、苗头性信息。如遇重大以上突发事件或可能演化为重大以上突发事件的情况,要立即如实上报县委、县政府,最迟不得超过1小时,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
三、创新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
要围绕节假日值班和突发事件应对需要,充分运用机要传真、应急平台等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通过岗位轮训、专题培训等形式提高值班人员的综合能力。重视值班场所硬件建设,改善办公条件,加强值班生活保障,妥善解决好值班人员就餐、休息等困难。节后要相应安排值班带班人员补休。
四、加强督促检查,切实落实责任
县委、县政府将不定期对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的应急值守工作进行抽查和督促检查,对因不负责任,发生信息迟报、漏报、瞒报和对突发事件处置不力的部门和单位,将予以通报,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置。
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在每个节假日前3个工作日内向县委办、政府办报送值班安排表。县委、县政府将定期进行督促检查,通报执行情况。
201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