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有关部门,省驻县相关单位:
为了顺利开展“昂思多矿泉水”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工作,依法保护“昂思多矿泉水”品牌形象,扩大“昂思多矿泉水”知名度,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化隆县昂思多矿泉水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报委员会,其组成如下:
组 长:高雪明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王仲贺 县质监局副局长
王秦伟 青海高原特色资源开发有限责任 公司副总经理
成 员: 李玉峰 宣传部副部长
金长方 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马兴文 县经商局副局长
周 泰 县工商局副局长
王元福 青海高原特色资源开发有限责任
公司市场部经理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化隆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王仲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承担“昂思多矿泉水”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报的具体工作。
二○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纪委,县委宣传部,青海高原特色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