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动态 > 通知公告
关于成立化隆县昂思多矿泉水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报委员会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2年12月24日    
县政府有关部门,省驻县相关单位:
  为了顺利开展“昂思多矿泉水”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工作,依法保护“昂思多矿泉水”品牌形象,扩大“昂思多矿泉水”知名度,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化隆县昂思多矿泉水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报委员会,其组成如下:
   长:高雪明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王仲贺  县质监局副局长
    王秦伟 青海高原特色资源开发有限责任            公司副总经理
   员: 李玉峰  宣传部副部长
       金长方 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马兴文  县经商局副局长
        泰  县工商局副局长
       王元福  青海高原特色资源开发有限责任
           公司市场部经理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化隆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王仲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承担“昂思多矿泉水”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报的具体工作。
 
             
 
 
            二○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纪委,县委宣传部,青海高原特色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